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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联合国大会关于解决难民和移民大规模迁移问题的高级别会议中关于“解决难民和移民在离开原籍国到达目的国旅程中弱势性”的第六圆桌讨论中玛丽亚·格拉齐亚·加玛丽纳洛的发言

2016年9月19日

玛丽亚·格拉齐亚·加玛丽纳洛的发言
贩运人口、尤其是妇女和儿童问题特别报告员

第六圆桌讨论
2016年9月19日,纽约

主席,尊敬的代表们,代表团代表与观察员,

我想感谢联合国大会给我此次机会参与关于解决难民和移民在离开原籍国到达目的国旅程中脆弱性的圆桌讨论。在我于2014年8月开始这项任务时,我确认了混合移民流动与人口贩运之间的联系是需要进一步国际关注的领域。今天,我借此机会指出移民易受贩运的关键问题。

​虽然原籍国存在根源问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限制性的移民政策(包括对非正规移民的非法化和羁留)、正规移民和家庭团聚渠道不足以及寻求庇护者、难民和移民缺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正规渠道,这些都恶化甚至制造了移民的脆弱性。这迫使移民、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冒着生命危险行动;迫使他们落入那些能帮助他们逃避控制之人的手中,落入走私者、贩运者和剥削者的手中。

在旅途中以及到达目的地时,被迫逃离国家的移民、难民和寻求庇护者极易受到身体暴力、性侵犯、敲诈和贩运以及被国家当局羁留。经确认,在通过西巴尔干路线到达欧洲的非正规移民中,主要是教育水平低且孤身旅行的阿富汗、叙利亚和伊拉克男子和男童受到了贩运和剥削。女性移民和无人陪伴儿童的旅途则尤为危险。有成千上万人因此而失踪,据推测可能是因贩运相关剥削目的遭到了绑架。

1.为了在当地、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有效落实关于在途移民人权的国际原则和标准,需要采取哪些行动?

为了解决对难民和移民的系统性剥削问题,且在一些情况下构成贩运行为的问题,有必要增加移徙的正规渠道,使其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并保护移民工人的权利。就短期而言,我们最好通过充分利用现有的保护性方案防止和打击贩运和剥削。然而,需要进行政策转型。目前,贩运被视为一种专门的且较为边缘化的政策领域,确认程序主要由警察操作,大多数情况下,获取保护要以与执法当局合作为条件。在涉及难民和移民的大规模迁移时,显然这种方式并不适用,而且这使当局无法确认绝大多数的贩运状况。事实上,即使是已建立起良好的打击贩运政策的国家也多数未能确认大规模的难民和移民人口中的贩运状况。

为了利用一切机会在更大范围内解决难民和移民的脆弱性,我提出以下建议,旨在根据难民和移民大规模迁移的状况修改并调整打击贩运政策:

  • 应在热点地区、接待中心和行政羁留中心建立打击贩运政策确认程序并与民间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合作执行。
  • 关于确认和移交被贩运人口的决策应由社会而非执法当局制定。
  • 应更加强调预防;因而不仅应确认贩运指标,还应确认贩运风险指标。为此,需要开展进一步研究,研究应建立在国家层面丰富的打击贩运经验基础上。我鼓励成员国积极行动和为项目提供资金,与国际组织合作,建立准则和程序确认可能导致贩运问题的难民和移民脆弱性。
  • 在目前的国家打击贩运立法和政策基础上对每一名被贩运的人员实施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法律指导,使其获取司法救助和补救。此外,被贩运的人必须可以选择留在该国并获取帮助找到有报酬的工作。绝不应该以受害者与刑事司法机关合作的能力或意愿为条件采取这些措施。
  • 还应为有被贩运风险的人员提供法律指导和工作机会,比如因为向行程协调人负债而被迫为他们或其他人工作以偿还债务的人,其处境构成债役。
  • 各国必须履行义务,为贩运和剥削受害者提供补救渠道,包括复原、康复、补偿、赔偿和保证不重犯。
  • 需在一开始系统性地将解决难民和移民人口贩运和剥削问题的活动纳入对危机的人道主义对策中,作为防止人口贩运的手段。打击贩运的措施必须积极主动、预防性强,且即使在未发现贩运事件时亦适用。这要求在危机局势中有充分接受训练的人负责确认贩运及其风险。这样的政策转型意味着预防贩运和保护受害者及潜在受害者必须基于人权方针,作为响应危机和难民与移民大规模迁移的对策的一部分。

2.儿童保护服务和移徙当局如何跨越国界和在境内确保儿童尤其是无人陪伴儿童和与家庭分开的儿童获得充分的保护且首先被视为儿童对待?

