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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儿童也有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且必须受到保护

宗教或信仰自由

2015年10月23日

纽约/日内瓦(2015年10月23日)——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海纳·比勒费尔特周四呼吁所有出席联合国大会的国家政府“尊重儿童及其家人的宗教实践,并支持家庭履行职责,为实现儿童的权利提供有利环境”。

“每一名儿童都是独立的权利持有人,这是《儿童权利公约》第14条所承认的。”比勒费尔特先生在呈报关于儿童及其父母在宗教或信仰自由领域权利的特别报告*时提到。

“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往往会影响儿童及其父母的权利。”他说,“例如,来自宗教少数群体的儿童——又以女童较为典型——遭到绑架并通过强迫早婚被迫转奉另一种宗教。”

这名人权专家还敦促世界各地的宗教社区确保在教学和社区活动中尊重儿童的宗教或信仰自由,同时牢记儿童作为权利持有人的身份。

“宗教社区领袖应该支持消除儿童受到的有害做法,包括公开挑战针对这类情况的有问题的宗教解释。”他说。

就可能的冲突问题,特别报告员强调了国家在应对产生冲突的人权问题时的尽职需求,确保家庭法的非歧视并解决家庭相关的冲突,还要打击有害做法。

“尽管在许多侵犯的情况下,儿童及其父母的权利可能一同受到影响,但也未必总是如此。”比勒费尔特先生指出,“父母和儿童的利益未必等同,包括在宗教或信仰自由领域。”

专家强调,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指导儿童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这种指导应该与儿童不断发展的能力相一致,从而帮助儿童在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时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以此从幼年开始就尊重身为权利持有人的儿童。”他说。

“父母也不必以儿童拥有‘开放式未来’的名义,对他们进行宗教‘中立’的抚养。”他补充道,“父母的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利包括其有权根据自身信念教育子女,向其子女介绍宗教成人礼。”

在报告中,这名特别报告员讨论了以下问题:宗教社会化;家庭内部的宗教指导;参与宗教社区生活;学校中的宗教教育;在学校中自愿展示宗教象征;尊重成长中儿童的不断发展的能力;不基于宗教或信仰加以歧视。

(*) 查看特别报告员呈交至联合国大会的报告(A/70/286):http://ap.ohchr.org/documents/dpage_e.aspx?m=86

海纳·比勒费尔特先生(德国)于2010年8月就任。比勒费尔特先生在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担任人权与人权政治学教授。2003-2009年间,他担任德国国家人权机构的主任。这名特别报告员的研究兴趣包括各类跨学科的人权理论与实践,关注宗教与信仰自由。

他是首名对塞浦路斯进行国家访问(2012年3月/4月)的人权专家。了解更多,请访问:http://www.ohchr.org/EN/Issues/FreedomReligion/Pages/FreedomReligionIndex.aspx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查看《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http://www.ohchr.org/CH/Issues/Documents/other_instruments/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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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米歇尔·埃桑古(André-Michel Essoungou,+1 917 367 9995 / 手机:+1 917 940 0685 /essoungou@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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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昌尤(Chian Yew Lim,+41 22 928 9310 / clim@ohchr.org)或致函freedomofreligion@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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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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