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
工作组完成其任务
008年4月4日星期五,工作组在其第五届会议(英文)的最后一天通过了尚待核准的报告并同意将报告附件的任择议定书草案转交人权理事会审议。至此,工作组已完成其任务。
正如高级专员在2008年3月31日对工作组的发言(英文)中所强调: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下设立来文程序将成为世界人权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它就平等价值和所有人权的重要性问题发出了强烈而明确的信息,摒弃了司法和准司法措施与保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无关的概念。
起草任择议定书的任务(2006年-2008年)
人权理事会在2006年6月的第一届会议上决定:“将工作组的任务延长两年,以拟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一项任择议定书,” 并要求主席兼报告员卡塔丽娜·德阿尔布克尔克女士准备“任择议定书的初稿(...)以便用作今后谈判的基础”(第1/3号决议,行动性条款第2段)。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1/3号决议,主席向工作组第四届会议(2007年7月16日至27日)提交一份任择议定书草案(A/HRC/6/WG.4/2)。主席基于会议期间进行的讨论和修改建议编写了第一份修订草案(A/HRC/8/WG.4/2)。,并提交工作组第五届会议第一部分审议(2008年2月4日至8日)。随后,主席又基于讨论成果编写了第二份草案(A/HRC/8/WG.4/3)以供工作组第五届会议第二部分(2008年3月31日至4月4日)审议谈判。
继2008年2月25日至28日在日内瓦与代表团进行非正式磋商后,主席为第五届会议第二部分编写了关于第4,5,8,13和14条的附加建议草案,并在2008年3月25日向代表团分发这些建议的英文和法文版本。此外,在工作组结束谈判之后,主席收到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来函(英文)。
背景(1990年-2006年)
1990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正式开始讨论《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问题,以期在公约下设立一个与联合国现有其他主要人权条约相似(《儿童权利公约》除外)的个人投诉机制。委员会就此问题向1993年的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提交了一份声明和分析文件(A/CONF.157/PC/62/Add.5)。世界人权会议随后鼓励人权理事会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合作,“继续审查《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A/CONF.157/23,第75段)。
1997年,委员会向人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任择议定书草案(E/CN.4/1997/105),人权委员会将其发送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并征求其意见。
2001年人权委员会任命哈特姆·克特拉内先生为独立专家以审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草案相关问题(第2001/30号决议),克特拉内先生于2002年和2003年(E/CN.4/2002/57、E/CN.4/2003/53)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设立一个投诉机制。
在2002年的第58届会议上,委员会决定在其下届会议上设立一个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审议关于拟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各种供选择方案”(第2002/24号决议)。工作组已召开四届会议,分别是:2004年(2月23日-3月5日),2005年(1月10日-20日),2006年(2月6日至16日)和2007年(7月16日至27日)。
在第二届会议上(2005年),工作组邀请主席拟定一份载有任择议定书内容的报告以便进行讨论。这份“纲要文件”在工作组第三届会议上推动了关于个人来文程序的主要内容的主题讨论(2006年)。
在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第1/3号决议中,人权理事会改变了工作组的任务,授权其开始就任择议定书的文本进行磋商。
工作组报告(2004年-2008年)
- 第一届会议报告(E/CN.4/2004/44) 阿拉伯文 | 中文 |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
- 第二届会议报告(E/CN.4/2005/52) 阿拉伯文 | 中文 |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
- 第三届会议报告(E/CN.4/2006/47) 阿拉伯文 | 中文 |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
- 第四届会议报告(A/HRC/6/8) 阿拉伯文 | 中文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
参考往届会议可用文件 - 第一届(英文)、第二届(英文)、第三届(英文)、第四届(英文)和第五届(英文)会议。
高级专员对工作组的声明
-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在工作组第五届会议上的讲话(英文)
-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在工作组第四届会议上的讲话(英文)
-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在工作组第三届会议上的讲话(英文)
-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在工作组第二届会议上的讲话(英文)
其他相关声明及文件
高级专员曾多次提及任择议定书及加强对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的需要。下列是一些特别相关的文件:
- 高级专员提交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2007年实质性会议(E/2007/82)的报告(重点关注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问题):阿拉伯文 | 中文 |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
- 高级专员提交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2006年实质性会议(E/2006/86)的报告(重点关注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问题):阿拉伯文 | 中文 |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
- 第二次过渡时期司法问题年度演讲会,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题为“过渡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司法”的演讲,纽约大学法学院,2006年10月25日:英文
- 世界反酷刑组织主办的国际会议,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关于“贫困、不平等与暴力”的主题演讲,2005年10月4日至6日:英文
-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高级别讨论会,代表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发表的声明,南特,2005年9月5日至7日:英文
- 2005年拉方丹-鲍德温演讲会,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尔布尔女士题为“免于匮乏-从慈善到权利”的演讲,2005年3月3日:英文
- 人权高专办行动计划:阿拉伯文 | 中文 | 英文 | 法文 | 俄文 | 西班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