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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多名联合国专家表示,强迫一名妇女怀孕侵犯了其健康权

2019年3月27日

意大利文

日内瓦(2019年3月27日) -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今天在日内瓦发表的一项决定中表示,一名妇女因生育治疗法律的规定而遭受强迫怀孕,其健康权因而受到了侵犯。

该委员会由18名独立的国际人权专家组成。一名女性和一名男性一起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个人申诉,指控意大利侵犯了其人权。随后,委员会作出了调查结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负责监督已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所有国家的人权状况。而意大利已于1978年批准了该公约。

委员会的完整裁决可在线阅读

这对夫妇于2009年在一家生育辅助技术诊所寻求治疗后,该诊所培养出来一个存活率很低的胚胎。由于担心会流产,该名女子要求该诊所不要将胚胎植入她的子宫内。然而,诊所告知她,根据适用的第40/2004号法律,她不得拒绝移植,并威胁称,假如她坚持拒绝,则可能对她进行起诉。该女子不情愿地被迫接受了胚胎移植,随后经历了一次流产。

由于意大利法院拒绝受理他们的案件,这对夫妇遂向该联合国委员会提交了个人申诉。该委员会的任务是接收那些已穷尽本国法律诉讼选择的个人申诉。意大利于2015年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赋予了委员会的上述权力。

委员会于2016年在发给各缔约国的法律指导中写道:“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赋予个人一系列的自由和权利。这些自由包括在涉及个人身体、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方面,有做出自由和负责任决定和选择的权利,以及不受暴力、胁迫和歧视的权利。”

委员会注意到,在这一问题上,意大利的相关法律不允许接受生育辅助技术服务的妇女,收回在接受服务之时所给出的许可,限制了女性的权利,并可能导致其被迫接受医疗干预甚至怀孕。委员会在其裁决中写道:“这一限制可能对妇女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直接侵犯了她们的健康权和人身安全权。”在未经有效许可的情况下将胚胎移植到妇女的子宫内,侵犯了女性享有最高标准健康服务的权利,以及受到平等待遇的人权。

委员会呼吁意大利政府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确保他们在获得体外人工受孕服务时,不必担心可能面临被迫接受医疗干预的局面,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女性在是否接受会对自身身体产生影响的医学干预的问题上,能够进行自主的选择,尤其要确保能够收回有关接受胚胎移植的许可。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有履行委员会就个人申诉案件所作出的调查结果的国际法律义务。

专家们要求意大利在六个月就该决定的执行情况向委员会做出说明。

背景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负责监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各缔约国的履约情况。该《公约》迄今已有169个缔约国。委员会由18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作为缔约国代表而任职。

其《任择议定书》迄今已被24个缔约国批准。该议定书规定个人有权向委员会投诉侵犯其人权的国家。《任择议定书》还规定缔约国有国际法律义务真诚遵守委员会的各项意见。查看有关向委员会提交个人投诉程序的进一步信息。

如需媒体请求,请联系日内瓦Julia Grønnevet,电话:+41 22 917 9310 / jgronnevet@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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