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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丹丹女士于2011年6月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人权与国际团结独立专家。她于2011年8月1日就任。

丹丹女士是国际公认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领域的专家,她于1999年至2007年间担任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主席,并担任该委员会委员长达二十年(1990-2010年)。在她于2009年退休前,丹丹女士一直在菲律宾大学艺术学院任教,并于2001年至2006年间任院长。

她在多个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人权实地工作、为联合国条约机构的报告提供技术支持、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培训课程、发展中的人权、人权教育和培训、土著人民权利、文化权利、性别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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