逃离冲突的无人陪伴儿童通常只能选择选择工作,以满足基本其需求。

  • 例如,伊拉克和叙利亚难民儿童在黎巴嫩的纺织厂、建筑工地、食品服务工厂工作、承担农业劳动力或街头小贩,其状况构成强迫劳动。在难民营中似乎存在有组织的系统作出这些工作安排。
  • 这些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往往掩盖了其他形式的剥削如为强迫劳动和性剥削而进行的贩运,且对儿童的健康与教育造成了消极影响。
  • 在法国加来和敦刻尔克难民营,来自阿富汗和苏丹的无人陪伴儿童被承诺送他们去英国的贩运者贩运,遭到性剥削和被迫犯下偷盗或贩卖毒品的罪行。

法律和移民官员以及人道主义人员、民间社会组织(CSO)和政府之间需要进行合作以快速、准确地发现贩运儿童的案件并为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提供适当的援助。

东道国接待逃离冲突的人以及可能已经或正遭到贩运的儿童应:

  • 预防儿童贩运行为,尤其是针对无人陪伴儿童如孤儿、被逃离冲突的父母落下的儿童、独自逃离冲突区或那些在营地中的儿童,与民间社会组织、联合国机构和方案以及国际组织合作。
  • 在发现了儿童贩运或儿童贩运风险的迹象时,通过积极主动的预防性措施保护儿童,措施应基于儿童的最大利益且符合国际人道主义、人权和难民法。
  • 确认冲突和冲突后局势中被贩运用于性剥削和劳动剥削的女童或贩运潜在受害者的具体弱势情况,并采取措施减少其脆弱性。
  • 禁止对儿童的行政羁留,尤其是违反迁移法和条例的,但不仅限于此。
  • 确保被贩运的儿童和任何其他被贩运的人口不因违反移民法或因被贩运人口的处境直接导致其参与非法活动而受到拘留、起诉或惩罚。
  • 联合国应确保儿童贩运与六大严重侵犯和虐待儿童的行为相关联。应考虑将此类侵犯行为作为理由,使秘书长关于儿童和武装冲突的年度报告中多次列入的卷入这些侵犯行为的国家禁止为联合国行动贡献军队。

3.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确保妇女和女童在途中的具体弱项得到解决并使其权利得到保护?

女性移民和无人陪伴儿童的旅行尤为危险。有成千上万人消失了,据推测可能是因贩运相关剥削目的遭到了绑架。

  • 逃离冲突的苏丹和索马里难民与寻求庇护者——包括大量无人陪伴儿童——遭受绑架或被引诱离开难民营或在途中被贩卖,随后被关押在利比亚或西奈沙漠中用于敲诈剥削。
  • 来自缅甸的罗兴亚人通常通过泰国开始海上或陆上旅程,以非正规的方式到达马来西亚。一些人最初通过偷运跨越边界,随后被贩运到渔船和棕榈油种植园用于劳动剥削,最终被迫劳动以偿还途中产生的债务。另一些人则被拘禁或在马来西亚受到虐待,直至其亲人支付赎金。
  • 必须在难民营中采取预防性措施,尤其是针对妇女和女童,如预防早婚和强迫婚姻。此外,必须始终确保人们获得出生和婚姻登记。
  • 在所有存在大型移民和难民流到达的地方都必须建立性别敏感的保护性程序,重视遭受强奸和性剥削构成严重精神创伤的妇女和女童的具体需求。

感谢各位的关注,期待讨论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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