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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信仰宽容在工作场所中必不可少

2015年1月2日

联合国宗教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表示,宗教实践与职业生活能够在善意的环境中共存并对双方有利 © EPA/KIMIMASA MAYAMA

联合国宗教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海纳·比勒费尔特表示,对大多数员工而言,工作场所不只是他们赚钱的地方。

“除了提供收入,工作场所还是员工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与个人自尊、社会关系和整体融入社区与社会高度相关。”他说。

比勒费尔特表示,因为工作场所对日常生活十分重要,就业中的宗教不容忍和歧视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第六十九届会议期间,比勒费尔特在其关于消除所有形式宗教不容忍问题报告的发言中表达了上述意见。他的报告聚焦于工作场所中的宗教或信仰自由,他说,需要对此类场所进行更多研究,因为工作场所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比勒费尔特解释说,在工作场所中对宗教和信仰保持宽容有许多理由。这包括:事先存在的、并可能破坏工作场所氛围的对宗教或少数群体信仰的偏见,甚至还有一些援引“中立性”或企业形象的说法来限制工作中公开表达宗教身份的公共或私营部门雇主。

比勒费尔特说,此外还存在间接的宗教或信仰歧视形式,这往往隐藏在看似“中立”的规则之下。例如,节假日就典型地反映了主流宗教文化。

比勒费尔特说,不宽容的现象常常基于误解。例如,可能存在一种假设,认定为宗教或信仰提供合理便利的措施会导致偏袒,危及平等原则。

“打击歧视需要全面的方针来解决基于宗教或信仰的直接和间接歧视形式。”他说,“需要充满信任和尊重的沟通文化,从而发现属于宗教或信仰少数群体的特别需求。”

比勒费尔特就打击基于宗教或信仰的直接和间接歧视形式提出了多项建议。这包括:各国要建立更好的反歧视法,需覆盖公共和私营机构的就业;各国要为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雇主就宗教宽容问题提供多样性培训和咨询服务;雇主要制定政策为宗教或信仰多样性提供合理便利,并把在工作场所中采用平等性原则的做法置于具体背景中。

他说,对个人在工作场所表达宗教或信仰的权利加以限制的任何做法如果被认为是必要的,就必须始终详细具体,并且有严格定义;必须是达到合理目标所必需的,并与所述目标相称。

比勒费尔特说,公共和私营机构可以成功地商定为宗教和信仰多样性提供便利的方式。

“简而言之,只要各方怀有善意,大多数情况下就可以找到实际的解决办法。”他说

2015年1月2日

联合国宗教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表示,宗教实践与职业生活能够在善意的环境中共存并对双方有利 © EPA/KIMIMASA MAY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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