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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移徙工人权利委员会将于2016年4月11日至22日在日内瓦召开第二十四届会议

2016年4月7日

背景信息

委员会即将审议毛里塔尼亚、莱索托、塞内加尔和土耳其的报告  

日内瓦(2016年4月7日)——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将于2016年4月11日至22日在日内瓦万国宫召开第二十四届会议,届时委员会将审议毛里塔尼亚、莱索托、塞内加尔和土耳其落实《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

会议将在4月11日(周一)上午10点开幕,委员会将听取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一名代表发表讲话,并听取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的庄严宣誓,随后选举干事,通过会议议程和工作方案,以及讨论为推动公约而开展的活动。委员会将与非政府组织、人权机构、联合国机构及专门机构共同召开会议。

4月11日(周一)下午,委员会将开始审议毛里塔尼亚的首份报告,并在4月12日(周二)上午继续。周二下午委员会将审议莱索托的首份报告,并于4月13日(周三)上午结束审议。委员会将于周三下午审议塞内加尔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并于4月14日(周四)上午结束。委员会于2010年11月审议了塞内加尔的首份报告,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访问这里查看:CMW/C/SEN/CO/1。最后,委员会将于4月14日下午和4月15日上午审议土耳其的首份报告。

会议第二周,委员会将与全体工作组举行不公开会议,具体时间待定,会议将于4月22日下午举行公开闭幕。

在审议毛里塔尼亚、莱索托、塞内加尔和土耳其的国别报告后,委员会将通过关于这些国家落实《公约》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布。

缔约国报告的复件、所有相关文件和信息可在委员会本届会议的网页上查看。

背景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在2003年7月1日生效。《公约》旨在发挥作用,预防和消除对移徙工人的剥削,并确保在整个移民过程中对他们的人权加以保护。针对有证和无证移徙者的待遇、福利和人权,它规定了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标准,以及来源国、接收国和过境国的义务与责任。至今为止,已有48个国家批准了《公约》。

由14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旨在监督《公约》各缔约国如何遵守其在条约之下的义务。缔约国接受相关义务,向委员会报告为落实《公约》而采取的步骤。各国必须在缔约生效后一年内首次报告,之后每五年进行报告。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公约》适用于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且不对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宗教或信仰、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国籍、年龄、经济地位、财产、婚姻状况、出生或其他身份作出区分。它适用于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整个移徙过程,包括移徙的准备,出发,过境和整段居留时期,在就业国的有偿活动,返回原籍国或定居国。

《公约》列出了他们享有的各项人权,包括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能够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原籍国;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该有权在任何时间进入和留在原籍国;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应得到法律保护;移徙工人或其家庭成员都不应该受到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移徙工人或其家庭成员都不应该受到奴役;移徙工人或其家庭成员都不应该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

《公约》还禁止集体驱逐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它还进一步规定,所有移徙工人在工作报酬、其他工作条件和雇用条件方面,以及在获得紧急医疗服务方面,应享有不低于适用于就业国国民的待遇。移徙工人的每一名子女都拥有按照与当事国国民平等的待遇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此外,正规移徙工人有权组建社团和工会,并在获取教育、社会和健康服务方面,与相关国家国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公约》还对缔约国规定了一系列义务,以促进国际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合理、公平、人道和合法条件”。这些要求包括制定移徙政策;与其他缔约国交换信息;向雇主、工人及其组织提供关于政策、法律和法规的信息;协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

公约的落实

《公约》受到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的监督,该组织由14名以个人身份任职的专家组成。

缔约国承认有汇报其为落实公约而采取措施的义务,首次报告在当事国缔约生效一年内进行,随后每五年一次。根据条约,缔约国还可以承认委员会接收和审议该国管辖范围内声称其《公约》之下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或个人代表所发出来文的职能。

其他有关移徙者保护的国际机制

《公约》强化了其他已经被联合国采纳、旨在确保对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人加以充分保护的措施。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国际劳工组织一直处于为移徙工人及其家人制定和维系公平待遇的前沿。人权理事会任命的移徙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包括:通过国家访问对移徙者人权问题进行报告和建议;通过向各国发送来文以对据报侵权和问题的个案采取更广泛、更有组织的行动;进行主题研究并召开专家磋商;对国际人权标准的发展作出贡献;参与倡议和提高公共意识;以及为技术合作提供建议。

公约缔约国

《公约》已于1990年12月获得大会通过并开放签署、批准和加入。到目前为止,以下48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公约》: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阿塞拜疆、孟加拉国、伯利兹、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布基纳法索、佛得角、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加纳、危地马拉、几内亚、圭亚那、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牙买加、吉尔吉斯斯坦、莱索托、利比亚、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墨西哥、摩洛哥、莫桑比克、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巴拉圭、秘鲁、菲律宾、卢旺达、塞内加尔、塞舌尔、斯里兰卡、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群岛、叙利亚、塔吉克斯坦、东帝汶、土耳其、乌干达和乌拉圭。

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成员包括何塞·布里连特斯(José S. Brillantes,菲律宾);萨洛梅·卡斯特利亚诺斯·德尔加多女士(Salome Castellanos Delgado,洪都拉斯);巴勃罗·塞里亚尼·塞纳达斯先生(Pablo Ceriani Cernadas,阿根廷);法图玛塔·阿卜杜哈马纳·迪科(Fatoumata Abdourhamana Dicko,马里);嘉斯敏卡·祖荷女士(Jasminka Džumhur,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艾哈迈德·哈桑·阿里-博来先生(Ahmed Hassan El-Borai,埃及);阿卜迪哈米德·阿里-加姆里先生(Abdelhamid El Jamri,摩洛哥);穆罕默德·萨希杜尔·哈克先生(Md. Sahidul Haque,孟加拉国);普拉萨德·卡里亚瓦萨姆先生(Prasad Kariyawasam,斯里兰卡);科迪佳·拉吉尔女士(Khedidia Ladjel,阿尔及利亚);玛利亚·兰达苏里·德·莫拉女士(Maria Landazuri de Mora,厄瓜多尔);马尔科·纽内-梅尔加·马基纳先生(Marco Nunez-Melgar Maguina,秘鲁);阿赫马杜·塔勒先生(Ahmadou Tall,塞内加尔);以及詹·恩佛先生(Can Ünver,土耳其)。

工作方案

4月11日,周一

上午10点         会议开幕,听取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的庄严宣誓,选举干事,通过会议议程和审议工作方案(公开),讨论为推动公约而开展的活动(公开)

上午11点         与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的非正式会议(公开)

中午12点         与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的非正式会议(闭门)

下午3点           审议秘鲁的首份报告(CMW/C/PER/1)(公开)

4月12日,周二

上午10点         审议毛里塔尼亚的首份报告(公开)

下午3点           审议莱索托的首份报告(CMW/C/LSO/1)(公开)

4月13日,周三 

上午10点         审议莱索托的首份报告(公开)

下午3点        审议塞内加尔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MW/C/SEN/2-3)(公开)

4月14日,周四

上午10点        审议塞内加尔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公开)

下午3点           下午3点 审议土耳其的首份报告(CMW/C/TUR/1)(公开)

4月15日,周五 

上午10点         审议土耳其的首份报告(公开)

下午3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4月18日,周一

上午10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下午3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4月19日,周二

上午10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下午3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4月20日,周三

上午10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下午3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4月21日,周四

上午10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下午3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4月22日,周五

上午10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下午3点          全体工作组(闭门)

届会闭幕式(公开)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0)22 917 9466 /ethrossell@ohchr.org

了解更多关于移徙工人权利委员会的信息: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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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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