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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瑞士的报告

2014年2月17日

2014年2月17日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今日完成审议瑞士关于落实《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规定的第七至第九次合并定期报告。

联邦外交部国际公法司副司长约格•林德曼(Jurg Lindenmann)在介绍报告时表示,互相尊重且多样的共同生活是瑞士的传统。瑞士传统上奉行法律一元论,这意味着一旦该缔约国批准了一项国际条约,该条约的规定就立即对所有国家机构具有约束力。2014年初,联邦移民局和各个州共同发起了一项为期四年的融合方案。联邦总理府一直在为联邦反对种族主义委员会提供支持。关于罗姆人和游民问题,代表团表示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其生活方式而受到歧视,且只有在明确界定的条件下才能在强迫驱逐中使用人身暴力和束缚。

在讨论中,委员会专家表示,缺少定义种族歧视的综合联邦法律令人遗憾,并指出瑞士约800万人口中的23%均为外来人口。最近关于限制大规模移民的全民公投也得到了关注,其后果尚不明确。讨论还提及了一些民众倡议与国际法的兼容性问题。其他涉及的问题包括罗姆人、游民、叶尼西人(Yeniche)、非洲裔人、寻求庇护者和妇女移徙工人的待遇问题,以及在法院遭到起诉的种族歧视和仇恨言论案件的数量。

瑞士的国家报告员安娜斯塔西亚•介利(Anastasia Crickley)在总结发言时表示,委员会对代表团精确且诚实的回复表示感谢,但媒体的陈规定型和政客的仇恨言论问题尚未得到直接回应,委员会也对潜在的“歧视民主化”趋势表示关切。虽然瑞士采取的积极措施受到了欢迎,但种族歧视的处理力度不如性别和其他类型的歧视的印象仍然存在。

林德曼先生在总结发言时表示,保护并重建一个能让成员互相尊重并共同生活的社会正在进展之中,当局充分意识到这将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委员会的专业知识和建议有助于瑞士继续打击种族歧视的行动。

瑞士代表团包括来自联邦外交部、联邦内政部、联邦司法和警察部、日内瓦州警署、沃州和洛桑市融入外来人口和防止种族歧视局以及瑞士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的成员。

委员会的下一次公开会议将于2月18日(周二)下午3点举行,届时委员会将与缔约国召开非正式会议。

报告

点此阅读瑞士第七至九次合并定期报告:(CERD/C/CHE/7-9)。

报告介绍


瑞士联邦外交部国际公法司副司长约格•林德曼(Jurg Lindenmann)表示,互相尊重且多样的共同生活是瑞士的传统。委员会上一次审议瑞士的报告为2009年,自此以来,该缔约国有机会与一些区域和国际伙伴(包括欧洲理事会、欧洲反对种族主义和不容忍委员会以及国家少数群体安全和合作高级委员会组织)商讨议题。瑞士还在2012年10月的普遍定期审议上被提及。许多来自这些互动的意见已被载入当前正在接受审议的报告中。

关于制度框架和落实政策,林德曼先生表示,瑞士传统上奉行法律一元论,这意味着一旦该缔约国批准了一项国际条约,该条约的规定就立即对所有国家机构具有约束力。瑞士开发了自下而上的基层原则,即各州被授权承担联邦方面的职责并开展国家层面的活动,从而更贴近公民。虽然瑞士的确缺少对抗种族歧视的综合联邦法律,但是各级政府必须遵守公约的规定。一些州目前已经达到并超越公约的最低要求。

2014年初,联邦移民局和各个州共同发起了一项为期四年的融合方案。所有州都为种族歧视受害者提供咨询服务。融入工作被视为整个社会的一项任务,目前正在进行修订关于外来人口和融入问题的联邦法。

庭审的种族歧视案件方面,报告强调称瑞士政府正在提升对该问题的认识并采取各种措施来应对它。由联邦反对种族主义委员会管理的数据库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报告承认数据收集可以进一步得到改善。2012年关于打击种族主义的报告标志着就该领域应对措施一年两次的报告过程的开始。以三种正式语文版本发布的该报告介绍了极端弱势群体的状况,并指出薄弱环节和建议改善的领域。

