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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摄像机不是罪”——联合国人权高专对埃及拘禁记者行为发出警告

2014年6月24日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对埃及法院近期的一系列裁决深表关切,包括3名半岛电视台记者、以及另外11名缺席审判的被告今天受到的判决及其严厉的入狱重刑。

秘书长发言人在纽约发表声明表示:“秘书长非常担心埃及法院近期的判决,尤其是确认对183人宣判死刑,以及今天将来自半岛电视台等单位的记者判处长期监禁。”

声明接着说道:“司法程序似乎明显未能符合基本公平审判标准,尤其是导致宣判死刑的程序,这有可能破坏长期稳定的前景。”

声明还指出,最高宪法法院即将审议用于规范抗议行为的法律的合宪性。潘基文回顾到,他和皮莱女士都已表达关切称,这些法律可能导致严重侵犯和平集会的自由权,需要使法律符合埃及的国际人权义务。

声明称:“秘书长强调,参与和平抗议或批评政府不应该成为拘留或起诉的理由。他认为,赋予所有公民充分行使权利的能力只会增强埃及的国力。”

在声明中,皮莱女士表示,她对3名记者以及另外11名缺席审判的被告受到的判决和7至10年刑期表示“震惊和警惕”。

皮莱女士注意到他们可以提出上诉,并表示,半岛电视台记者受到这样的裁决,而周六也有一家埃及法院确认了先前大规模审判中183名穆斯林兄弟会成员及其支持者的死刑判决,它们都是一系列“程序错漏百出并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诉讼和法庭程序的最新例证。

埃及境内媒体和民间社会活动人士受到日益增加的严酷镇压和人身攻击,这妨碍了他们自由运作的能力,高级专员对此表示警觉。

她说:“我尤为关切司法系统在镇压行动中发挥的作用。”她补充道:“骚扰、拘留和起诉国内记者与国际记者,包括博客作者,以及身份不明人员实施暴力袭击,都已成为常态。”她提到有至少6名记者自2013年8月以来在埃及被害。

皮莱女士表示:“试图在埃及开展工作的媒体工作者现在面对着极为艰难险恶的环境。他们应该受到保护,而不是起诉。”

高级专员接着说道,记者受到的指控包括破坏国家团结和社会和平,传播虚假报道,参与“恐怖组织”,这太过宽泛和模糊,因此使人们更加相信,其真正目标是言论自由。

她注意到,基于埃及反恐怖法的指控也在多场其他审判中被用来定罪,包括今年早些时候在明亚进行的两场大规模审判,受审的1100多人中有至少220人被判处死刑,包括周六确认死刑判决的183人。

高级专员说道:“我相信这些大规模审判和死刑罪名令人极度不适,也彻底歪曲了司法。”

1982年埃及批准的具有约束力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指出,“人人有权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皮莱女士说道:“携带摄像机不是罪,试图报道对事件的各种意见也不是罪。批评当局或采访持非主流意见者不是一项罪名。记者和民间社会成员不应该因为报道敏感议题而遭到逮捕、起诉、殴打或解雇。他们不应该因为试图拍摄我们公众有权了解详情的报道而被枪决。”

她敦促埃及当局迅速释放所有因为合法报道新闻事件的记者和其他媒体职员,包括周一被定罪并判刑的3名记者:穆罕默德·法米(Mohamed Fahmy)、彼得·格雷斯特(Peter Greste)和巴哈尔·穆罕默德(Bahar Mohamed)。

身为前国际法官的皮莱女士还呼吁埃及司法部门对这些审判以及其他案件的审判进行审查。她说:“埃及的名声,尤其是其独立司法机构的名声岌岌可危。很可能埃及滥用司法的情况正在成为常规。”

来源:联合国新闻中心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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