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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比利时反对秃鹫基金的立法应得到保留——联合国专家敦促

比利时 / 秃鹫基金

2016年6月15日

日内瓦(2016年6月15日)——联合国外债与人权问题独立专家胡安•巴勃罗•波霍斯拉夫斯基今天表示,希望比利时限制秃鹫基金诉讼的核心条款能够通过宪法考验。

该法律在2015年经比利时议会通过,旨在防止秃鹫基金从金融危机中大量获益,其在比利时宪法法院受到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对冲基金的质疑。

秃鹫基金从破产国以极低折扣买入国债,蓄意拒绝参与债务重组工作,并试图随后通过向债务国提出诉讼,要求获得债务票面价值及利息的全额偿还,以此获得收益。

“秃鹫基金诉讼最近几十年数量显著增多。这鼓励了坚持偿还行为并导致及时、公正和有秩序地解决金融危机变得更加困难,”波霍斯拉夫斯基先生指出,“债务重组协议的推迟增加了金融危机影响国人民的痛苦。”

联合国独立专家强调,“秃鹫基金诉讼为一些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将国债转为可疑形式的债务清偿,这些资金本来应该更好地用于打击贫困、改善公共健康护理或教育和促进债务国经济发展。”

“与英国保护重债穷国的相似立法相比,比利时的这项法律十分独特,因其更综合地涵盖了打击秃鹫基金过度持有金融债权的内容。”他表示。

比利时法律限制了债权者向法院寻求显然与其所支付债务金额不成比例的索赔的能力。因许多秃鹫基金位于保密管辖地,该法律尤其针对居住于所谓避税港或拒绝参与自动交换税务信息的债权者。

限制秃鹫基金活动的法律规定,如果偿还严重破坏债务国的公共财政并危害其人口的社会经济发展,债权者不可要求其持有的国债全额偿还。

“必须对秃鹫基金的活动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及时解决金融危机并充分尊重经济和社会权利,”波霍斯拉夫斯基先生表示,“我确信,比利时宪法法院意识到了其正在进行司法审查的国家法律在国际上的重要性及其人权影响。”

“我欢迎比利时法律落实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中包含的一项关键建议,建议呼吁各国考虑落实剥夺其管辖区内秃鹫基金活动的法律框架。”专家总结道。

(*)查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4年9月26日发布的第27/30号决议:http://www.undocs.org/A/HRC/RES/27/30

胡安·巴勃罗·波霍斯拉夫斯基(阿根廷)于2014年5月8日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为外债影响与人权问题独立专家。此前,他曾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主权债务专家,负责协调负责任的主权放款和借款专家组。他的任务涉及所有国家,最近在人权理事会第25/16号决议中得到延长。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ohchr.org/ch/Issues/Development/IEDebt/Pages/IEDebtIndex.aspx

查看前任外债与人权问题独立专家的报告(A/HRC/14/21):http://www.undocs.org/A/HRC/14/21

独立专家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察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联合国人权,国别页面——比利时: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ENACARegion/Pages/BEIndex.aspx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古纳·泰森先生(Gunnar Theissen,+ 22 917 9321 / gtheissen@ohchr.org)或玛丽安尼克·科菲女士(Mariannick Koffi,+ 22 917 9642 / mkoffi@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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