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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安保私有化不得降低保护和问责标准——联合国人权专家

安保私有化

2016年6月20日

日内瓦(2016年6月20日)——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今天呼吁加强对私营安保公司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武力的审查和问责。

“私营安保公司不受管制或不恰当地使用武力可能严重危及对生命权的保护。”海恩斯先生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最后一份报告*中警告。

“各国必须确保它们规范私人安保的法律——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行动——都符合使用武力的国际人权标准和最佳做法,还必须确保这类公司接受有意义的监督和问责。”他强调。

专家承认,私营安保服务提供了一些好处,但也警告,与此同时,这个部门构成了重大挑战。“由于国家要为履行人权负主要责任,朝着安保私人化推进的运动提出了一些问题,涉及与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有关的角色、职责和最终问责。”

提供安保已经成为了全球性市场,私人安保公司守护着商场,在公共示威期间提供安保,运作着监狱和拘留中心,培训武装部队和警察。护送车队和船只,负责外交人员的个人安保,还提供许多其它服务。

“一些公司从一百多个国家雇佣数十万人。”海恩斯先生指出,“这不仅让它们本身成为了重要的经济行为体,也成为了在执法背景下加强人权保护的强大代理人。”

在报告中,这位特别报告员罗列了私营安保公司在运作时应该遵守的法律框架,以及为了规范该产业、监督其行为、在违规行为出现时将其问责而应采取的措施。

“在使用武力方面,至关重要的是要提供适足的培训和装备,如适用,行动的规划要尽量避免使用武力,如果一定要使用,武力应当是适度的。”海恩斯先生说。

特别报告员提醒各国,对私营安保部门的规范应该建立筛查和培训的严格标准,包括在认证之前,以及持续进行,同时要严格控制私人安保人员可用的武器和其他装备。

“在任何使用武力的行为之后都应该有某种形式的审查,并充分调查是否造成死亡或重伤,若调查显示使用武力可能是非法的,就应该落实问责机制,包括对受害者的补救。”他强调。

特别报告员还指出,充分的问责往往需要企业责任。“企业不应该仅仅通过表明其雇员已经过适当选拔和培训,就能够回避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过度武力造成死亡或重伤的责任。”专家表示,“没有严格责任的标准,受害者将经常得不到有效的追索,因为个人肇事者往往没有补救的办法。”

海恩斯先生还对一些国内申诉机制表示关切,它们鼓励严重侵犯行为的受害者签署放弃法律补救权的声明书,这样就能从快速的申诉解决机制中受益。

特别报告员称赞了旨在为这一产业设定标准的多方利益攸关方倡议,特别是在其他控制和监督机制较为薄弱的复杂环境中。

(*) 查看特别报告员的完整报告:http://ap.ohchr.org/documents/dpage_e.aspx?si=A/HRC/32/39

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海恩斯先生(南非)是非洲国际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比勒陀利亚大学人权法教授,同时负责该校的人权中心。他参与了众多涉及非洲人权问题的倡议。他为多所国际、区域和国家人权机构提供咨询。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Issues/Executions/Pages/SRExecutions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乔恩·伊扎吉热·加西亚(Jon Izagirre García,+41 22 917 9715 / jizagirre@ohchr.org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问询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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