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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将于2014年3月17-28日举行第六届会议

2014年3月13日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背景信息 

2014年3月13日

委员会将审议德国和荷兰的报告
 
负责审议各国如何落实《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各项规定的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将于2014年3月17-28日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第六届会议。

委员会将在3月17日上午10点的会议开幕式上召开公开会议,听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或其代表的声明,随后交换意见,为强迫失踪的遇难者默哀一分钟,并通过议程。会议期间,委员会还将根据《公约》第30-34条审议任何相关来文、紧急行动请求和信息。委员会还将根据《公约》第32、33和34条讨论其工作方法、与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互动以及鼓励各国批准《公约》的策略。

委员会将于2014年3月17日(周一)下午3点和2014年3月18日(周二)上午10点审议德国的初始报告(CED/C/DEU/1),并于2014年3月18日(周二)下午3点和2014年3月19日(周三)上午10点审议荷兰的首份报告(CED/C/NLD/1)。
 
委员会将就“强迫失踪与军事司法”展开一场公开讨论,审议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主题。该主题可能成为未来一般性意见的内容。
 
委员会还将审议被指违反《公约》的来文、信息和请求。委员会还将讨论与比利时和巴拉圭的报告有关的问题清单,接下来的会议将审议这两份报告。

会议期间,委员会还将与各个国家、相关联合国机构、专门机构、政府间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就《公约》落实召开会议。此外,委员会还将讨论协调工作等与加强条约机构有关的问题。

可以在此获得更多有关委员会和第六届会议的信息。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是监督2010年12月23日生效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落实情况的监督机构。目前已有42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公约》,它们是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奥地利、比利时、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布基纳法索、柬埔寨、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厄瓜多尔、法国、加蓬、德国、洪都拉斯、伊拉克、日本、哈萨克斯坦、立陶宛、马里、毛里塔尼亚、墨西哥、黑山、摩洛哥、荷兰、尼日利亚、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葡萄牙、萨摩亚、塞内加尔、塞尔维亚、西班牙、突尼斯、乌拉圭和赞比亚。

《公约》阐明任何人都不应遭到强迫失踪。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处于战争之中、面临战争威胁、国内政治不稳定或任何其他公共紧急状态都不能作为强迫失踪的理由。《公约》中含有对强迫失踪的举世公认定义:“由国家机构和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团体对当事人进行逮捕、拘留、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剥夺自由,随后又拒绝承认剥夺了其自由或拒绝透露其命运或下落,结果将当事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的行为。”

《公约》的主要目标是使各缔约国通过消灭有罪不罚现象,行使保护人民免遭强迫失踪的责任,防止出现新的强迫失踪案件,保障了解真相的权利,补偿失踪者及其家人。
 
委员会成员为穆罕默德•阿勒奥贝迪(Mohammed Al-Obaidi)(伊拉克)、马马杜•巴迪奥•卡马拉(Mamadou Badio Camara)(塞内加尔)、圣地亚哥•科库埃拉(Santiago Corcuera Cabezut)(墨西哥)、埃马纽埃尔•德科(Emmanuel Decaux)(法国)、阿尔瓦罗•加尔塞•加西亚-桑托斯(Alvaro Garcé Garcia y Santos)(乌拉圭)、卢西亚诺•哈赞(Luciano Hazan)(阿根廷)、赖纳•胡勒(Rainer Huhle)(德国)、苏埃拉•雅尼纳(Suela Janina)(阿尔巴尼亚)、胡安•何塞•洛佩斯•奥尔特加(Juan José Lopez Ortega)(西班牙)、伊诺克•穆伦比(Enoch Mulembe)(赞比亚)和药师寺公夫(Kimio Yakushiji)(日本)。
 
公共会议的暂定时间表
 
3月17日(周一)

上午10点 会议开幕,人权高级专员或其代表发表声明,委员会主席发表声明,官员选举,通过议程。
 
下午3点 审议德国的报告(CED/C/DEU/1
 
 
3月18日(周二)
 
上午10点 审议德国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审议荷兰的报告(CED/C/NLD/1
 
 
3月19日(周三)
 
上午10点 审议荷兰的报告(继续)
 
 
3月20日(周四)

下午3点 与各个国家、联合国机构、专门机构和政府间组织召开会议,并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召开会议
 
 
3月28日(周五)
 
下午3点 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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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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