即将付诸表决的民众倡议与瑞士的国际义务的兼容性问题最近几个月以来一直是热点话题,联邦总理府提出的建议尚未获得足够的政治支持。瑞士人民刚刚公开表明了对大规模移民的反对,基于此,应在三年内设立年度配额制。期间,瑞士政府将咨询欧洲伙伴,以期达成共识。

联邦总理府一直以来都为联邦反对种族主义委员会提供支持,并每年为其提供20万瑞士法郎的预算。委员会监督媒体和司法领域的新做法,并跟进社会和政治生活。

林德曼先生表示,劳动力市场的融入对于该国的稳定和经济增长至关重要。2009年,雇主、工会、地方和联邦当局召开了一次会议,并达成共识将继续该对话并加强融入和歧视议题的工作,尤其是在每天都有效地发生着融入行为的地方和区域层面。

虽然基本的言论自由已经实现并得到改善,不过多乌•佩林切克(Dogu Pernicek)最近因为否认亚美尼亚种族灭绝而被判刑则是一个反例。联邦议会和联邦总理府的成员如果犯下种族歧视行为,不得享有豁免权。目前正在进行所有级别军队的意识提升工作,不论是新兵还是其他参谋官,并还在落实一个惩罚体系。

关于罗姆人和游民问题,代表团表示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其生活方式而受到歧视。居住在瑞士的游民几乎均为叶尼西(Yeniche)这一族裔,约有3000名叶尼西人依然过着游牧生活。定栖叶尼西人的待遇与所有其他瑞士人相同;瑞士政府仍在为该群体在过去遭受的侵犯行为提供补偿。虽然游牧民族罗姆人大多来自法国和意大利,定居瑞士的罗姆人基本来自前南斯拉夫,约为5万人。在一些地区为其提供了大篷车停放处。

关于提契诺州在2013年投票通过禁止在公共场所遮面的问题,代表团表示这一禁令并非特别针对任何特定群体,但它尤其影响到了穆斯林社区。此次投票的核查程序将于2014年进行,届时联邦议会计划核查通过的规定与宪法和国际法的兼容性问题。

庇护法中并没有任何限制寻求庇护者的行动自由或其进入公共场所的自由的规定。寻求庇护者的基本权利任何时候都受到保障,此前伯伦加登(Bremgarten)镇发生的误解目前已得到澄清和解决。代表团特别表示,所有警暴和暴力的受害者都可以将案件上诉到法院。只有在指南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才能在强行驱逐中使用暴力和束缚。关于需要紧急援助的个人,联邦总理府已表示这属于各个州的主要责任;必须考虑儿童和青少年的特殊需要。义务教育同样适用于无证儿童。

专家的问题


主席称介绍很全面,并提供了报告以外的补充信息。主席还表扬了非政府组织在报告准备过程中的参与。

委员会专家兼瑞士的国家报告员安娜斯塔西亚•介利一开始就指出瑞士约800万人口中的23%均为外来人口。瑞士联邦制直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针,这是对公民的包容性的积极认识。委员会的挑战是帮助该缔约国明确并再次加强落实公约。强调了联邦反对种族主义委员会独立性的新授权令受到了称赞,但遗憾的是委员会的融资增加不足。

关于立法,介利女士表示,最近关于移民的公投会产生哪些确切的影响尚不明确。代表团可否阐明这一问题?关于融入问题,缔约国可否对大量无证移徙者的报告予以置评?缔约国是否考虑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的《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缺少定义种族歧视的综合联邦法律令人遗憾。至今,所有旨在设立类似立法的政治努力都以失败告终。瑞士正在持续辩论其联邦制,这是好现象。联邦层面的创意性进展将受到欢迎。

之前瑞士的一个判例称,如果暴力达到一定级别,家暴受害者仍可在离开其丈夫后呆在瑞士,对此专家表示关切。可否提供更多关于经常处于双重弱势地位的妇女移徙者或少数群体妇女的信息?

