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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多个机制

遭受歧视并变得脆弱:年轻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以及双性者需要对其权利的承认和保护

遭受歧视并变得脆弱

2015年5月13日

反对仇视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者国际日——2015年5月17日(周日)

2015年5月13日——值反对仇视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者国际日之际,一组联合国和国际人权专家*呼吁终结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以及双性年轻人和儿童的歧视和暴力。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一组联合国人权专家、美洲人权委员会、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人权维护者问题特别报告员以及欧洲委员会人权委员促请全球各国政府保护这些年轻人和儿童免遭暴力和歧视,并将他们的观点纳入影响其权利的政策和法律。

“全世界的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LGBT)或双性儿童和年轻人或被视为如此的人仍因为其以为的或实际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或因为其身体不同于典型的女性或男性的定义而面临着成见、歧视及暴力行为。

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以及双性儿童和年轻人的暴力和歧视发生在家中、学校里和机构内。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以及双性年轻人经常因为家人和社群不认同其性取向和性别认同而被他们拒绝。这可能导致无家可归、社会排斥和贫困率高。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以及双性儿童经常被同学和老师欺凌,这导致一些学生辍学。他们甚至可能因为实际的或以为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不被录取或开除。

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儿童和年轻人面临的成见和歧视对其自尊有负面影响,他们的抑郁和自杀率比同龄人高也与之有关。保健专业人员的歧视性态度以及信息的获取受限也给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以及双性儿童和年轻人获得合适且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构成了障碍。

在一些国家,年轻的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人遭遇有害的所谓的“疗法”,旨在“纠正”他们的取向或认同。这类疗法不道德、不科学且无效,可能构成酷刑。年轻的变性者还缺乏承认其性别认同的渠道,遭遇着诸如绝育或强迫治疗的虐待程序。

此外,双性儿童和年轻人可能在未经其自由和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遭受医疗上并非必要且无法逆转的手术和治疗。这类干预可能导致严重的长期生理和心理痛苦,影响儿童身体健全、健康、隐私和自主的权利,并可能构成酷刑或虐待。各国政府应禁止这类干预。

直接或间接基于人们的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将其定罪的法律使得暴力和歧视进一步恶化。这包括任意限制言论和集会自由并威胁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人组织和人权维护者工作的“反同性恋宣传”法。虽然声称这些法律保护儿童,但结果通常是恰恰相反:它们导致了针对发声对抗虐待的儿童和年轻活动人士。这些以及其他歧视性法律违反国际人权标准,应被废除。

各国必须行动起来,保护所有儿童和年轻人免遭暴力,并确保落实包括为需要保护者提供的庇护所和其他安全机制在内的有效儿童保护和支持体系。

社会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人的不认可不能成为推动歧视性法律和政策、维持歧视性对待或不调查和起诉应为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儿童和年轻人的暴力负责者的理由。各国必须行动起来通过学校的反歧视倡议和公共教育运动来克服偏见和陈规定型。它们应该解决基于种族和族裔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青年的交叉歧视和暴力。

必须保护所有儿童和年轻人的健康和惠宜,包括通过确保非歧视性医疗卫生服务以及综合性教育的获得渠道以及保护所有儿童和年轻人认同、自主、身体和心理健全的权利。

我们吁请各国履行其不加歧视地尊重、保护和实现所有儿童和年轻人的权利的义务,确保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和双性儿童和年轻人进行磋商并让他们参与影响其权利的政策和法律的讨论。我们还呼吁人权和儿童权利机构履行其任务并为保护他们免遭暴力和歧视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家名单: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CRC):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rc

联合国独立专家:赤贫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先生;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伊纳•吉埃(Maina Kiai)先生;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先生;人人有权享有最佳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代纽斯•普拉斯(Dainius Puras)先生;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迈克尔•福斯特(Michel Forst)先生;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Juan Méndez)先生。

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玛尔塔•桑托斯•派斯(Marta Santos Pais)女士:http://srsg.violenceagainstchildren.org

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IACHR):http://www.iachr.org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ACHPR):非洲委员会人权维护者问题特别报告员雷尼•阿拉比尼-甘索(Reine Alapini-Gansou)女士——http://www.achpr.org/

欧洲理事会:人权委员尼尔斯•穆伊兹涅克斯(Nils Muižnieks)先生——http://www.coe.int/en/web/commissioner/home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专家和儿童权利委员会:多洛雷斯•因方特•卡尼巴诺(Dolores Infante-Cañibano,+41 22 917 9768/dinfante@ohchr.org)女士,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41 22 917 9383/ xcelaya@ohchr.org)先生或伊丽莎白•斯罗塞尔(Elizabeth Throssell,+41 22 917 9466 / ethrossell@ohchr.org)女士

美洲人权委员会:玛利亚•伊莎贝尔•里韦罗(Maria Isabel Rivero,+202 370 9001/ MRivero@oas.org)女士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院:rsddh.achpr@gmail.com / au-banjul@africa-union.org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欧洲委员会:瓦汉•穆拉江(Vahag Muradyan,+33 (0)390214086/手机:+33 (0) 6 66 27 24 41/ vahagn.muradyan@coe.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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