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讲话 特别程序

人权保护必须在世界人道主义首脑会议上获得新的动力——联合国专家

人道主义首脑会议

2016年5月20日

人权理事会多名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世界人道主义首脑会议前发表声明

日内瓦/伊斯坦布尔(2016年5月20日)——我们是人权理事会一组与会议相关的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我们敦促所有参会者确保人权在世界人道主义首脑会议的讨论中占据突出位置,并融入大会的各个方面。它们应该充分反映于旨在更好地保护所有受冲突、灾难和流离失所影响者——世界上某些最弱势的群体——并满足其需求的成果、目标和高级别国家承诺上。

本次首脑会议是一场里程碑式的国际活动,将于2016年5月23日至24日在伊斯坦布尔举行,它提供了独特而及时的契机,以供讨论重大的全球人道主义挑战,设计新的人道主义行动合作方针,打造改善对策所必需的国家承诺。首脑会议的成果尤其应该包括在所有阶段更多地关注所有国家和国际行为者的人权:从预防到准备、紧急对策和复原,并帮助形成重要的和平建设、司法和发展措施,旨在缓解未来的人道主义危机。

首脑会议着重要强调的一点应该是预防冲突和强迫流离失所,我们强调人权在此方面的关键作用。许多冲突本可以通过在暴力发生前的早期阶段加强关注而避免。如果采用基于人权对的预防方针,未来还能预防更多冲突——可能拯救无数的生命,避免对昂贵的人道主义行动的需求。人权准则——参与、司法、平等、非歧视和问责——是预防冲突和建设和平措施的关键。为所有人落实这些准则,同时理解和解决国内政策与外部国际行动对人权的影响,这些是应对人道主义危机根源的有效方法。

正是在危机和冲突中,个人和社群面对最大的风险并需要保护。然而正是在这种时刻,我们最频繁地看到人权侵犯发生且不受惩罚,对人权的关注也有所削弱或被忽视。人道主义保护措施需要充分应对一些在危机时期认为自己尤其弱势者的具体问题和保护关切。以人权为核心的人道主义行动提供了确保对所有人加以保护的强大办法。首脑会议也提供了一个独特契机,从而在所有人道主义背景下寻找有效办法和加强落实国际法律与标准的过程中推动国际合作与团结。

在无数近期的冲突中,我们也目睹了平民受到冲突各方的针对,被迫流离失所,或遭到围困,他们经历过许多严重的人权侵犯。如果不能避免把平民作为目标和保护人权,这就意味着生命的逝去和伤害,可能需要几十年来恢复。这反映了大规模的挑战,反映了用前所未有的方式更好地执行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律与标准的必要性。确保对违反国际法律行为的问责必须成为各国和国际社会的优先事项。 

各国承担着不加歧视尊重和保护所有人生命权的不可动摇的责任,特别是对平民,它们也必须在紧急状况、危机和冲突状况下遵循这项不得克减的义务。此外,它们有义务尊重、保护和履行全套公民和政治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人权法规定各国和其他拥有宝贵资源的利益攸关方应帮助为人道主义对策提供信息,并为当前落实人权的进程奠定基础。那些生活和家园遭到破坏的人的紧急需求必须得到满足,不过,通过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会在危机期间和危机之后得到充分尊重,他们就获得了对国家未来的希望。  

为了实现“不落下任何人”的目标,我们提醒所有国家,它们扮演着主要义务承担人的角色,负责确保所有受影响者享有保护、人权并向其提供援助。这需要特别关注尤其处于弱势的人们,包括儿童、青年、少数群体、土著人民、移徙者、境内流离失所者、难民、无国籍者、残疾人、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老年人、面对多重威胁和跨领域歧视的妇女和女童。这需要辨识哪些人正遇到风险,如何、为何遇到风险,并指明填补保护差距的适当行动。基于人权的方针有助于确保倾听所有声音,满足所有人的权利和需求。

在一些人道主义紧急状况中,不维护人权的对策——包括弱势群体的人权——可能危及生命。一些人在行动自由和到达安全场所方面受到限制,他们可能因为国籍、族裔或宗教等因素遭遇任意逮捕和拘留,或被剥夺必要援助。在未得到应有的强化保护和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妇女和儿童很容易受到一系列人权侵犯,包括人口贩运、性暴力、强迫卖淫或性奴役。承担保护责任的人决不能自己成为侵犯者。  

我们欢迎人道主义行为者在提供重要的救命援助方面发挥必要且勇敢的作用,我们也认可他们对援助和保护的投入。我们敦促,要使其获得更多的准入和资源。我们也相信,增强专门的人权行为者在这种关键时期的存在和准入——与政府、人道主义和其他伙伴紧密合作——有助于确保人权方针充分融入人道主义对策。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和人权维护者等在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呼吁加强对他们的支持,以使其自由而安全地履行职责。

发出本呼吁的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已准备好支持和援助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和所有其他伙伴开展这项重要工作,利用它们可用的工具来支持人道主义背景下对人权的保护。

关于世界人道主义首脑会议的信息,请见http://www.worldhumanitariansummit.org。 

*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Issues/IDPersons/Pages/IDPersonsIndex.aspx

本声明得到以下特别程序人权任务负责人的支持:

非洲裔问题专家工作组

白化病人享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

文化权利领域特别报告员

法律和实践中的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

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

与享有安全、清洁、卫生和可持续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特别报告员

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人人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

适足生活水准权所含适足住房问题特别报告员

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

土著人民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利用雇佣军作为侵犯人权阻止人民行使自决权力的手段问题工作组

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

老年人享有所有人权问题独立专家

当代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问题特别报告员

移徙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隐私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当代形式奴隶制包括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

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

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

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特别报告员

人权与国际团结问题独立专家

单方面胁迫性措施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

促进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独立专家

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

国家的外债和其他有关国际金融义务对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影响问题独立专家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

贩卖人口、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寻求真相、司法、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问题特别报告员

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暴力侵害妇女、其原因及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

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

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

1967年以来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厄立特里亚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海地人权状况独立专家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格拉汉姆·福克斯先生(Graham Fox,+41 22 917 9640 / gfox@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问询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