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份任择议定书通过25周年纪念会外活动

2014年6月18日

2014年6月18日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我要感谢组织这一重要会外活动的阿根廷、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墨西哥、土耳其、联合王国、挪威、西班牙、瑞士和摩尔多瓦共和国常驻代表团,以及反对死刑国际委员会和世界反对死刑国际联盟。

我要首先强调,人权高专办反对在任何情况下执行死刑。死刑是对人权的终极否认。废除死刑会为促进人类尊严和人权的逐步发展做出贡献。

1989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二份任择议定书的通过为废除死刑提供了决定性的新趋势。自通过以来,在禁止行刑方面的进展明显加速。25年前,在当时的180个联合国会员国中,仅有52个国家废除了死刑。而今天,约有160个国家已废除或不再执行死刑。

尽管有着这些进步趋势,部分国家仍旧继续着处决做法。我对此十分遗憾。在许多情况下,死刑的判决和执行都是在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标准的情况下进行的。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有很多理由让我们把普遍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份任择议定书作为目标。

通过议定书在国家层面十分重要。议定书要求尚未废除死刑的缔约国在批准后立即履行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其管辖区内废除该做法。

批准还可避免退化。已废除死刑,但尚未批准第二份任择议定书的国家任何时候都有改变立法、重新引入死刑的风险。无论政府或政治状况如何改变,公约缔约国都有义务彻底废除死刑。议定书确保死刑一旦废除即永不得恢复。

通过议定书亦在国际层面十分重要。它打开了独立和国际监督的道路,以通过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监督,确保支持废除死刑的国家遵守其废除死刑的承诺。

此外,第二份任择议定书是通过国际法设立废除主义者立场的手段。大规模批准能够形成一种趋势,最终根据国际法将处决定为不合法行为。

然而,这种远大目标要求议定书缔约国达到“一定数量”。及至今日,81个国家已批准了第二份任择议定书。我欢迎萨尔瓦多、加蓬和波兰近期的批准。我还呼吁尚未批准的各国也这样做。我们真诚希望在年底前能看到更多批准,以庆祝议定书的25周年纪念。

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人权事务委员会继续在鼓励批准第二份任择议定书并确保其落实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天,委员会认可了25周年纪念的重要性。它已在鼓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批准任择议定书的结论性意见中系统性的提及了这一事件。那些收到类似建议的国家可能会把握这股动力,在今年充分地考虑批准议定书。

我还要赞扬各国利用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程序来促进第二份任择议定书批准工作的做法。我们极受鼓舞地观察到,在普遍定期审议的首轮和当前审议中,已提出了逾250条有关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份任择议定书的建议。部分当事国已接受了建议。部分已完成批准程序,落实了其对普遍定期审议的承诺。

亲爱的同僚们,

为庆祝任择议定书通过25周年纪念,我们应加强确保批准不断增加的努力。我呼吁决策制定者、政治领袖、民间社会、媒体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持续关注一个事实,即实施死刑是非正义且不符合基本人权价值观的。它侵犯了生命权和尊严权。

我真诚希望今天的探讨能促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份任择议定书的普遍批准,以及终有一日死刑的彻底废除。

让我们竭尽全力,制止这一残忍和不人道的做法。

谢谢大家。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