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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联合国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罗娜•史密斯教授2015年9月24日在金边发表的声明

2015年9月25日

媒体声明

我很荣幸也很高兴,这是自我2015年3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以来对柬埔寨王国进行的首次访问。首先,我想要感谢柬埔寨王国政府对我的邀请及其在访问前和访问中与我的合作。

正如大家所知,作为特别报告员,我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我的任务授权包含三重角色:建议、监督和报告柬埔寨的人权状况。我认为这三大职能同样重要且是相互联系的。 

我此次访问的关键目标分为两个部分:介绍性的,即与政府和其他对话方建立友好且建设性的关系,作为有效履行其职责的基础;和实况调查,因为我下周将在日内瓦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报告。我很荣幸会见了首相洪森(Hun Sen)、副首相兼内政部大臣韶肯(Sar Kheng)、副首相兼内阁办公厅大臣索安(Sok An)阁下、柬埔寨人权委员会主席麦斯森(Mak Sambath)阁下、教育、青年与体育部大臣韩春那洛(Hang Chuon Naron)阁下、环境部大臣赛索奥(Say Sam Al)阁下、司法部大臣昂翁瓦塔纳(Ang Vong Vathana)阁下、劳动和职业培训部大臣叶绍兴(Ith Sam Heng)阁下以及农村发展部大臣谢索帕拉(Chea Sophara)。我还会见了来自国民大会和参议院的高级官员、柬埔寨联合国系统内成员以及众多民间社会行为者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代表。我还对戈公省进行了实地访问,我在那里会见了省级政府和法院当局、民间社会代表、社区成员以及私营部门行为者。

虽然我已多次访问柬埔寨,但首次作为特别报告员访问该国,是与政府高级官员建立沟通渠道并直接听取包括基层在内的广大人民意见的契机。我非常高兴我与所有我能接触到的人都进行了坦诚且内容详实的讨论。因此,我要感谢所有在这些会谈中与我对话的人,他们加深了我对柬埔寨人权状况的理解。

柬埔寨继续以傲人的速度发展着,目前在东盟乃至全世界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政府大臣说明了其职责领域内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在前进的道路上,重要的是所有行为者都能在关于柬埔寨未来的讨论中发挥有意义的作用。确实,柬埔寨社会的一大主要积极特征是其允许社交媒体和民间社会繁荣发展的空间。我感谢许多利益攸关方承认尚待解决的问题并愿意与我进行建设性对话,以确保柬埔寨继续保持增长和稳定。

我计划立足于我的五位前任的工作。他们的意见概括了柬埔寨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面临的挑战,他们在这一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我赞同他们所表达的观点,进一步加强法治,发展并确保那些在保护人权方面有特定作用的机构的独立性,特别是司法部门,这都对建设柬埔寨人民盼望的稳定民主国家不可或缺。必须谨慎适当地应对已造成普遍不满的问题,包括土地和劳动纠纷。

首相提出了歧视问题。在我看来,歧视是所有国家的一大关切。我的前任苏贝迪教授在他的最后一份媒体声明中指出,“在追求善治、加强民主、法治和对人权的尊重这一路走来,截至目前,柬埔寨政治中应不再有种族主义、仇外心理、以及基于任何原因的各种歧视的存在空间”。我同意他的观点。

任何理由的歧视是在平等公平的社会中促进人权的合理关切。它是可以用来限制社会中个人和群体享有人权的工具。国际法明确规定,权利和自由的享有不应进行任何区分,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性取向、性别认同、残疾或其它身份地位。不论是土著人民与地权,妇女与诉诸司法,寻求庇护者与承认难民身份,工人与劳动权利,城市贫民与流落街头者的待遇,农村贫民与土地特许重新安置,歧视对尊重人权造成破坏的可能性都无处不在。

确保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是所有接受国际人权条约的国家的首要义务。柬埔寨皇家政府自愿接受了其中的许多条约。柬埔寨因此同意采取所有必要的行政、立法和相关措施来确保在其管辖下对权利的保护。这包括通过尊重人权规范并在法律上确保这些条约所载权利的公平平等享有的法律。多项对人权有重大意义的关键法律近期已在柬埔寨通过,还有多项正在拟定之中,包括工会法草案和网络犯罪法草案。确保包容性和透明性是民主与善治的内在要求。 

我很欣慰就柬埔寨在土地特许领域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进行的坦诚交流,土地特许毫无疑问是柬埔寨目前面对的复杂人权问题之一。授予地权的进程以及弥补过去存在问题的土地特许的进程已开始取得一定成功,而许多曾经遭受迫迁之苦的人们仍在寻求正义。我完全同意我的前任们提出的建议,我鼓励继续审查特许问题,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取消特许或重新分配。正如许多人承认的那样,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对最边缘化群体,例如土著人民。

所有人获得补救的能力和为土地、劳动及其他纠纷寻找办法的能力往往取决于他们和平践行基本的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能力。这些都是其他许多权利的奠基石。因此,未来数月乃至数年中和平与稳定的延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权利、这些自由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尊重,取决于柬埔寨国内规范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又是如何公正地在全国得到贯彻,包括社团和非政府组织法(LANGO)以及和平示威法。在与我的互动中,我注意到,针对国际人权法容许的限制这些权利的措施,存在大相径庭的解读。保护这些自由与维持公共秩序之间的平衡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难题。

然而,必须要公平地取得这种平衡,并符合国际人权法。我将在履行职责时特别密切地注意这些权利。

鉴于我的背景,我坚定地认为教育,尤其是人权教育,是确保柬埔寨人民拥有公正且更加平等的未来的关键。确保更好地获得教育且教育更优质的重要性是柬埔寨社会的人口构成所需要的。从广义的教育而言,确保在所有行为者中培养人权的意识十分重要。确保儿童和青年、执法官员、议员、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人权意识将有助于柬埔寨更好地履行其人权义务。我认为,人权教育应该成为柬埔寨未来和当前的基石。

在此方面,在与高级政府官员的会谈后,我对他们赞赏并承诺与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办事处的合作感到印象深刻。我真诚地希望看到合作能继续下去,因为建议不论听起来如何,都需要通过行动来对人民的生活产生影响。人权高专办具备足够的能力来提供技术援助,帮助落实从本任务授权收到的建议,一些对人权实现至关重要领域提供援助的发展伙伴也具备这种能力。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授予我这一任务令我深感荣幸。我承诺本着合作的精神真诚且中立地履行这一重要的任务。我对柬埔寨政府和人民在访问期间对我致以的最热烈欢迎表示感谢。

罗娜•史密斯教授(英国)在2015年3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接替2015年3月结束六年任期的苏里亚•P•苏贝迪教授。特别报告员的任务产生于《巴黎和平协定》关于柬埔寨冲突综合政治解决办法的内容。史密斯女士是英国的国际人权教授。史密斯女士也是柬埔寨智慧大学(Pannasastra University)的客座教授,她在该校设计和发展相关课程,旨在重新启动柬埔寨的首个人权法硕士项目。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联合国人权国别页面——柬埔寨: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KHIndex.aspxhttp://cambodi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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