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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第十三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多哈,2015年4月12日-19日 有关联合国在冲突和冲突后背景下的法治援助问题的特别活动:全球协调人计划

2015年4月12日

联合国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伊万·西蒙诺维奇的发言

2015年4月14日,卡塔尔多哈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今天能与其他法治方面的合作伙伴共聚一堂,与你们一道讨论联合国如何更好地为成员国提供警察、司法和惩教方面的支持。

站在你们面前的联合国合作伙伴代表了联合国的三大支柱,即:和平和安全,发展与人权。在过去的十年中,加强法治已成为确保在这三大领域取得可持续成果的任何努力的主要特征。联合国

已加强了其援助各国当局强化法治机构方面的方案。人权高专办参与的全球协调人计划便旨在从联合国角度提供更加协调和有效的援助。

在开始之前,我想简单厘清一下有关三种关于法治的并行观点的混淆。

第一种是制度法治——这是一种主要关注执法和安全机构措施的观点。这更多的是“法律和秩序”而非法治。

第二种是程序性法治,这是一种主要关注确保法律是由主管部门正常制订、具有公开性和非追溯性等特点的法律观点。这更多的是“法制”而非侧重保护人们不受权力滥用之害的法治。但这种观点并未提到法律的内容。我们只知道有些法律可能是非正义的,例如种族隔离法。

第三种便是符合人权规则和标准的实质性法治。除了程序性问题之外,这种实质性的理解要求法律具有公正性并得到公正的执行。这种观点以一种实质性的方式体现了平等和非歧视原则:不仅无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并有权获得平等的保护和惠宜。 这些区别不仅存在于理论上:只有这种法治观点才能预防出台允许酷刑或剥夺妇女或少数民族投票权的法律。

女士们,先生们,

经过多年的经验后,法治领域的国际援助的影响方面仍存在许多严重问题。为了获得成功和产生预期收益,法治援助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人权基础上,因为这是确保其有效性的前提。联合国在提供法治方面的援助时必须兼顾软件和硬件。如果硬件(更多的警察、监狱牢房、法庭大厅)未伴以高质量的软件(公正的法律,公平、可信和保护人权的执法官员),我们便可能会破坏而非帮助建立实质性和真正的法治。

包括条约机构和人权理事会在内的国际人权机制通过特别程序、普遍定期审议进程和对实地法治机构的人权监督对司法、警察和惩教机构面临的挑战和差距作出公正的评估。这种评估应该成为规划国际法治援助方案和国家举措的基础。

人权高专办援助成员国和利益攸关方开发出法治所需的高质量“软件”。例如在惩教改革方面,联阿援助团人权小组对阿富汗(我将在几天后访问该国)对冲突相关的被拘留者包括任意拘留案件在内的拘留、酷刑和虐待情况的定期分析和评估协助了司法部、国家安全局、总统和国际合作伙伴明确了挑战和差距,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例如,一份2013年通过的总统令禁止了酷刑、增加了查访次数并设立了替代审讯方法的培训方案。这使得查实的拘留中酷刑案件减少了14%。

主席,亲爱的同事们,

制止有罪不罚现象是实现和平和重建法治的重要因素。

如果受害者未能伸张正义,并且暴力仍在继续,冲突便可能再次发生。和平协议的签署将提供一个向肇事者和人民发送一项强有力信号的短暂机会窗口,告诉他们游戏规则已经发生改变,罪行将会受到惩罚。然而,冲突后的国家在立即解决有罪不罚现象方面通常会面临严重挑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其司法系统已在冲突中遭到削弱。
人权高专办与国家司法当局共同建设它们对严重人权侵犯行为提起诉讼和为受害者提供诉诸司法的机会的能力。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一个重要的例子便是这种合作伙伴关系在贝迪·莫布里·恩甘吉拉(Bedi Mobuli Engangela)中校(即“106上校”)的案件中所发挥的作用,后者在去年十二月因犯下危害人类罪被判无期徒刑。另一个例子便是卡瓦伍(Kakwavu)将军因强奸和战争罪被判处十年徒刑。

在以上两起案件中,联合国驻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合人权办都通过向军事检察官提供专业知识和后勤支持以及与之秘密分享在实地调查中收集的信息等方式协助了国家司法当局的调查。

随后,联合国联合人权办与其他国际和国家合作伙伴一道为在初步调查中识别出900多名受害者提供了重要帮助。我们与当局密切合作并建立了一个证人保护体系,以使受害者和目击证人能够出庭作证,从而使得这些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定罪成为可能。

对法律改革的真正国家承诺也需要人们的信任,尤其是人权侵犯受害者的信任。但如何在一个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冲突的能力没有信心的冲突后社会中重建这种信任呢?

在此,重要的第一步便是支持可信的过渡司法进程。在过去十年中,人权高专办已在协助国家当局和民间社会团体制定基于完善国际标准的过渡司法进程方面积累了专业知识。最近,我们办事处为突尼斯提供了起草有关过渡司法的法律方面的法律建议,该法律已于2013年12月通过。我们帮助真相与尊严委员会制订了议事规则,该规则已于2014年12月通过,另外还通过有关获取口供和寻求真相方面的培训提高了委员会成员的能力。近年来,人权高专办还支持了多哥、科特迪瓦、乌干达、科索沃、巴西、哥伦比亚和危地马拉等国的过渡司法进程。

女士们,先生们,

人权高专办与其他联络伙伴随时愿意为成员国提供支持,以确保我们落实了各地人民都有权生活在真正法治下的全球承诺。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对法治的贡献——正义——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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