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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对死刑日当天,联合国称死刑无法威慑毒品犯罪和药物滥用

2015年10月11日

死刑不能对毒品犯罪构成威慑,也不能保护人民避免药物滥用,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重申,联合国一再呼吁彻底废除死刑这一做法,并强调如果要使用,只能用于蓄意杀人罪。

“打击毒品犯罪更多的是改革司法系统并通过公共卫生系统投资于预防,包括针对获得治疗问题。”潘基文先生在10月10日的年度世界反对死刑日发表致辞。

他指出,70年前,世界上只有14个国家废除死刑,而如今已有82%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暂停实施死刑,或已废除了死刑,今年纪念这一日子让公众对此进展予以关注,同时重视死刑与毒品犯罪问题。

“国际法将死刑的应用限制于‘最严重的罪行’。这意味着死刑应只用于——如果使用的话——蓄意杀人罪,”秘书长表示。

他说,确实,联合国人权机构曾多次强调,与毒品相关的罪行达不到使用死刑的门槛。联合国秘书长还补充道,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和其他药物管制机构都鼓励使用死刑的国家废除毒品犯罪死刑。

“我促请所有国家和个人加入联合国行列,共同继续倡导停止实施死刑,”他总结道。

与此同时,多名联合国人权专家指出,全球每年毒品相关的判刑约导致了1000起处决。

在这一背景下,两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强调称,“因为毒品犯罪判处死刑和处决使得全球落入与人权根本宗旨不一致的惩罚体系中的人数激增”。

根据专家的资料,30多个国家存在将毒品相关罪行判处死刑的法律条款,而在一些国家,这类案例占处决总人数的比例极大。

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在意见中表示,在许多对毒品相关犯罪判处死刑的国家内,并没有公平审判体系。

“世界反死刑日提供了反思过去一年的契机,完全摆脱死刑的国家数目在这一年中又有所增加,”海恩斯先生表示,“不过,这个日子还促使人们细审少数国家在何种程度上违反了国际法,对毒品犯罪判处死刑。”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对非“最严重”犯罪判处死刑。根据《公约》,毒品犯罪并不符合这一门槛,只有关乎蓄意杀害的罪行才是“最严重”的犯罪。

“一些国家一再公开地蔑视这一国际标准,并与正在出现的习惯规范背道而驰,该习惯规范认为,判处和执行死刑违反了那些标准,且本身就是违反禁止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行为,”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Juan E. Méndez)表示。

海恩斯先生对打击毒品犯罪的国际合作可能在一些情况下不经意地推动非法处决表示关切,他促请废除死刑的国家必须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参与其他国家对死刑的使用。

与此同时,他强调,提供双边技术援助来打击毒品犯罪的国际机构以及各国“必须确保他们推动的方案最终不会导致对生命权的侵犯”。

“我们期待不再需要世界反死刑日的那一天;那时所有国家都已远离这种惩罚方式。”特别报告员在其声明中重申。

2015年10月10日

来源:联合国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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