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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闭幕式上的声明

2013年6月15日

2013年6月15日

阁下,
朋友们,同事们,

我很感谢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组织者邀请我参加闭幕式。我对未能出席过去三天的会议表示遗憾,但希望借此机会为你们卓有成效的全面讨论补充一些意见。

首先,我要明确指出,联合国系统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在所有情况下废除死刑。死刑的存在与基本人权,特别是生命权,是难以调和的。

在事实上,死刑往往包含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这也变得日益明显。对于受影响的个人而言,这种强加的残忍在死刑执行之前很久就开始了。它起始于定罪的一刻,之后往往会延续一段不确定的时间,而罪犯在此期间就会陷入恐惧的炼狱:挣扎于对死亡的恐惧和减刑申请可能拯救其生命的微弱希望之间。

死刑几乎在所有地方都与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密不可分——例如冲突、外国占领和独裁时期。死刑与压迫之间残存的历史联系甚至仍然可以在为数不多的保留死刑的民主国家看到。死刑执行往往是具有歧视性的。穷人、无权无势的人和少数群体被处决的数量占了很大比例。

目前,已有150多个国家废除或不执行死刑。

在国际层面,各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一直在讨论最终废除死刑的意愿。

支持普遍废除死刑的力量持续增长。仅在去年12月,联合国大会就第四次通过了关于暂停使用死刑,目标是废除死刑的决议(67/176),投赞成票的国家数量又有所增加。

此外,仍保留死刑的国家——虽然有些值得注意的例外——都大大减少了处决人数或可能导致死刑的罪名。

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数量不断增加也反映了国际社会朝着废除死刑方向的努力。截至今天,已有76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第二项任择议定书,另有36个国家是签署国。任择议定书是在所有情况下防止使用死刑的重要国际人权条约。我敦促所有签署国以及所有其他尚未签署议定书的国家迅速采取行动加入已批准国家的行列。

虽然在普遍废除死刑方面出现了这些积极进展,我也不会隐瞒有过挫折的事实。

特别是一些长期以来在事实上暂停执行死刑的国家突然恢复了处决,或正在考虑在立法中重新引入死刑,我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我还痛心地看到,一些国家仍在执行死刑时公然违反包括公平审判标准在内的相关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在许多国家,死刑仍适用于广泛的不符合“最严重罪行”最低要求的罪行,例如与毒品相关的罪行等。令人震惊而悲伤的是,即使是法律系统运作良好的保留死刑国家,也曾处决过最终被证明无罪的人。

我敦促所有恢复处决或者继续使用死刑的国家立即停止这种保护人权方面的倒退,并暂停执行死刑。

我们需要认识到,各国关于死刑的辩论往往陷入误解和恐惧中。针对“处决罪犯产生震慑作用”的假设,有必要将其揭穿。研究表明,这种假设是毫无根据的。此外,我们需要更有效地强调误杀无辜的真正危险,而这在最先进的司法系统中都存在。我们必须坚持,被所有国家接受的生命权不会被复仇的渴望破坏。

朋友们,

我想借此机会敦促各国加强相互合作以及与民间社会的合作,以促成新兴的废除死刑的全球共识。各国领导支持废除死刑并鼓励其领邦和盟友采取同样的行动,这一点十分关键。虽然绝大多数国家已不再执行死刑,它们却未能发出足够强大和团结的声音。我鼓励各国和民间社会利用一切机会实现这一目标。您的支持对于联合国实现普遍废除死刑的倡议目标至关重要。

我的办事处将继续在国际和国家层面支持各国、民间社会组织及其他利益攸关方支持废除死刑的方案与活动。作为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我将在会见各国领导时继续毫不含糊并坚持不懈地提出废除死刑的需要。

最后,我对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顺利闭幕表示祝贺,我相信这将有助于我们实现普遍废除死刑的努力。

死刑侵犯了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而这是我们共同享有的人类尊严。每当国家将我们中的一位送进刑场并以“人民的名义”,也就是我们的名义处决,我们自身的一部分人格尊严就已被撕碎。让我们尽最大努力永久制止这种不人道的做法。

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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