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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副高级专员关于新闻届与言论自由的声明

2015年5月3日

让新闻业茁壮成长!为实现数字时代更好的报告、性别平等和媒体安全而努力

2015年5月3日

主席先生,
总干事女士,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能有机会来到这里,与世界各地的记者和从事支持言论或观点自由工作的你们共聚一堂。

世界上每个国家都需要健全、大胆和独立的新闻业。压制、攻击或未能保护新闻业的国家就是在攻击自己的生命线:保持系统周围始终环绕着新鲜想法和健康问题的流动元素,它建立在政府机制的响应能力、韧性和问责性基础上,而这些又反过来促进了公共信任与合法性。

这便是新闻业的巨大力量。但它也是十分脆弱的。我们都知道,许多新闻工作者仅仅因为开展工作而遭到禁言、监禁甚至是杀害。在一些国家中,政府官员或安全部队对新闻工作者进行骚扰、威胁或虐待,或者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关押起来。而在另一些国家中,他们遭到恐怖主义运动、犯罪团伙或暴徒等非国家团体的袭击。女性新闻工作者常成为性暴力和明显基于性别的威胁,有时候性质极其恶劣。

我想从人权角度简要地讨论一下四项挑战

1. 数字时代——这为传播信息和观点创造了大量的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政府的数字监控可能对新闻工作者的言论自由造成巨大的寒蝉效应——因为这使得他们与消息来源的沟通,分享和提出见解变得更加困难,更糟糕的是可能导致自我审查。在一些国家中,被认定为不同政见者的人们可能遭到逮捕、酷刑或虐待,而这些信息有时就是通过数字监控获得的。从人权的角度而言,只要能够促进新闻工作者的言论自由,匿名和加密便值得保护且不应受到不合理的限制。

2. 随着新媒体的出现,有时也提出了关于谁可以被认作“新闻工作者”的挑战。从人权角度而言,这与讨论的问题无关。无论国家是否将其承认为“新闻工作者”,所有个人的人权都应受到充分保护;无论他们是专业记者还是“公民记者”,在网上还是线下工作。联合国大会和人权事务委员会也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这一点。所以是的,“博客作者”和“公民记者”也应受到保护。拉伊夫·巴达维(Raif Badawi)和阿拉·阿卜杜·法塔(Alaa Abd El Fattah)也应受到保护。这个名单很长很长。

3. 对新闻工作者和博客作者犯下的罪行很多时候完全未受惩罚。谋杀新闻工作者的行为也常常逍遥法外。现有的规范和标准必须得以执行。我们很高兴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制订和落实《联合国关于记者安全和有罪不罚问题的行动计划》。我也敦促今天在场的所有人共同支持这一计划。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如何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建立特别调查机构,为执法和司法官员提供专门培训和方法工具并与地方问责机制展开紧密合作等。我们再没有任何借口。

4. 最后——但也绝对很重要的是性别平等问题。媒体可在支持和实现妇女人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对冲突环境中性暴力的可怕故事的媒体关注可提高人们的意识并防止这类暴力在未来再次出现。但太多妇女和女童权利遭到侵犯的案件未被报道,如家庭暴力和寡妇被剥夺继承权等。

现在就应给予女性新闻工作者与男性同等的机会和关注。妇女现在就应该获得与男性同样多的媒体报道。现在就是截止日期。

我很期待与大家的讨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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