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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儿童权利委员会第六十九届会议闭幕

2015年6月5日

综述

2015年6月5日

儿童权利委员会今天在通过有关厄立特里亚、墨西哥、加纳、洪都拉斯、埃塞俄比亚、荷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以色列在《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下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后结束了第六十九届会议。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将于2015年6月10日周三下午2点公布在委员会网站上。

委员会将于5月18日至6月5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召开双室会议。鉴于4月25日发生在尼泊尔的破坏性地震,委员会接受了该国关于推迟审议其第三次至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及其在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下的初次报告的请求。

委员会在届会开始时选举本岩姆·达维特·梅兹穆尔(Benyam Dawit Mezmur)为新任主席,雅斯敏·穆哈迈德·夏里夫(Yasmeen Muhamad Shariff),萨拉·德·杰苏斯·奥维埃多·费拉罗(Sara de Jesús Oviedo Fierro),蕾娜特·温特(Renate Winter)和阿迈尔·多萨里(Amal Aldoseri)为副主席。桑德伯格女士被选举为报告员。苏珊娜·阿霍·阿苏玛(Suzanne Aho Assouma),辛德·阿尤毕·伊德里斯(Hynd Ayoubi Idrissi),克拉伦斯·纳尔逊(Clarence Nelson)和何塞·安杰尔·罗德里格斯·雷耶斯(Jose Angel Rodriguez Reyes)作为委员会新成员庄严宣誓就职。

委员会在会议期间除了审议缔约国的报告,还讨论了未来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方法,尤其是关于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和继续进行关于根据条约机构加强进程的讨论。委员会还继续进行了有关实现儿童权利、青少年和流落街头的儿童处境的公共支出的三份一般性意见的工作。它还与各国举行了非正式会议。委员会还决定考虑与保护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委员会制订一份关于移徙状况下的儿童问题的新的联合一般性意见。委员会审议了其在有关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下的首份来文,并决定该来文在任择议定书第7(g)条下可以受理。

委员会在会议结束时决定将于2016年9月举行下次一般性讨论日。该讨论日的主题将为“儿童享有健康环境权”。 

委员会是1991年成立的独立专家机构旨在监测《儿童权利公约》各缔约国的条约落实情况。《公约》对国际法中的儿童权利作出全面汇总。委员会亦监测《公约》两份任择议定书的落实情况,即《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联合国大会于2011年12月19日通过了第三份关于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该议定书已于2014年4月14日正式生效。它允许儿童个人根据《公约》及其两份任择议定书就具体的侵犯人权现象提出投诉。

所有在本届会议中接受审议的国家的会议概要(英文版和法文版)请参见此处:http://www.unog.ch

委员会将于2015年9月14日至10月2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召开第七十届会议。届时,它将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审议孟加拉国、巴西、智利、古巴、哈萨克斯坦、马达加斯加、波兰、东帝汶和阿联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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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信息媒体使用,非官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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