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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条约机构

移徙工人委员会关于移徙工人权利的声明:10年进步卓著,但仍存在巨大挑战

2013年7月5日

日内瓦(2013年7月4日)-10年前的这一周,《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ICRMW)正式生效。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纪念这一事件并回忆道:所有移徙工人首先都是具有不可剥夺权利的人类。他们无论国籍和移民身份,都受国际人权系统所保护。

移徙者不是商品,也不仅仅是经济或政治行为者。他们是社会变革的生产者和推动者。纵观世界各国,移徙者只有在权利受到尊重时才能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在许多人仍认为过于敏感的政策领域,《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目前已被包括输出国、中转国和输入国在内的46个国家批准。由于全球化改变了移徙的形式,批准《公约》时的输出国如今却面临着移徙者从该国土地中转或成为移徙目的国的现实。他们认识到,除了为国家对移徙者采取行动提供框架,《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是解决国际移徙者问题的有益工具。

委员会庆祝自《公约》起草以来国际移徙辩论方面的进步和观念上的转变。目前,人被看做移徙的核心而不仅仅是经济行为者。只有通过尊重和保护所有移徙者的人权,才能使他们为母国和东道国的经济、社会和人类发展作出贡献。委员会回顾道:普遍保护人权,特别是工人的权利,是防止移徙工人面临的虐待问题和脆弱性的最佳策略。因此,委员会敦促各国批准《公约》。

背景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并未创立异于一般人权法规定的新的移徙者标准。《公约》没有要求各国使非正常移徙工人身份合法化或超越保护所有人的一般国际人权标准,但它提供了以人权和正当程序为基础、规范国际移民的具体框架。非正常移徙者的权利不仅受《公约》保护,在所有人权文书中均有所规定。拒绝批准《公约》并不能免除各国向所有移徙者,无论其移徙身份如何,提供基本的保护标准的义务。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是核心国际人权文书之一,它牢牢植根于更广泛人权框架的原则和标准中。《公约》为各国就基于人权的移民治理系列措施提供指导, 例如消除妨碍包括移徙者在内的所有人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社会障碍等。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是监督成员国实施《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情况的独立专家机构。

了解更多信息,请登陆: 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m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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