在工作场所、出租房屋和服务领域防止歧视问题也被提及。介利女士还询问了所谓的“F”类状态的情况,这似乎限制了行动的自由并可能包含一些间接的歧视。当前《国籍法》中的“融入良好的外来人口”是为何意?

关于在入境时对外表明显不同的人以及刚来到瑞士的罗姆人进行种族定性的问题,瑞士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定性和警察行为的问题?如何监督警察的行为?正在如何解决媒体和公众对罗姆人陈规定型的看法问题?联邦反对种族主义委员会被授予“C”级地位认证。介利女士促请该缔约国考虑成立一个符合《巴黎原则》并可获得“A”级地位、独特且独立的人权机构。

关于上一周对大规模移民的公投问题,一名专家表示,虽然要尊重瑞士人参与完全主权的权利(即“直接民主”),但欢迎公投结果的理由不多。极有可能将要设立高度官僚化、成本高且效率低的配额体系,这将不利于经济发展。这次投票可以成为欧盟反思其关于人口自由流通政策应用状况的契机。

另一名专家表示,公投并不一定是民主最好的表达方式,也不应该总是由其拍板,并补充称借由公投等民主形式崛起的极右翼对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等联合国条约机构的努力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一名专家表示,瑞士人民的心愿,正如其在公投中表达的那样,应受到尊重。同时,瑞士并不是一座孤岛,它深深地根植于国际舞台,瑞士已经接受了大量国际标准,并是调解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仲裁者。

该专家对投票赞成禁止大规模移民的民众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这涉及了互相竞争的价值观,他表示:表达民意最民主的形式将与遵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条约之间相互对立。有时需要提醒瑞士民众,仇恨言论不受允许。可以做些什么来确保生活在瑞士的少数群体不缺少安全感?法院可否介入歧视的私人案件,比如在住房领域?

一名专家对一名日内瓦官员的声明表示吃惊,该官员暗示,其他州打击社会救济滥用并进行劳工检查的力度不够,这正是讲德语各州投票赞成该该倡议的原因。在未来的几年,许多人将因为几周前的投票遭受后果。瑞士和欧盟的关系将经历动荡,但要有信心,持续的对话将催生合理的解决方案。

当前打击种族主义的立法不够完善,并有担忧称言论自由可能被放在防范仇恨和种族主义言论之前。

关于非法移民问题,专家表示有9万多名没有居住证但居住在瑞士的人,并询问当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一名专家询问了瑞士街头乞讨者的情况。一些专家提到了参加委员会届会专家长期签证的问题。瑞士签证程序历时长且存在延期,一些委员会成员深受其害。

瑞士因为承认叶尼西人是一个族裔团体并制定规定对其予以保护而受到称赞。专家对罗曼什语的存续表示担忧,应采取措施以确保其可持续。还提到了监督非洲裔人地位的问题。

瑞士刑法中种族歧视受害者的地位如何?如何处理针对警务人员的投诉?由检察长办公室审议或由法院审判?是否存在瑞士公民因为种族歧视遭到起诉的案例?

委员会认为联邦政府在其内部组织体系方面有落实公约的责任。该专家重申有必要制定联邦法来打击种族主义。承认瑞士没有这样做的政治意愿是坦诚的行为,但可以做些什么来应对这一问题?找到克服这些障碍的方法正是联邦政府的任务。

关于寻求庇护者的行动自由问题,专家要求瑞士说明除了公共服务,寻求庇护者是否可以不受限制地出入公共场所。私营企业可以为此做些什么?

该缔约国如何解读国际法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将其等同于绝对法?该缔约国在何种程度上认为禁止种族歧视的规定属于国际法的强制性规定?瑞士被问及对公约第四条的保留事宜。

一名专家问道,各州的倡议在何种程度上受国际法的约束。提契诺州关于禁止遮面的公投是否正基于国际或国家文书进行审议?根据其他委员会的报道,瑞士似乎一直存在强迫婚姻的做法,代表团是否可以提供这一问题的任何数据?

