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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条约机构

获得安全合法的堕胎:联合国委员会紧急呼吁美国遵守妇女权利公约

2022年7月1日

日内瓦(2022年7月1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今天表示,美国是世界上仅有的七个没有加入旨在保护包括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在内的妇女人权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下称《公约》)的国家之一*。

尽管美国在1980年签署了《公约》,但至今仍未批准。委员会敦促美利坚合众国遵守《公约》。鉴于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委员会表达了对美国妇女和女童的声援。委员会还呼吁所有缔约国停止将堕胎定为刑事犯罪,至少在强奸、乱伦、孕妇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以及胎儿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允许合法堕胎。委员会发表声明如下: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敦促美利坚合众国遵守《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以尊重、保护、实现和促进妇女和女童的人权。

拥有189个缔约国的《公约》是唯一一个全面保护妇女人权的近乎普遍的条约,包括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美利坚合众国是世界上仅有的七个尚未成为《公约》缔约国的国家之一。

《公约》第12条规定的健康权包括身体自主权,还包含妇女和女童的性和生殖自由。此外,第16 (e) 条保障妇女有权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并有机会获得使她们能够行使这种权利的知识、教育和方法。

委员会再次指出,不安全堕胎是孕产妇死亡和发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委员会还反复呼吁《公约》所有缔约国取消对堕胎妇女的惩罚措施并使堕胎合法化,至少在强奸、乱伦、孕妇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以及胎儿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允许合法堕胎。

获得安全合法的堕胎和优质的堕胎后护理,尤其是在不安全堕胎引起并发症的情况下,有助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预防青少年怀孕和意外怀孕,并确保妇女自由决定自己身体的权利。

为此,委员会赞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的声明,即“获得生殖权利是妇女和女童享有自主权并且能够在不受歧视、暴力和胁迫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身体和生活做出自己选择的核心。”

委员会在与缔约国的对话中,以及在其结论性意见和依据《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判例中一再强调,拒绝提供安全合法的堕胎严重限制了妇女行使生殖自由权利的能力,强迫妇女怀孕至足月会造成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这等同于基于性别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还构成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违反了《公约》的规定。

委员会承诺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世界各地妇女和女童的人权。它不会放弃这一任务,尤其是在让所有妇女获得安全和合法堕胎方面。

美国最高法院最近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女性健康组织一案中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这项判例在近半个世纪里保护了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为此,委员会表达了对美国妇女和女童的声援,并坚决敦促美利坚合众国遵守《公约》。

*美利坚合众国在起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1980年7月签署《公约》的第一个国家,但从未批准《公约》。其他未加入《公约》的国家有伊朗、帕劳、索马里、苏丹、汤加和罗马教廷。

更多信息和日内瓦媒体问询, 请联系:

郭慧妍(Vivian Kwok)+ 41 (0) 22 917 9362 /vivian.kwok@un.org或联合国人权办媒体科 + 41 (0) 22 928 9855 / ohchr-media@un.org

背景介绍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负责监测各缔约国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遵守情况,该公约到目前为止共有189个缔约国。委员会由23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由缔约国选出,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作为缔约国代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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