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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负责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伊万·西蒙诺维奇在联合国大会第69届会议有关发布国际边界人权问题建议原则和准则的边会上的发言

发布国际边界人权问题建议原则和准则

2014年10月23日

纽约,2014年10月23日

各位阁下,

尊敬的代表、同事和朋友,

当今世界上有2.32亿人生活在原籍国之外。全球国际移徙者的数量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多,而这一趋势只会继续增长。

从地中海到印度洋再到美国的沙漠,我们不断目睹移徙者在旅途中无可避免的死去。今年以来,仅在地中海就有3000多人葬身鱼腹,另有12万人获救。

移民离开原籍国的原因很多:摆脱贫困或歧视,或仅仅是与家人团聚,或在别处寻求一份更好的工作或生活。为了追求更好的未来,移徙者每天都会越过,或者尝试通过空中、海上或者陆地边界,且往往冒着极大的个人风险。

逐渐收紧的国际边境控制,不断加强的边境监测措施和减少的正规入境渠道迫使移徙者通过更多不稳定和危险的途径到达目的地。因此,贩运者和走私者通常利用其弱点,将其作为牺牲品。

移徙者在跨越边境时面临着一系列人权侵犯行为:歧视、任意拘留、非法定性、虐待和酷刑等。危险的拦截和驱回行动也十分常见且可能致死。

边境管理往往仅考虑到国家安全问题,因此被视作不对人权义务适用的区域。削减移徙者数量的政策往往会造成其向非正规渠道转移,使他们出于更加弱势的地位。

正如高级专员扎伊德在几周前的人权理事会开幕式上所言:“人权不能局限于公民或持有签证者。他们是每个个体不可剥夺的权利,无论其所处位置和移徙状态如何。以人权为代价来促进执法和安全范式的趋势将损害非正规移民的人权,助长对其进行暴力侵害和进一步剥夺他们在法律下所受的充分保护的风气。”

在此背景下,我很高兴发布人权高专办关于国际边界人权问题的建议原则和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将国际人权框架转化为具体的边境管理措施。这份导则已与秘书长关于保护移徙者的报告 (A/69/277) 一道呈交昨天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九届会议审议,目前已在网上公布。

大家面前的国际边界人权问题建议原则与导则主要针对各国制订,并旨在支持它们在履行边境管理义务时符合国际人权法和其他相关标准。然而,这对包括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在内的其他关注边境管理问题的行为者和私营部门也同样适用。

该文件列出了三大指导原则:人权法的重要地位,非歧视、援助和保护不受伤害的原则。其中列出了十项导则。该原则将人权和非歧视置于边境管理问题的核心。

虽然认识到各国在行使移民管制时具有合法利益,它们必须要尊重、保护和落实边境地区移徙者的人权。所有由陆地、空中或海上进入的移徙者,无论其移徙状态或其他状况如何,其人权都应不受任何歧视地获得同等尊重和保护。对所有移徙者人权的尊重,无论其状态如何,有助于有效促进边境管理,而不是产生相反的作用。

十项导则中包括一些实用的边境管理措施。现在我将重点介绍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1)各国应该通过媒体等方式提高人们的认识并解决对移徙者的负面看法,确保“非法”一词不被用作处于非正常状况下的移徙者。

2)应使相关国内立法符合国际人权标准。这意味着确保将非歧视、强制性保护和援助、非刑罪化、问责、诉诸司法和获得赔偿等规定纳入国内立法。

3)应对边检当局进行培训以确保其能够遵守人权标准。应保证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合适的机制以达成这一目标。

4)救援行动应确保所有遇险人员的人权、安全和尊严。缓解迫在眉睫的生命危险和确保安全应成为边检当局和私营船主的首要任务。

5)在救援、拦截或登岸处应按照需要提供紧急援助。这应包括医疗保健、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水、毯子、衣服和卫生用品。

6)在边境处审查和查问人员时基于人权的方法要求对各人情况和入境原因进行具体考量,并对面临特定危险和需受到特别关注的个人进行相应识别。

7)边检当局应能够快速识别和移交可能面临危险的移徙者,尤其是儿童、孕妇或产妇、性暴力或基于性别的暴力受害者等。国际边境上配备口译、法律援助和医疗服务人员等服务提供者也是十分重要的 。

8)应始终为非正规移徙者寻求替代拘留的方式。任何剥夺自由的方法都只应被作为最后措施。法律中必须明确规定拘留的原因,拘留有一定时间限制且应是必要和适度的。不应根据儿童或其父母的移徙状况将其拘留。

9)任何转移或遣返移徙者的决定都应根据国际法和正当程序保障作出,包括坚持不驱回原则和禁止集体驱逐等。

10)促进以人权为基础、公平、有尊严、合法和基于证据的移徙和边境管理措施需要采取强有力的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

人权高专办期待与成员国、联合国机构、人权机制、民间社会组织和私营部门就有效落实这些原则和准则展开进一步的合作。

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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