一名专家指出了瑞士在体育方面打击种族主义的努力。他提到,瑞士在2008年和奥地利共同举办了欧洲足球锦标赛。瑞士是否接受布达佩斯公约,有否采取行动打击网上的种族主义和仇恨言论?

一名专家建议,应该进一步发展关于大屠杀和种族灭绝的教学,应教导儿童,极端的政治意识形态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

一名专家询问了关于被拘移徙者和外来人口的信息,以对可能的结构性歧视进行分析。该缔约国是否为国际年和非洲裔人国际十年举办了任何活动?另一名专家问道,在瑞士,何谓土著人?

国家报告员问道,外部的经济政策如何与瑞士的人权和消除种族歧视政策相符合。

代表团的回复

关于上周对大规模移民的公投问题,林德曼先生表示,可以认为50.3%的瑞士人口并不排外。但是,许多人都对周遭发生的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表示担忧,并希望瑞士可以保持过去他们所熟知的样子。2013年,约有8万名新人口来到瑞士居住,这相当于瑞士第七大城市卢塞恩的人口数量。应将人们的担忧考虑在内。

现在说移民配额将如何发展尚且为时过早。瑞士将需要在不久之后开启与欧盟的对话。一名代表补充道,专家关于签证发放问题的评论已被考虑在内并将被合理研究。

在回应家庭暴力,特别是针对移徙妇女的家暴问题时,代表团解释道,如果伴侣一方为家暴受害者,其严重性取决于判例。只有达到了一定程度才能称之为严重,此时就能够确定权利,并判决是否可以继续婚姻。截至2009年为止,家庭暴力已经被纳入对接触移徙者的社工的培训中。

关于瑞士的强迫婚姻,自从2005年以来联邦层面已经采取了具体的行动,包括一项意识提升运动和一些关注特定群体的试点项目。目前已分配200万瑞士法郎作为2018年前实现这一目标的费用。自从2013年以来已经落实了一项反对强迫婚姻的联邦法,不允许与外来未成年人结婚。瑞士还支持国际上打击童婚和强迫婚姻的工作。

代表团知会委员会称,瑞士正处于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家庭佣工的公约的过程中。

针对警官发起的刑事投诉直接由检察署负责。如有需要,可以向州或联邦当局上诉决定或裁定。警务人员的雇佣问题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尤其是心理测试和警察的道德问题。培训持续一整年,此外,警官每年大约要接受100小时左右的培训。警方设有一个道德委员会,负责审议各种各样的投诉。代表团强调,警暴是对体制的一大威胁,已在州警察局长的直接监督下采取了防范这一风险的所有必要措施。

代表团解释道,寻求庇护者的基本权利受到瑞士宪法的保障,其行动的自由不受限制。没有规定禁止寻求庇护者进入特定的社区或公共场所。最近通过的一项决定规定,瑞士的普通难民应该和其他外来人口一样遵守同样的规定。在瑞士提出庇护请求的人员如果无法或不适合返回所属国,可以被暂时获准居留。这类案件的大多数当事人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继续留在瑞士。获得“F”类许可的个人可以申请家庭团聚,不论其工作状况。

关于特定的融入政策,联邦向各州一次性支付每人6000瑞士法郎的费用,以鼓励并支持当地的融入措施。这类融入费用仅限用于特定群体。

只有已在瑞士呆满12年的个人才有资格入籍,对于居民这一期限可以缩短至8年。议会和总理府尚未同意这一事宜,因此准确的时间要求仍有待确定。入籍的前提条件为尊重公共安全和秩序、有一些语言知识并参与国内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州、市和社区可以决定各自的入籍规定和要求,但目前正在精简并加快入籍的过程。

瑞士已经拒绝对没有居住证或凭借伪造文件居住在该国的民众予以大赦。家庭联系、健康和经济状况以及其他因素都作为决定后续过程的考量。所有居住在瑞士的儿童都进入公立学校,并保证可以得到基础教育,最近也刚刚允许无证儿童在结束义务教育后完成学徒期。

