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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联合国报告引述“普遍的虐待行为”,介绍了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权利的建议

2015年6月1日

根据联合国今天发布的一份新报告,虽然自四年前首次研究聚焦了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和暴力以来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整体情况仍然是全球各地区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LGBT/I)正在受到普遍的暴力虐待、骚扰和歧视行为的影响。

根据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要求将于本月晚些时候提交的报告(A/HRC/29/23),“仇视同性恋和仇视变性者所诱发的暴力通常尤为残忍,在一些案例中,残忍度超越其他仇恨罪。”

报告指出,这类暴力行径包括很深的刀伤、鸡奸、切割生殖器官、石刑和肢解。“这类行为构成严重的人权侵犯行为,通常对肇事者有罪不罚,这表明当前保护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的安排不足。”报告指出。

报告继续写道:“目前国际层面尚没有用系统且综合的方针处理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人权状况的专门人权机制。”

报告载有针对国家政府的20条建议:其中包括:

• 废除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惩处个人的法律,包括将自愿同性性行为和异装刑罪化、限制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的法律;

• 禁止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歧视、煽动仇恨和暴力行为,并颁布惩罚那些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针对个人的人的仇恨罪法;

• 法律承认同性关系;

• 确保可以获得反映个人自我认同的性别的法律身份文件,不规定侮辱性的前提;并

• 取消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通常接受的侮辱性疗法和治疗,包括所谓的“转换”疗法、针对跨性别者的强制节育以及对双性儿童的特定医疗步骤。

报告指出,这些建议介绍了保护个人免遭报告所记录的各种人权侵犯行为的措施,从编纂报告和联合国人权机制建议过程中观察到的良好做法中吸取经验。

报告是2011年以来的第二次同类正式研究,报告指出,虽然过去四年“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整体情况仍然是全球各地区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正在受到普遍的暴力虐待、骚扰和歧视行为的影响。”

关于杀戮问题,报告指出:“数据并不完整,但已有的数据表明,杀戮这种暴力的比例高得惊人”,而且“恐怖分子团体可能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进行惩罚,包括杀戮”。

报告援引案例称:“2015年2月,流出的照片显示,几名被指控进行了同性性行为的男子被所谓的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ISIL)军事分子惩罚,从塔顶推下致死。”

在指出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方面最新的重要进展的同时,报告还介绍了“全球各地区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和双性人正在受到普遍的暴力虐待、骚扰和歧视行为的影响”的证据。

2015年6月1日

来源:联合国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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