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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结束第十六届会议

2016年9月2日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综述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今天结束了第十六届会议,会上通过了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危地马拉、意大利、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乌拉圭关于其如何落实《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还通过了会议报告,以及关于残疾妇女和女童的第三号一般性意见以及关于全纳教育权利的第四号一般性意见。

委员会主席玛丽·索莱达·西斯特纳斯·雷耶斯(Maria Soledad Cisternas Reyes)总结会议并表示,委员会正处于一个特殊的节点,因为这届会议是其众多成员的最后一届会议。委员会在落实关于加强人权条约机构的决定中不断进步,为实现迄今为止的成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委员会在通过高效工作方式中发挥了先驱作用,例如,委员会的工作是“绿色”环保的,因为它不使用纸张,信息均通过数字化处理,它使用隐藏字幕,在促进残疾人问题在联合国进程中的主流化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例如通过参与世界人道主义首脑会议并确保残疾人的需求在成果文件中得到反映。

委员会秘书表示,委员会通过了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危地马拉、意大利、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乌拉圭首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它通过了第7/2012号来文的意见、所收到的秘书长关于在第十五届和第十六届会议期间所提交信息的说明以及关于任择议定书意见的临时跟进报告。委员会通过了《公约》第六条关于残疾妇女和女童的第三号一般性意见,以及《公约》第二十四条关于全纳教育权利的第四号一般性意见。此外,委员会还通过了独立监督框架准则及其对委员会工作的影响以及关于定期报告(包括根据简化报告程序报告)的准则。委员会依据任择议定书第六和第七条审议了关于调查程序的问题。委员会决定,第十七届会议将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12日召开,在此之前的2017年3月13日至17日将召开第七届会前工作组会议。秘书宣布了将在第十七届会议中接受报告审议的缔约国报告员的名字。

一名国际残疾人联盟代表祝贺委员会通过关于残疾妇女和女童以及全纳教育权利的两条一般性意见,这是里程碑式的案文,对个人、家庭和社区产生整体不可估量的变革性力量。目前已实现了众多成就,不可能对坚定地将残疾人权利置于人权议程之上的成功和进步存在摇摆心理。然而,依然存在许多挑战,正如2016年选举结果所证实的,这对委员会和其他条约机构以及区域性和国际机制敲响了警钟。为确保所有层面的性别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有人都有责任确保为女性以及尤其是残疾女性保留并创造担任领导人职位的机会。国际残疾人联盟对任期将于年底结束的委员会成员表示敬意,其工作和努力直接促成了《公约》颁布十周年之际所需纪念的诸多成就。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条约司焦点小组科科长奥莱斯特·诺沃萨德(Orest Nowosad)表示,委员会在许多方面都是典范,在与其他人工作,与国家人权机构和发展中的独立国家监督系统的合作方式方面位于前列。委员会开放与他人的合作,在简化报告程序和赋予联合国大会第68/268号决议生命中向前发展。最后,委员会已经拥有了成熟的调查做法,还在积极发展判例。

关于审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在此发布。委员会第十六届会议的所有公开会议详细摘要可在此查看。

委员会第十七届会议将于2017年3月20日至4月12日举行。更多关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信息请参见: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RPD/Pages/CRPD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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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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