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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律和实践中的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在国际妇女节上的声明

2015年3月5日

日内瓦,2015年3月5日,星期四

不折不扣的全部权利——保护来之不易的进步,不容许任何倒退的空间

庆祝

无论对世界各地妇女和女童,还是对整个人类而言,3月8日都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因为它庆祝的是平等的基本价值和历史性的成就。它庆祝的是妇女在一百多年前争取权利的勇气,这是不折不扣的平等权利—作为工人和公民的平等权利。

每年的国际妇女节都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契机,使之铭记妇女追求平等的漫长历程,并纪念过去一百年来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生活各个方面取得的重要进步。今天,妇女不仅在世界各地获得了投票权,她们还纷纷成为议员、国家和政府首脑。更多女性参与了劳动力市场并成为商界领袖、企业家和经济决策者。更多的女性接受了高等教育并为社区和国家的文化和科学生活作出贡献。

上个世纪还见证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国际标准的制订,其中就包括保护妇女人权方面的规定。从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到1966年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再到1979年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妇女的平等权利获得了法律的保障。1995年的世界妇女大会通过达成北京行动纲要这项促进妇女平等权方面最全面的计划,巩固了这些来之不易的进步和成就。2010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定设立法律和实践中的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作为其独立实况调查和监督机制的一部分。

持续的歧视和倒退的风险

尽管多年的斗争已获得一些进步和成就,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领域、战争还是和平时期,歧视妇女的现象在世界各地区普遍存在。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全面实现了妇女的实质性平等。妇女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比例仍然过低——平均只有20%的国会议员和17%的国家或政府首脑由妇女担任。妇女在从事同等价值的工作时薪酬更低,且在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合作社和工会在内的工商业、金融和贸易领域的高层决策制订机构中代表性仍严重不足。

我们看到了通常以文化、宗教和传统的名义出现的倒退征兆,这威胁到实现妇女平等方面来之不易的进步。我们看到了在家庭范围内限制妇女地位的企图。关注和重视家庭观和保护家庭是十分重要的,但这并不等同,也不能替代妇女的平等权利和自治。保护家庭必须包括保护家庭所有成员的人权,尤其是妇女和男性、男童和女童之间的平等权利。工作组对人权理事会在2014年6月通过一项有关保护家庭的决议时以及随后进行的小组讨论中对妇女在家庭中平等权问题的缄默表示关切。承认妇女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是对此前父系家庭的社会和宗教现状的重大挑战。妇女和女童的进步依赖于法律和实践中对其作为社区和家庭平等成员权利的承认。

暴力侵犯妇女现象仍然十分猖獗,这估计将影响到世界上三分之一的妇女。我们仍不断看到妇女和女童因为所谓的荣誉、美丽、纯洁、宗教和传统而沦为’荣誉’杀人、童婚和女性生殖器官切割的受害者。太多妇女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等基本人权正遭到剥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发布的一份研究表明,每年都有约5万名妇女死于不安全流产,另有约500万名妇女正忍受由于生殖健康服务缺乏或疏忽造成的残疾,完全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率在很多国家仍居高不下。许多国家仍禁止任何情况下的堕胎行为,并对被控堕胎的妇女判处高达三十年的监禁。

与此同时,青少年缺乏适当的性教育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导致了青少年怀孕并剥夺了女童的教育和就业机会,进而限制他们享有许多其他权利的机会。

女童怀孕和生产是发展中国家最常见的死因,而15岁以下的女童则面临着五倍以上的危险。应将允许怀孕少女流产作为平等和健康方面的措施。

把握机会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所言,要使21世纪成为“妇女的世纪”,这需要我们所有人共同努力,使之成为一个承认、促进和适当奖励妇女平等贡献,并有效保护妇女不受虐待和暴力的世纪。工作组相信配额制度和临时性特别措施对确保妇女在公共、政治和经济决策和领导中的适当代表性是十分必要的。专家工作组呼吁建立一个护理方面的社会最低保障平台,以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

2015年为国际社会带来了很多契机。在历史性的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0年、千年发展目标制订15年之后,现在已经到了以批判性的视角审议对妇女未兑现的承诺并采取纠正性行动的时候。专家工作组欢迎将妇女平等权利作为单独目标,也欢迎将其在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实现主流化。

考虑到妇女平等权利的法律性质,应用各成员国现有人权义务来解读和理解2015年后可持续议程的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确保在此框架内消除对妇女歧视和对妇女赋权的意识和问责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各成员国义不容辞的责任,它们有义务尊重妇女人权,并行使尽职调查义务以确保这些权利不受到国家、其代理人、私营企业和个人的侵犯。在法律和实践中的平等能使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和社会生活,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成功的关键要素。

妇女走上街头争取平等权利已逾一个世纪。妇女们要求立刻采取行动。我们没有借口等到2030年来实现废除歧视性立法的目标。这是一项长期未得到兑现、必须马上履行的政治承诺。通过允许对其身心健康有害或有危险的行为继续存在以否认女童和妇女人权是没有理由接受的。此外,这些行为在健康、教育和经济发展上造成的代价是可持续发展的明显障碍。

正如一个世纪之前给女童带来难以忍受且无法逆转的伤害的缠足陋习一样,童婚、女性生殖器官切割和’荣誉’杀人在21世纪都无处容身。

背景

法律和实践中的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

2010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定以专家工作组的形式设立一项特别程序任务,以重点关注世界各地歧视妇女和对妇女赋权的问题。这是国际社会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因为它确立了一项与来自政府和非政府的广泛行为者进行互动,从而在法律和实践中带来改变的独立机制。专家工作组在执行任务时可利用几项工具。它与政府进行沟通,吸引其关注立宪、起草反歧视法律、暴力侵害妇女、生殖健康和歧视性国家行为等方面的问题。专家组应各国政府邀请开展国家访问,审议挑战和良好做法,并提出建议。工作组还开展与妇女平等问题相关的研究和分析。这反映在其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的年度报告中,重点关注消除政治和公共生活中歧视妇女的现象(2013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歧视妇女的现象(2014年),以及即将提交的有关家庭和文化(2015年),健康和安全(2016年)的报告以及良好做法的概要(2017年)。

更多有关工作组的信息和查看其报告和文件,请访问其网站: http://www.ohchr.org/CH/Issues/Women/WG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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