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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在关于人权、和平与安全的高级别活动上的发言

2015年9月29日

安理会应承担何种角色?

2015年9月29日

各位阁下,
同事们和朋友们,

达格•哈马舍尔德(Dag Hammarskjöld)曾说过,联合国的创立是“为了把人类救出地狱”,我们中的许多人对此都十分熟悉。这不仅仅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是常人力所不能及的。因此,鉴于我们会很自然地倾向于将看似不可逾越的事业分解为易于处理的范畴,同时建立三大支柱的想法很快应运而生:和平与安全、发展以及人权。

但这种齐整分类的想法注定要失败。和平、发展和人权是相辅相成的:三重螺旋可能是一个更直观的视觉形象,能够体现我所说的那种多重关联结构。

这个在联合国面临的挑战中尤为错综复杂的愿景近来成为了我们工作主体内几项重要转变的内容。《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体现了对所有发展方案必须以人权为核心的认识。“人权先行”的倡议更进一步地阐释了所有联合国领导者和团队的职责,即以有原则的方式回应人权侵犯的警示信号。

安全理事会对人权事务的关注也得到了显著提升。理事会越来越多地要求我的办事处和其他人权机构的简报。理事会还任命调查委员会介入具体状况,并将被控造成严重人权侵犯的犯罪者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

然而,由于人权侵犯行为并未得到防控打击,动乱转变成了流血事件、贫困和混乱,某些地区的情形则呈现出凶险的加速螺旋式下滑,叙利亚、也门、苏丹等许多国家都涉入其中。

如果“把人类救出地狱”是安理会的使命,那么仅就叙利亚的形势来看,安理会显然是失败的。在一系列危机中,保护和平与安全的行动不断遭到常任理事国威胁行使否决权的阻碍,这看来是受到其参与大国对峙和代理战争的影响。

安理会在这些和其他危机中无力采取有效行动,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且广泛动摇了对联合国机构的信心。而事实上,安理会恰恰准许了犯罪者造成更多的人权侵犯。由此产生的暴力行为造成了整个地区的混乱,致使千百万人出逃。

为纠正这一错误,安理会成员国提出了一项行为守则,其中包含在严重侵犯人权和大规模暴行的情况下主动暂停使用否决权。理由很明显,在这些情况下否决权的使用将阻碍铲除暴行的行动,如此使用否决权显然是与联合国的原则相悖的。

安理会也可以通过与人权理事会建立更具战略性的关系,提升对预先警报的关注。举例来说,人权理事会的调查委员会和特别程序可以定期向安理会就其议程上事项的情形做简报。这些机构和其他人权机制提供的信息能够更广泛地运用于授权任命和落实针对性的制裁制度,也可用于将情况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审理。理事会也应就一套应对警报的可能对策达成共识,比如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派遣灵活且资源充沛的人权监察团。

以预防工作为重点契合了“人权先行”的战略远景以及近期关于和平行动和建设和平架构的高级别报告。这些举措能够通过保护人权降低战争威胁,并帮助促进发展。它们仅需极少的代价就能对人权投资,而这是所有人最大的红利,为可持续发展与和平这一良性循环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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