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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第二十六届人权条约机构主席年度会议

2014年6月23日

2014年6月23日

我很高兴欢迎各位参加第二十六届人权条约机构主席年度会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作为高级专员向各位发言,我们今天的会议也极具意义,因为这是大会4月通过条约机构强化决议以来的首次主席会议,这项决议通过明确定义的渐进程序,为有效解决条约机构所面对的挑战开辟了道路。

当然,这不是这项进程的终点,而是开端。不过,我们已有了长足的进展,我对各位一同取得的成绩感到自豪。就在几年之前,没有人把条约机构称为一个系统。每个条约机构相对独立地发展,越来越有害于对权利持有人的有效和全面保护。多亏条约机构主席们的决心,这种现象正在改变。各位已经在路线图上将条约机构视为系统:“条约机构系统”一词在条约机构强化决议中被提到了19次。这对于一系列机制而言是巨大的成功,而就在不久以前,机制还被视为——通常也自视为——一组分离的单个实体。

主席们在条约机构强化进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各位的联合宣传对协商起到了直接的作用,因为你们在与各自成员磋商后表达了一致的意见。大会承认了各国与条约机构不同的法律能力,这是主席们影响力成功的方面。诸位之所以能影响进程,是因为你们发出了同种声音。举例来说,你们在纽约制定并维护的著名五大原则是条约机构强化成果的关键要素。再举一例,这份联合声明来自各位1月在华盛顿的会议,当时距离即将开展的最后一轮协商仅有一周。我从一开始就坚持自己的声音,这强化了各位所定义并维护的要素。

请允许我简单提醒各位通过大会决议A/RES/68/268取得的进步。首先,决议批准将条约机构的总会议时间增加30%。值得注意的是,它还批准在2015年前从经常预算中拨出更多款项用于人力和财政资源。大会进一步通过了由经常预算资助的能力建设一揽子计划,协助各缔约国落实其人权义务。它还批准了各项措施,例如进行视频会议和网络直播,使条约机构系统更现代化,更容易为人所用。

这项创新性的结果还将允许按照客观标准对会议时间要求定期进行重新评估,与专门资源请求不同。此外,上述所有进步都是通过我在2012年6月报告中提议的节省成本措施资助的,我对此尤为自豪。这种透明而节约成本的改进管理方式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做法。除了条约机构之外,这种成功案例也能为联合国其他部门提供借鉴。

用决议的话说,我很高兴条约机构强化决议“鼓励各人权条约机构为加快协调条约机构体系,继续加强条约机构主席在程序事项方面的作用,包括作出与工作方法和程序性事项相关问题的结论,及时在所有条约机构之间推广良好做法和方法,确保各条约机构的一致性,并规范工作方法”(第28段)。

我意识到,委员会内和委员会间的互动不一定总是有助于主席发挥领导作用并允许条约机构作出有力的结论,但我非常希望能够解决这个挑战。

在此背景下,我想回顾一下平衡了条约机构系统内的自主与团结的“波兹南公式”。这在亚的斯亚贝巴和纽约的主席会议中得到重申,主席们在会上再次申明,他们应该通过每个委员会内的讨论,在条约机构系统间采用关于工作方法和程序事项的共同措施,主席们还一致认同这类措施应该由所有条约机构执行,除非有委员会个别提出不赞成。

2011年,条约机构主席们在亚的斯亚贝巴集体发挥领导作用,自我规范其行为标准,这显示了主席们能够如何有效地指导条约机构系统。今天,亚的斯亚贝巴准则已经在几乎所有委员会生效。准则得到了大会的承认,展现了其相对于通过行为守则的显著优势,而行为守则在实际上可能威胁到委员会的独立性。

大会决议向各个行为者,包括国家、条约机构和人权高专办等分配了具体而清晰的责任,它还邀请条约机构在至少六个具体领域统一工作方法,包括各位今天议程上的三个主题,即一般性意见、议事规则和共同核心文件。

重要的是,决议制定了有关问责制的渐进程序,授权秘书长每两年发布一份进展报告。这份报告将指明条约机构取得的进展,即其在各项决议规定方面的工作中达到的效率和成效。

条约机构是半司法机制,由各国设立,帮助其确保尊重个人和群体的权利。各国已一致呼吁各位采取若干措施。我相信,诸位会在本次会议上传达明确的信号,表明你们已经听到了大会的呼吁,并将给予充分重视。新的历史篇章正在展开,“寻常的”办法将无法应对挑战。

这场会议为条约机构带头在三大方面落实条约机构系统决议提供了及时的机会:简化报告程序;统一与各缔约国开展建设性对话的方法;简短、重点明确且可实施的结论性意见共用模板。

秘书长的说明已提前十二周与所有条约机构成员分享,这提供了充分的审议时间,便于委员会向各位主席提供讨论和结论所需的一般性要素。自4月以来举行过会议的委员会已举办了有意义的讨论,而尚未举行会议的委员会则在这段时间内通过电邮交流意见。

在我的任务授权期间,条约机构成员和本办事处成员之间有着建设性的关系,我们一同致力于推进所有人的所有人权这项目标。尽管在一些个案中工作人员并未受到尊重,但我相信,你们会继续保持警惕,留心各委员会成员和本办事处成员之间牢固的建设性关系,并一起致力于我们共同的目标:保护所有人的所有人权。为了实现这一点,我们都需要确保适用的规则,以及值得尊重的基本行为准则。

我希望你们能与我达成一致,即条约机构和本办事处在执行这项惠及人权的决议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联盟关系。条约机构和人权高专办不同,不过都是独立的行为者。大会在第68/268号决议中明确了这一点,给条约机构和人权高专办分配了不同的责任。因此,尽管我们的利益一致,我们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并最终将各自接受评判。我的高级专员任务授权包括以下责任:“理顺、调整、
加强和精简人权领域中联合国机制以期提高其效率和功效”。

本着这种精神,我的办事处将继续致力于增强条约机构的共同目标、凝聚力、效率和功效。我已指示我的职员,包括条约机构秘书,尽最大努力从所有细节落实2014年4月9日第68/286号条约机构强化决议。

我们一起完成了被许多人视为不可能的任务:50年来首次为了权利持有人成功地强化了人权条约机构。这是一段艰难的旅程,涉及许多不同利益攸关方。在座诸位,条约机构及其成员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认为条约机构强化进程是实现本人任务的关键。根据定义,主席年度会议应该是各位做出勇敢决定的地方。我将责任留给诸位,相信你们拥有智慧和承诺来继续这段旅程,全面而忠实地落实大会条约机构强化成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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