瑞士没有联邦层面的一般性反歧视法,但宪法规定禁止一般性歧视。私法有一些可以在歧视案件中被援引的规定;一个例子就是一名女服务员因为拒绝为三名非洲裔人服务而被罚款。为帮助歧视受害者进行诉讼,已经出版了一本载有如何保护自己并支持案件的建议的指南。2013年,一些联邦办事处要求对该缔约国立法中的反歧视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研究,研究的结果预计将于2015年夏天完成。打击种族主义行为公署(Service to Fight Racism)2012年的报告概述了打击种族主义方面的工作,下一份报告将重点关注各州和各市这方面活动的成果。

自从2014年1月以来,26个州都已经开始落实载有包括反对歧视规定在内的四年期州内融入方案。已经准备了八个领域的目录来明确薄弱环节并准备补救方法。四年来的资金均为每年1.1亿瑞士法郎,其中特别包括教育、就业、社会融合和打击歧视的培训等领域。防止歧视第一次成为了强制性领域。特别关注了移徙妇女。代表团提到了洛桑市项目的例子,该项目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设立反对种族主义行动周。这使得每年都会有创新性方针出台,并强调各方都在对抗歧视之中发挥着作用。多样性被强调为瑞士社会的一种核心价值。

代表团罗列了与种族定性相关的问题,这是警方的行为守则明令禁止的。有时必须进行所谓的“定点搜查”,但这必须符合严格的伦理和职业标准,比如有合法的重点和目标,且不存在偏见,并向被搜查者说明这并非任意行动。

一名代表表示,叶尼西人是土著人民,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瑞士社会。虽然大多数叶尼西人现在已经定居,一些叶尼西人继续过着游牧生活。1997年,叶尼西语被认可为一种全国性的游民语言(language without a territory),只占人口少数的叶尼西儿童无法以其母语接受教学。主要的问题包括为叶尼西人提供大篷车停放处,而这可能被公投否决。

瑞士境内约有4万至6万名罗姆人。建于公共土地的房屋必须符合规定,警方每周会开展行动以确保对法律的尊重,这类行动不存在种族动机或歧视。

对乞讨者处以罚款也有法律规定,一名代表表示,并援引洛桑市的一个例子,该地力图在不将贫穷定罪的情况下限制乞讨行为。不准乞讨者利用儿童或接近行人。一些警官接受了在地方当局和洛桑市的罗姆人社区之间充当协调人的培训。

代表用数据来回答问题,称2012年有181起关于种族歧视的投诉,判决不到30起。

没有关于入狱人口具体的分类数据,但是75%左右的囚犯并非瑞士公民。最近的调查表明,约有6%的瑞士人和18%的外来人口称其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正在开发新的工具来更好地监测民众的看法和态度。

专家的后续问题

一名专家询问道,设立关于种族歧视的联邦法是否存在宪法上的障碍。是否可以提供更多关于其他法律的规定如何被更广地应用于对种族歧视的救助的数据?是否也存在固定的损失赔偿或监禁刑罚?

国家报告员询问为何各州的融合方案并未包括任何关于双向进程的规定,并表达了对利用融合代替反歧视立法的担忧。她补充称,2015年夏天作为完成对反歧视立法全面的联邦调查的截止日期过晚。该缔约国是否正在积极考虑设立一个获得“A”级地位的国家人权机构?

一名专家强调,针对妇女的暴力就是针对妇女的暴力,如果该缔约国根据严重程度加以区分将令人担忧。

瑞士将如何确保将移徙者为瑞士经济做出了贡献这一信息进行充分的展示和描述?瑞士正在涌现新的多样性这一事实如何受到欢迎?专家们相当关注“定点搜查”的一般性条件不够具体的问题。

代表团的回复

代表团解释道,宪法规定,联邦和各州当局必须尊重国际法,国际法成就了瑞士的宪法。联邦议会必须确保州宪法及其修正案符合瑞士已经接受的国际规则。对提契诺州关于禁止完全遮面的投票正在进行的联邦审议就是一个例子。联邦政府还有确保民众的倡议不违反绝对法的权利,比如禁止种族灭绝、酷刑、残忍的待遇或侵犯基本的人权。

