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塞西尔•普伊
地点:日内瓦
日期:2013年8月6日
1)泰国
我们对国会在本周讨论的大赦法案表示关注,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可能会赦免在2010年4月和5月的政治暴力期间涉嫌严重侵犯人权的肇事者。
这些事件发生的时候,有超过90人身亡,数千人受伤。2010年7月6日,该国政府成立了泰国民族和解与真相调查委员会(TRCT)发布了一份最终报告,其中包含了由法医证据支持的严重和实质性的调查结果,并建议采取紧急行动,确保追究侵犯人权的行为。
我们重申高级专员先前呼吁政府就泰国民族和解与真相调查委员会的各项建议采取行动,并确保追究对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负有责任的国家官员和其他人的责任。
我们呼吁该国政府确保不为那些对侵犯人权行为负有责任的人进行任何特赦,并采取步骤起诉此类侵权行为的肇事者。
2)巴林
我们对日前就讨论加强根据2006年《保护社会免遭恐怖主义行为法》的惩罚措施而召开的国民议会特别会议所做出的建议表示关注。这些建议包括增加对因犯下或煽动恐怖主义行为而被判有罪的任何人的德羁押期限或剥夺其公民身份。它们还规定取缔在首都麦纳麦的静坐、集会和聚会。7月31日,皇家法令同意按照按照这些建议修改上述法律。
虽然我们承认国家有责任维持法律和秩序,我们提醒有关当局,任何措施都应尊重国际人权标准。
我们重申,国籍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的保护,它规定了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依法剥夺国籍之举都必须符合程序性和实质性的标准,包括罪罚相对的对称性原则。我们担心任意剥夺国籍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的无国籍状态,从而为保护其人权带来严重的后果。
虽然我们欢迎议会建议的“基本自由(特别是见解自由)不应该在维持执法和保护人权之间的平衡中受到影响,”我们重申我们对限制公众示威和其他公共集会的担忧。
我们呼吁巴林政府全面遵守其对国际人权的承诺,包括尊重言论、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并敦促所有示威者以和平方式行使这些权利。
回复关于巴林的问题:
2013年4月,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原定于5月8日至15日对巴林的访问被第二次推迟。他因此一直无法访问巴林。未来的访问日期正在讨论中。
阅读该特别报告员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的声明:http://www.ohchr.org/zh/press-releases/2013/04/bahrain-human-rights-government-effectively-cancels-un-special-rapporteur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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