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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海纳•比勒费尔(Heiner Bielefeldt)在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上的发言

2014年3月11日

2014年3月11日

主席先生,尊敬的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集体仇恨的各种表现危害团体之间的关系,并危及个人和群体,是国家机构和(或)非国家行为者犯下的无数侵犯人权行为的根源。他们并不会像火山一样“爆发”,而是人为造成的结果,人们的行为或疏漏可能在社会中造成看似无可阻挡的负面思潮。例如,民粹政治人士通过对复杂社会问题的简单解释来吸引跟随者;鼓吹仇恨者为了短视的政治或经济利益煽动不满,破坏群体间关系;缺乏对公共机构的信任可能会加剧社会中的怀疑风气;有些人可能过于热衷用漂亮的仇恨口号来取代政治常识。

满溢仇恨的情感通常由恐惧和蔑视等多种因素造成,可能触发不信任、狭隘、集体歇斯底里、蔑视性谣言和对假想阴谋的恐惧等恶性循环。这种包括恐惧和蔑视的特别组合可能引发大量仇恨现象,且常常以宗教少数派成员或持不同意见者为目标,将其想象成为外国势力的利益而暗地操作或以其他方式施加有害影响。在恐惧/偏执与蔑视情绪的交织下,两种来源的挑衅心理,即由于想象中的威胁而产生的挑衅心理和由于佯装本集体高人一等而产生的挑衅心理,会形成一种有害的综合。

此外,宗教仇恨的集体表现发生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整体氛围和整个环境。加剧宗教仇恨集体表现的政治因素包括:(a) 地方腐败,它常常破坏人们对公共机构的合理信任,继而形成一种内向型心态,并可能滋生集体狭隘;(b) 抑制自由和坦率公开辩论的专制政治氛围,它可能造成一种“怀疑心态”,继而破坏个人和群体之间的信任;(c) 利用宗教达成民族认同政治目的以及常由此导致的对宗教少数群体的边缘化,将其成员轻易当做替罪羊或偏见和误解的对象。这三种起加剧作用的政治因素常常相互增强,可能进一步加快不信任、狭隘、歇斯底里、嫁祸于人和散布造成对某些宗教或信仰群体蔑视的谣言的恶性循环。

如果集体仇恨确实通常源于恐惧和蔑视情绪的特别组合,那么,打击仇恨的政策必须着力建立基于对人类尊严普遍尊重的信任。以克服不合理的恐惧为目的建立信任需要建立运作良好的公共机构,并开展鼓励和促进交流的活动。通过确保对拥有决定其身份的深刻信念的所有人的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在这种反仇恨政策中起着关键作用,无论是在通过公共机构建立信任还是通过交流建立信任方面。

通过公共机构建立信任以“国家是人人享有宗教或信仰自由方面值得信任的保障者”为前提。化解一国中任何与宗教或信仰相关的排外现象,并摒除为达到民族认同政治的目的而采取的一切形式的宗教工具化手段,是为宗教或信仰多元化不受歧视地自由展示提供一个开放和包容性框架的先决条件。

通过交流建立信任至少意味着三个层面:(a) 旨在以真实经历以及与属于不同宗教或信仰群体的人的经常接触取代陈规定型观念和想法的群体间交流;(b) 国家对宗教社区开展外联活动,以建立可在危机形势下作为应急规划的一部分使用的信任关系和交流渠道;(c) 发展公开谈论的公共文化,在这种文化中,陈规定型观念和误解可以接受公众批评的考验。在所有这些层面,国家必须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尊重人人享有的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自由。

报告期间,我得以直接感受高度发展的宗教间或宗教内交流文化的有利影响,例如在我对塞拉利昂进行国别访问期间。内战结束十年以来,宗教间委员会已成为该国重新统一的关键因素。我在塞拉利昂感受到开放和友好的宗教间合作气氛——这不仅包括穆斯林和基督徒,还包括宗教内部团体,如逊尼派、阿玛迪派、什叶派、天主教、圣公会和福音派——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样,我在访问约旦期间与许多来自政府、宗教团体和民间社会组织的人举行了会谈,他们在这方面的努力有助于实现社会凝聚。在这样一个宗教和派系紧张局势不断加剧的区域内,约旦为宗教多元化提供了保护。此外,我在2013年9月在尼科西亚举行的突破性宗教间圆桌会议上发现塞浦路斯的宗教间交流与合作氛围似乎也有所改进。

尊敬的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表达仇恨的情绪可能会升级为实际的歧视、敌意或暴力行为。在蓄意煽动这类行为时,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况。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应如何防止或应对仇恨引发的事件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更大关注。为找到适当的解决办法,人权高专办举办了一系列区域专家研讨会,并最终拟订了关于禁止构成煽动歧视、敌意或暴力的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言论的《拉巴特行动计划》。

《拉巴特行动计划》特别强调需要维持基于言论、宗教、信仰和其他各种自由的自由交流和公开谈论的氛围。它对限制言论自由、确定煽动仇恨言论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条的应用规定了很高的门槛。这意味着限制性的法律措施可在防止或应对煽动事件方面发挥必要作用,但作用有限。因此,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应制定包含非限制性和非禁止性活动在内的更加全面的政策。《拉巴特行动计划》所包含的最重要的信息之一是,为防止和应对煽动仇恨事件,我们首先需要有促进创造性和有效地行使言论自由的政策。例如,为了向在其主张中以“沉默大多数”的名义鼓吹宗教仇恨者表示异议,大多数人不应再保持沉默。以可见可闻的方式驳斥构成歧视、敌意和暴力的鼓吹宗教仇恨言论的民间社会活动可在阻止这种鼓吹行为,同时在声援和支持目标对象、使其不再感到孤立无援方面产生非常实际的效果。例如,倘若宗教领导人对所有人及各种各样的宗教或信仰自由进行明确肯定,则社会中新近出现的紧张局势可能会由此平息。《拉巴特行动计划》建议的其他措施包括自愿的媒体报道和自我监管道德准则,支持社区媒体,促进宗教少数群体不受歧视地参与主流媒体,鼓励宗教间和宗教内的对话举措,提高公众认识运动和在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等。在任何此类行动中都需要特别注意性别问题,因为妇女经常受到复杂的交叉成见,使她们特别容易受到仇恨宣传和随之而来的蔑视的影响。

我要向塞拉利昂和约旦政府致谢,感谢你们协助我于2013年进行的国别访问,从而为今天的讨论提供了极富价值且切题中肯的信息。这些卓有成效且开拓视野的访问结果将载入我年度报告的附录。

主席先生,
尊敬的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感谢各位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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