2011年1月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将全国范围内的辩护权统一,并确保受害者更广泛的权利和对他们的保护。受害者在诉讼程序中的作用比较宽泛;一名公共检察官可以在没有人进行正式投诉的情况下启动一个案件。法律具体指出,个人不能直接根据宪法对歧视行为进行投诉。并不存在设立反对种族歧视联邦法的宪法障碍。

代表团表示,各州的融合方案并不旨在同化。提供特定服务的所有机构都要确保提升职员、媒体和年轻人的意识。一名代表表示,瑞士26个州都在融合和打击歧视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但要做的更多,尤其是媒体刻画移徙者的问题。研究打击歧视现象所有可用方法的调查结果只能在2015年发表,因为研究涉及面非常广,涵盖所有种类的歧视并将包括一些建议。

人权能力中心(Centre of Competence on Human Rights)设立时就已决定要制定一个为期五年的试点项目,为设立一个获得“A”级地位认证的机构这一政治决定奠定基础。中心在其立场上完全独立,2015年将对中心开展一项评估,联邦总理府将以此决定后续步骤。

专家的后续问题


一名专家指出,瑞士的“定点搜查”这一术语实际指的可能是种族定性。应在法律层面上对这一问题进行监管,而非任由警方处理。

一名专家表示,罗姆人将继续在欧洲自由行动,不论有否边检,这正是欧洲国家,包括罗姆人的出生国和目的国,为何需要就此进行合作,专家还询问是否可以提供更多关于穿梭在瑞士各州之间的移徙者行动自由方面的信息。

一名专家表示,虽然外来人口只占瑞士人口的23%,但75%的瑞士囚犯为外来人口,这表示被监禁的外来人口比例过高,专家希望在下一份报告中发表这方面的信息。

代表团的回复

瑞士的检察署在落实法律时完全独立。如果种族歧视受害者想要起诉检察署的决定,程序上可以保证他们这样做。

关于行动自由问题,持有暂住证的个人应留在国内。那些想要去其他州的个人应首先在他处成立家庭,之后相关两个州的移民办事处将审议并通过申请。

一名代表表示,瑞士在对外贸易上对人权和环境的责任在联邦层面得到了解决。瑞士正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促进人权和民主的高标准,并确保这些标准也在私营企业得到了落实。

罗曼什语有专属的刊物和媒体,并得到该缔约国的支持。代表团指出,瑞士有30多万人讲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远远超过讲罗曼什语的人数。

非洲裔人问题对瑞士来说是一个象征性但十分重要的问题。联合国大会尚未就“十年”的确切内容达成共识,瑞士将与其他成员国积极合作来予以确定。

关于解决体育方面的种族主义问题,代表团表示体育极大地推动了移徙者的融入,而瑞士的体育协会正团结一致推动多方面的容忍。

关于极端主义者,一名代表表示,新纳粹主义武装分子在瑞士从事的活动大幅下降;如今,瑞士约有1000名新纳粹主义者,其中的200名被视为暴力分子并受到安全部门的监督。

囚犯和普通人口中外来人口比例的差异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应更详细地对其进行研究。

总结讲话

瑞士的国家报告员安娜斯塔西亚•介利(Anastasia Crickley)表示,委员会对代表团精确且诚实的回复表示感谢,但媒体的陈规定型和政客的仇恨言论问题尚未得到直接回应。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将解决以下方面:反歧视的民法、融合方案、数据收集和国家人权机构的开发。对潜在的“歧视民主化”趋势的关切被再次提及。介利女士总结道,虽然瑞士采取的积极措施受到了欢迎,但种族歧视的处理力度不如性别和其他类型的歧视的印象仍然存在。

瑞士联邦外交部国际公法理事会司副司长约格•林德曼对委员会开放且建设性的对话表示感谢。保护并重建一个能让成员互相尊重并共同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当局充分意识到这将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委员会的专业知识和建议有助于瑞士继续打击种族歧视的行动,其结论性意见将转交至联邦总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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