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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门德斯先生是美洲大学 - 华盛顿法学院的法学客座教授,亦是《表明立场:人权的演变》(与马乔里•温特沃斯合著,纽约:帕尔格雷夫•麦克米伦出版社——2011年)的作者。他自2010年11月1日起担任联合国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

他曾是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特别顾问,且在2010年至2011年担任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联名主席。 

在2009年5月之前,他曾任国际过渡司法中心(ICTJ)的主席,并于2009年夏天,成为福特基金会纽约的访问学者。在担任国际过渡司法中心职务的同时,安南先生任命门德斯先生为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特别顾问,他于2004年至2007年担任此任务。 

门德斯先生生于阿根廷,在其法律生涯中一直致力于捍卫人权的工作,他长期而杰出的倡导活动遍及整个美洲。由于为政治犯作辩护,阿根廷军事独裁政权曾将他逮捕并施以酷刑,而且将他行政拘留一年多。其间,国际特赦组织认定他为“良心犯”。被驱逐出境后,门德斯先生于1977年从他的祖国移居到美国。

15年来,他曾任职于“人权观察”组织,将其工作重点放在西半球的人权问题上。1994年,他成为“人权观察”组织的总顾问,负责世界各地支持该组织使命的工作,包括诉讼和标准制定工作。自1996年至1999年,门德斯先生担任哥斯达黎加美洲人权研究所的执行主任;1999年10月至2004年5月,他曾任印第安纳州圣母大学法学教授和公民与人权中心主任。2000年至2003年期间,他曾任美洲国家组织的美洲人权委员会的成员,并于2002年担任主席。

他曾在乔治城法学院和霍普金斯大学的高级国际研究学院讲授国际人权法,他也经常在英国牛津大学讲授国际人权法硕士课程。他是几个人权奖的得主:奥斯威辛和平与和解研究所授予他“拉斐尔·勒姆金预防种族灭绝贡献奖”(2010年);美国国际法学会授予他“戈勒·蒂尔·布彻奖章”(2010年);蒙特利尔魁北克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2006年);代顿大学授予他首个“罗梅罗总主教人权服务领袖奖”(2000年);华伦联盟授予他“珍妮和约瑟夫沙利文奖”(2003年)。

门德斯先生是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马德普拉塔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律师会成员,拥有阿根廷斯特拉马里斯大学法学博士以及美洲大学华盛顿法学院的认证。

有关胡安·门德斯先生的影片

胡安·门德斯——一名反酷刑活动家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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