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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在安全理事会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的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纽约,2014年2月12日

皮莱关于保护平民问题的声明

2014年2月14日

主席女士,
尊敬的安理会成员,

感谢诸位给我这次发言机会。我的发言将以过去数年中本办事处和人权部门在维和行动中获取的实际经验为基础。

目前,有9项维和行动已将保护平民明确列为任务内容。基于各类已在外地开发的创新工作方法,我的办事处已与维和行动部(DPKO)开展合作,就保护平民问题制定政策、指导和培训内容。

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人权部门已向动荡地区派遣了多学科保护小组。在马里,人权流动工作小组已被部署至危险地区,且在选举期间设立了人权呼叫中心。在阿富汗,平民伤亡监测为有影响力的宣传工作提供了基础,于2月8日发布的联阿援助团(UNAMA)和人权高专办联合报告便是其中一例。

人权干事还就联合国的预防性军事部署、应急预案、庇护和护送平民提供了建议。此外,他们为与当地社区、人权维护者和妇女团体进行沟通提供了一座重要桥梁,针对潜在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做出警报。人权尽职政策(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Policy)同样为防止和应对侵犯人权行为做出了贡献。上述所有办法都切实基于人权职能。

我们的经验表明,及时且资源充沛的人权监测、宣传和报告对有效落实“保护平民”任务来说至关重要。在南苏丹,除为逾8万名身处联合国基地的平民提供人身保护外,人权调查、监测、宣传和报告工作现已成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关键的问题。

我们正与南苏丹特派团(UNMISS)合作撰写一份全面的公开人权报告。在非盟成立调查委员会的过程中,人权高专办也在为之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在区域维和努力推进的同时,本办事处在中非共和国的工作正聚焦于当前急需的实况调查、公开报告、通过部署一支反应迅速的监测队伍促进问责、提高中非建和办(BINUCA)的人权能力、以及为理事会的调查委员会提供支持。我们急需遏止发生在中非共和国境内的可怕暴力行径,并对肇事者进行追责。我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ICC)的检察官已决定对相关指控开展初步审查。

我欢迎安理会对中非共和国状况的长期关注,特别是其在确保问责方面的努力。

秘书长的“权利在先(Rights Up Front)”行动计划将人权作为了应对潜在或新兴危机的核心。这一行动计划加强了联合国在南苏丹和中非共和国相关问题上的努力,也包括本办事处的努力。

主席女士,除上述进展,我还期待安理会和各国在部分领域提供更多支持。

首先,我们需进一步明确维和行动中“保护平民”工作的含义。过去,通过设立全面人权任务和旨在保护濒临人身暴力威胁的平民的任务,安理会为保护平民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这两种任务间的联系及其相辅相成的本质并非始终明确。

维和行动中的保护平民工作应以规范为基础,其落实工作在特派团的广泛人权保护任务中应有坚实支撑。为此,我的办事处与维和行动部和政治事务部(DPA)合作制定了一项联合政策,旨在确保人权干事、军队和其他任务部门能够更好地进行协作,应对侵犯人权行为的风险,如针对平民的直接人身暴力等。

我呼吁安理会在设立相关任务时强调这一联系,并确保人权部门能够获取足够资源。我的办事处现正寻求总部对这些部门的进一步支持,从而将接受过良好训练的人权专家迅速部署到危机地区。

第二,我们在人权通道方面需要更多支持。为有效保护人权,我们必须建立事实依据,了解潜在致因和冲突事态。强有力的人权信息和分析必须被作为保护平民策略的核心。人权工作人员能否顺利前往偏远和危险地区对威慑力来说也相当重要。我们在科特迪瓦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经验表明,在迅速评估偏远地区状况、针对潜在肇事者进行宣传和保护平民方面,人权部门、军队和其他维和人员的紧密合作具有巨大价值。

第三,在特别困难的处境中,包括当保护平民工作要求大胆行动和迅速决策时,当特派团人员因开展工作遭到威胁、驱逐或攻击时,我们需要安理会提供持续支持。

第四,有罪不罚为严重违反人权现象提供了温床。它会破坏社会结构,并妨碍长期解决方案的形成。对此,各国必须做出更多努力,以确保违反国际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受到调查,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冲突后地区的相关能力常常少之又少,这便要求进行持续努力。这些工作可能包含移动法庭、特别分庭、获得国际支持的法庭、审查、为加强刑事司法体系提供强力技术支持或综合上述内容。

我鼓励安理会和各国正视这一任务的规模、责任及所需资源,并明确对保护平民工作来说,问责至关重要。我同样呼吁安理会更为系统地谴责侵犯人权行为,提醒各方其义务,要求各方予以配合,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实施定向制裁。

最后,让我们不要忘记,在许多未部署维和行动的地区仍有平民深受武装冲突侵害。我对叙利亚境内的情况尤为担忧。在这里,围攻被用作战争手段,为平民带来了巨大影响。至少有24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叙利亚人仍深陷水深火热,每日挣扎着谋求生存。

叙利亚政府和反政府团体未能履行国际法所规定的义务。仍滞留霍姆斯老城和其他被围攻地区的人绝不能被假设为战斗人员。此外,应禁止攻击伤病号、俘虏或投降者等丧失战斗力人员。冲突各方必须立即协助人道主义救援的无障碍出入,且需立刻采取行动,为想离开的人确保安全通路。

我还要再次呼吁安理会将叙利亚的相关情况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审理,从而向各方传达一条清晰信息,即它们必将为其行为承担相应后果。在叙利亚问题上,缺乏共识及由此引发的不作为带来了巨大灾难,叙利亚平民则被迫为此付出代价。我收到的最新报告表明,2月8日晚在马安(Maan)地区又发生了一起屠杀,导致数十名平民死亡。我对此深感震惊。这种残忍暴行的肇事者必须被绳之以法。

主席女士,在我的任期内,我始终对每一个向安理会和成员国就人权问题简报的机会表示欢迎,希望能为明智决策和有效回应的促成贡献一份力量。自《卜拉希米报告》以来,我欣见维和行动给予了人权问题极大重视,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我鼓励安理会和成员国继续将保护平民等人权问题列为和平和安全的考量核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以应对我所提到的各项挑战。

我承认,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但它确已起步的事实让我备受鼓舞:我们已有了前进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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