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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访问使特别报告员能够获得关于酷刑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包括促成这些行为的体制和法律因素。

虽然调查只有经政府邀请才能进行,但特别报告员可以根据所收到指控的数量、可信性及严重程度,以及调查对整个人权形势可能发生的影响主动要求邀请。

在调查进行之前,政府要向特别报告员和陪同的联合国工作人员提供以下保证:

  • 全国范围内行动的自由;
  • 调查自由,特别是对所有监狱、拘留场所和审讯地点进出调查的自由;
  • 政府各部门中央和地方当局接触的自由;
  • 与非政府组织、其他私人机构和媒体代表接触的自由;
  • 根据特别报告员任务的要求,与证人和其他私人,包括被剥夺自由者进行秘密和不受监督的接触;
  • 获得所有与任务有关的文件资料;
  • 为完成调查任务而与特别报告员接触者,无论是官员还是个人,都不得因此而受到威胁、骚扰或惩罚或受到司法程序起诉。

调查期间,特别报告员会见:

  • 政府机关、
  • 非政府组织、
  • 法律界人士代表、
  • 声称的酷刑受害者及其家属。

特别报告员任务报告中的一般性结论和建议旨在协助各国政府确定可能促成酷刑的因素,并提供实施国际标准的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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