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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欧安组织常设理事会 “欧安组织与人权高专办:携手努力”

2014年7月3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纳维·皮莱女士的声明

维也纳,2014年7月3日

各位阁下,
尊敬的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高兴借此次机会向欧安组织常设理事会发言,并庆祝欧安组织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深度合作。

上个月,欧安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的前任主任亚内兹·莱纳契奇(Janez Lenarčič)与我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确定了在增进和保护人权、民主、法治、选举、容忍和非歧视与性别平等领域加强合作的框架。人权高专办将与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合作,协助欧安组织会员国政府落实国际人权机制的建议和欧安组织人权层面的承诺。

莱纳契奇大使一直是一位给人启发的伙伴,我要向他过去六年对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的领导致以敬意。我们非常期待与迈克尔·乔治·林克(Michael Georg Link)合作,我也对他的任命表示祝贺。

我们两个组织的工作互为补充。欧安组织在57个会员国内的基础工作是安全——不论是政治-军事,经济与环境,还是人权维度的安全。只有尊重人格尊严,确保社会正义,协助实现基本自由和人权,各个社会才能真正拥有可持续的安全。人权高专办的任务是在全世界开展工作,促进和保护这些基本自由与人权,为人民实现其权利赋权,协助各国确保其坚持的原则。

我相信,通过联合规划和活动,有许多方法能够增强我们双方组织的工作。我们的任务在许多行动领域均相互关联。善治。平等获得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源。预防和解决冲突。性别平等。容忍和非歧视。少数群体的权利。民主空间。打击人口贩运。确保尊重言论和信息自由。用于维护法治的可问责的平等司法体系。上述问题以及其他更多问题都是我们共同涉足的领域。

今天我要谈一谈几个问题,我相信我们两个组织在这些方面长期的联合努力能增进对人民生活的积极影响。我还要罗列国际人权系统为寻求准确的长期对策而制定的各类深入的专业意见。最后,我将谈一谈人权高专办和欧安组织团队在各种地理和专题背景下现有的合作,并对进一步发展的道路提出建议。

关键议题

为发展作出的努力只有建立在健全且可问责的治理、法治、以及尊重发展权等所有人权的基础上,才能取得长久的成功。欧安组织各国拥有各不相同的政治、经济和安保体系,但这些问题在所有国家均举足轻重。不过在所有欧安组织国家内,数百万人依旧遭受着不公平、贫穷、社会排斥和多种形式的歧视。剥夺权利不仅影响了他们个人的福祉,也威胁到国内和各国间的和平与安全。

只有持续关注平等,才能确保整个社会充分实现发展权。我们必须优先关注停止歧视妇女和所有少数群体,不论是基于种族、宗教、移民身份、族裔出身还是性取向。

今天我将单独做一场演讲,讨论允许新闻自由和新闻批评的重要性。健全、大胆而独立的新闻业是宣传问题的重要工具,从而使其得到解决。活跃的民间社会是善治的另一大关键。在许多国家,民间社会活动人士面对着压迫、暴力威胁和无理的监控等挑战。这种打压批评的做法会产生负面效果:民间社会活动人士是增进对话、加强所有人参与的关键伙伴。拓宽民主空间是本办事处的优先事项,我们期待与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就此展开合作。

腐败也是善治的挑战。它削弱了民主价值观和民主体制,腐蚀了法治,助长了公共品的滥用,贬损了人权的享有,尤其是经济和社会权利以及发展权。我了解到欧安组织的所有国家都在持续而有原则地打击腐败,人权高专办已做好准备伸出援手。

有罪不罚是另一个需要我们关注的相关问题。从冲突或威权统治中恢复的人群有权得知他们的痛苦经历已被社会承认、得知肇事者已被调查或起诉。我们也必须确保所有人——尤其是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能充分获得司法救助。

此外,将人权更加充分地融入经济发展迫在眉睫。工商企业的活动,以及应对经济危机和预算赤字的战略都必须考虑社会所有成员的人权。

最后,我要强调我对被遗忘的权利持有人的关注。所有人类拥有完全一致的尊严和平等权,这包括仍然遭受成见的群体,例如罗姆人;智力或心理-社会残疾者,包括有认知问题的老年人,特别是在护理机构中被隔离的老年人;移民,包括非正规移民;居住在争议领土和饱受长期战乱的人民。

现在我要考虑的是,各国可以落实哪些由国际人权系统制定并注重解决方案的专业意见。
 
国际人权系统的专业意见

自从大约20年前人们在这座城市呼吁建立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以来,一个灵活而相互关联的架构已成长为协助各国遵守国际法之下的人权义务的工具。在这个架构发布的建议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层面最完整、最全面的目标概览和人权、法治与善治方面的差距。换言之,这个架构是指联合国人权条约监督机构、联合国特别程序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

我的办事处十分重视在国家层面整体跟进这些建议,因为我们将所有来自各个机制的建议视为一个整体。为了将实际影响最大化,人权高专办提倡集中并优先对待来自所有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建议,随后政府最高层指导的国家机制将协调跟进,并得到所有相关行动者的参与——包括各部委、国家实体、区域和地方当局、国家人权机构与民间社会。在一些国家,人权高专办为建立这类高级别机制提供支持和协助。

人权机制的这些集中且得到优先考虑的建议务必反映在国家行动计划中,这有助于创立强有力的国家人权保护系统,增强国家对后续努力的掌控。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可以作为国际和区域行为者开展行动的基础,使其携手合作,依照清晰的基准、目标与时间限制,确保取得影响和切实的结果。

这类计划推动着联合国系统向国家机构、区域组织(如欧洲委员会、欧盟和欧安组织)以及双边捐赠方提供的有效而协调一致的支持,大大降低了活动、计划与方案重合的风险。我相信未来用于确保落实这类计划的发展合作基金能更加协调一致而平衡。

与欧安组织的合作

我的办事处已成长为一个以行动和外地任务为基础的组织,越来越多地参与危机局势,在全球共有67项人权任务。和欧安组织外地办事处一样,它们也增强了我们对会员国在众多关键领域的直接援助,例如政制发展、立法改革和强有力的司法系统等机制方面。它们也寻求将人权引入涵盖各类议题的对话。

联合国乌克兰人权监察团与欧安组织特别监察团之间的良好合作有力地显示了我们的组织可以如何共同行动、消除重合问题并将有限的资源和谐地用于同一个目标。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十分相似,我相信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近几年,人权高专办和欧安组织团队在众多地理和专题背景下开展了大量合作。这其中包括国家人权机构、少数群体、罗姆人权利、人口贩运和人权教育。我们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南高加索以及中亚等地设立的外地任务之间开展了强有力的实际合作。

我们也协同应对长期冲突中的人权保护差距,例如在日内瓦国际讨论的背景下解决2008年格鲁吉亚冲突的后果。

我的办事处已鼓励欧安组织和联合国人权机制——尤其是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开展更有力的合作。

结语

人权侵犯是各种形式的不安全和不稳定的根本原因。未能确保善治、平等法治和包容的社会正义与法治都可能引发冲突以及经济、政治和社会动荡。国际人权系统的专门专家机构已经对提供精确、可执行而持久的对策有了深入了解,能够解决许多上述问题。

在未来几年里,我们将面对着政治和经济挑战并努力确保世界更和平、民主而安全,我们人权高专办明白,与欧安组织发展更密切的伙伴关系将有助于我们的工作。当我们两个组织朝着同一方向努力,我们不仅能减少平行开支浪费,也能通过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效率,赋予我们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更高价值。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帮助欧安组织地区的人民过上更安全、更和平的生活,免受匮乏,免受恐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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