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打击“民众执法”
2019年10月4日
伦的母亲一动不动,听一名目击者讲述前一天晚上的事件经过,事件夺走了她儿子的生命。
由于卷入盗窃案让人看不起,也十分丢脸,她不想让人知道伦是自己的儿子,所以竭力隐藏自己的感情。
2017年7月,在柬埔寨金边,一个小女孩儿声称15岁的男孩伦穿着一件偷来的T恤。几个人开始大喊“小偷!小偷!”,然后抓住了伦,把他的手反绑在背后。接下来就开始殴打。伦被暴民拳打脚踢,还有人朝他的头上扔啤酒罐。一名目击者称,伦当时跪在地上求饶。“他的眼泪和头上流的血混在一起,”目击者说,而伦的母亲默默地听着发生的一切。
伦被打得很惨,也很害怕,他设法从打人者手中逃脱,双手仍被反绑在背后。他掉进了一个被当作垃圾场的池塘里,由于不会游泳,他挣扎求助。因为没有人试图去救他,伦很快就被淹死了。
第二天,人们发现他伤痕累累的尸体漂浮在池塘的垃圾中。
当民众擅自执法
在柬埔寨,伦的故事并非个案。年复一年,此类暴力行为不断在国内有所报道。
“民众执法”一词意指民众擅自执法的行为,通常涉及暴力行为,往往是对被控罪行的报复,或是因感到威胁而做出的反应。
人权高专办在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列出了2010年至2018年间柬埔寨发生的73起群体暴力事件。有57起案件最终导致受害者死亡,其余16起案件中,有人受伤或受到骚扰。
由于没有官方数据,实际数字可能会更高。
大多数案件几乎得不到当局调查,群体暴力的肇事者通常被看作制止犯罪者或义务警察,帮助社会除掉害群之马。
驻柬埔寨人权事务干事法比耶娜·卢科(Fabienne Luco)表示:“对罪犯进行有效的调查和起诉至关重要。这将有助于建立对当局的信任,从而鼓励人们不要擅自执法。”
为什么柬埔寨会出现“民众执法”?
许多接受报告采访的人表示,对警察、法院和监狱系统缺乏信任,认为他们在抓到犯罪嫌疑人时,有权采取“即时正义”的暴力行动来防卫和自保。许多人报告了警方的腐败行为,并指出,由于小偷通过贿赂获得释放,正义没有很好地得到伸张。
群体暴力行为也与贫困和排斥紧密相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或交通不便的特定地域,此类案件更为常见。
被指责盗窃的人是最常见的受害者。即便只是指责,就往往足以激起群众实施致命的暴力行为,而参与殴打的人都是目睹事件或听到有人喊“小偷”的普通旁观者。
其他受害者是一些被指责施展魔法或妖术之人。联合国人权办记录了2012年至2018年间49起与巫术有关的案件,包括35起杀人案件和14起杀人未遂或骚扰案件。
受害者必须获得自身权利
卢科表示,民众执法行为“剥夺了受害者的生命权、公平审判权和无罪推定权”。
联合国人权办目前正在与柬埔寨政府合作,以加强法律和司法基础设施。报告建议改革立法,呼吁制定制止民众执法行为的政策,并修改现有的针对群体暴力的警察干预准则。
人权高专办还敦促柬埔寨政府公开谴责一切民众执法行为,并确保对杀戮和暴力行为进行及时调查、起诉和制裁。
2019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