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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印度死刑:联合国人权专家欢迎最高法院的判决

印度 / 死刑

2014年1月30日

日内瓦(2014年1月30日)-印度最高法院最近将15人的死刑判决改判为终身监禁,并引入保障死刑犯权利的导则,两名联合国独立专家对此表示欢迎。

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表示:“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重申了印度宪法中所载的人权和尊重人类生命的价值。”

他补充道:“如果要使用死刑,国际法明确规定需要经过一个符合最高标准的公平和正当程序保障的审判。”

2014年1月21日,印度最高法院在发现当局在决定其赦免请求时无故拖延后改判了13人的死刑判决。

另外两人由于精神病原因被改判为终身监禁。海恩斯先生表示:“我很高兴地看到,最高法院根据国际标准确定了精神病患者不能被处以死刑。”

最高法院还裁定所有死刑犯都应定期接受精神健康检查,有需要的人还应获得适当的医疗护理。

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死刑犯待遇的其他一般准则还包括:等待赦免请求决定期间的单独监禁是违宪的;被判死刑者都有权获得包括提出赦免请求在内的法律援助;执行死刑必须提前14天通知;应允许死刑犯在行刑前与其家人朋友的最后会面。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也对最高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但他强调印度法院必须继续确保死刑不违反绝对禁止酷刑或虐待的规定。

门德斯先生强调:“被置于死囚牢这一事实和执行死刑的方法都使得死刑无异于酷刑。”

他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绝对禁止使用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严格遵守这些保障要求最大程度地限制使用和执行死刑。

海恩斯先生和门德斯先生之前曾提到过几个与印度政府有关的人的案例,他们表示,最高法院的判决是“重要的一步”,但也敦促印度继续努力“以最终废除死刑为目的暂缓死刑。”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马德斯·安迪纳斯(Mads Andenas)也响应了两位专家的声明。

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南非)现为非洲国际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比勒陀利亚大学人权法教授及该校人权中心主任。他参与了众多涉及非洲人权问题的倡议。他为多所国际、区域和国家人权机构提供咨询。海恩斯先生的研究兴趣包括国际人权法和非洲人权法。
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Issues/Executions/Pages/SRExecutionsIndex.aspx

胡安·门德斯(阿根廷)于2010年11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联合国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以个人能力行使职责。门德斯先生在其法律生涯中一直致力于捍卫人权的工作,他长期而杰出的倡导活动遍及整个美洲。
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

点击查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http://www.ohchr.org/CH/Issues/Documents/core_instruments/ICCPR.pdf 

联合国人权- 国别页面 - 印度: 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INIndex.aspx

获得更多信息或发送媒体请求,请联系 Fernanda Velasco(+41 22 917 9329 / fvelasco@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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