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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先生在第七届联合国少数群体问题论坛上的开场发言

2014年11月25日

“防止和解决针对少数群体的暴力和暴行犯罪”

2014年11月25日

各位阁下,
同僚们,朋友们,

早上好。这是我首次有机会在少数群体问题年度论坛上发言,我欢迎诸位出席这一重要会议。今年的主题,防止和解决针对少数群体的暴力和暴行犯罪,是一个尤为重要的议题。

偏见是社会中持久且具有高度腐蚀性的元素。其影响为加剧不平等。贫困和边缘化人群在罪犯、偏执狂的袭击面前变得更为脆弱,并被作为替罪羊受到不知廉耻领导人有组织宣传活动的针对,为其自身的政治或个人利益服务。

人类历史上发生过很多噩梦般的大规模暴行犯罪:灭绝种族、种族清洗行动、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在我们自己生活的年代,就已发生过数次这样的事,事实上,有些现在就在发生。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屠杀都是基于种族、民族或宗教进行,以少数群体被认定的不同之处将其单独拎出,或以许多极其久远且十分可疑的历史积怨为基础。

这些暴行犯罪的爆发无不出现了警示。它们是多年——乃至数十年累积人权积怨的产物,这包括政府和司法机构的无能或腐败;少数群体歧视和排斥;发展不平等;对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剥削和否定;以及对民间社会和公众自由的压迫。

人权——包括少数群体权利——是防范和减缓暴行犯罪的核心。侵犯人权的模式,包括性暴力和针对少数群体歧视,为这些危机的升级提供了早期预警。假如能在此时理所应当地进行人权干预,那么这些危机就可能消散。我的办事处在这种干预方面富有经验。

人权议程亦是解决纠纷途径的详细路线图。各个处境的细节显然都有独特之处,但无论我们是在哥伦比亚、尼泊尔、乌克兰亦或中非共和国开展工作,一个关键的要素即重新确立非常简单的事实,即少数群体成员与他人享有同等人权。

人权高专办的外地办事处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培训——来培训政府官员、安保部队成员和警察部队成员以及民间社会团体。其核心驱动力即将人权转变为实践性举措:如何在不使用酷刑的情况下进行审讯;如何管理和平示威;如何确保少数群体能发出其自己的声音,并充分参与国家生活。我们还致力于长期工作,加强保护权利的法律和机构。我们寻求为各种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活动家赋权——这也包括少数群体权利活动家——使他们能够有效且自信地应对偏见。

各国必须有保护其人民人权的意愿,而人民必须能够追究政府的责任。我确定,在座诸位尊敬的少数群体代表有很多都能讲述此项工作所带来的有力影响。

冲突并非不可避免。人们并未生来就相互仇恨,或憎恶那些拥有不同信仰或种族身份的人。婴儿不可能自动将人们分为固定种类的敌人或朋友。仇恨是在社会中形成的,由习俗、政治或经济原因造成——如争夺权力、土地和资源。且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坚持仅从一个角度看待他人的固定做法推动的。

如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他发人深思的著作《身份和暴力》中所述,每个人都有诸多身份——关乎性别、国籍、处所、社会阶级、宗教、职业、政治信仰、个人爱好等。将此忽略并在人与人之间设立绝对且好战的区分是为鼠目寸光。我们需采取一个更加宽广的视角。我想引用阿玛蒂亚•森所说的,“世界和平的最大希望存在于简单但广泛的认可中,认可我们都有许多不同的联系及附属关系;我们并未被严格划分为类别单一、相互对立且一成不变的群体。”v

承认我们模糊且交叉的身份,承认我们共同作为人类一份子的个人和文化多样性,这是巨大丰富性的来源。因此,我的办事处在联合国少数群体问题跨机构间工作中发挥着带头作用,与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和此论坛,以及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人权监测机制相互配合。

除此之外,这项工作还涉及与秘书长于2012年设立的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和保护少数民族网协作,加强组织内就这些问题的合作。该网络由23个联合国实体组成,制定了《关于消除种族歧视和保护少数群体的指导说明》,其19条建议于去年得到了秘书长的支持。这些建议强调了惠及最边缘和面对最大风险少数群体需求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采取更多有效措施,促进早期预警和对系统性暴力和暴行犯罪的防范。我们必须作出更为清晰和一致的定义,不仅关乎是否行动,还涉及在何地、何时以及如何采取行动。秘书长的“权利在先”倡议是一项极清晰的承诺,将进一步推进我们促进和保护世界人权的努力。它更为清晰的将人权保护置于联合国工作的核心,且确保可以更迅速地提供人权信息和分析,成为严重侵犯人权现象和暴行危机面前一致、全系统反应策略的基础。

这项倡议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将少数群体保护更为系统地融入联合国战略、政策和方案——使之可能成为更强有力的变革工具。

我还认为,此论坛所完成的工作极为关键。如1992年的《少数群体权利宣言》明确所载,少数群体权利是确保平等、人类尊严以及长期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关键。少数群体权利能帮助构建尊重和颂扬多样性的和平社会。且对少数群体权利的保护不仅从道德上来讲不可或缺,它们对实现可持续的人权发展、民主治理以及长期和平来说也极为关键。

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这个角度由我们的信仰、观点、性格、背景和经验所定义。显然,不同社会和社区——拥有不同文化框架、传统和挑战——在服务其成员方面都有着独特的长处和短处。但每个国家在承诺遵守《世界人权宣言》时都同意,《宣言》所载的价值观要高于我们的不同之处。人权原则适用于所有人且可激励所有人。它们具备足够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可以用于每个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适用于每个地点、文化和宗教背景;且始终如此。它们不仅是可以被运用——如《世界人权宣言》所述,而是必须被运用。

我期待听取诸位的意见和想法,以进一步共同推进我们的工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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