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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专家呼吁为被拘者通过一套最低要求的基本人权

拘留 / 一套最低要求的权利

2015年5月18日

日内瓦(2015年5月18日)——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胡安·门德斯呼吁通过修订后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该文件正于本周在维也纳接受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的审议。

修订后的《规则》载有多项实践性的内容,为被拘者免受酷刑和其他虐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例如具体规定了禁止使用长期单独监禁——按照定义即超过15天的监禁。

“现在应该通过修订后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若不这样做,就会对国际社会传达负面信号。”门德斯先生在一封向这个联合国委员会发出的公开信*中警告。

“通过并执行这些规则能加强人权原则,为被剥夺自由者提供更多保护,提供最新的程序保障,为国家监狱机关提供更有效的指导。”他解释说。

修订后的规则也包含了关键的保护措施,例如承认绝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设置独立的保健专业人员,他们有责任不参与酷刑或其他虐待,并在发现和报告这些虐待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很遗憾,修订后的《规则》未能就使用武力提供指导,这会导致监狱看守使用过度武力的风险,在适当的环境下,就会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特别报告员警告。

在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二十四届会议上通过一份决议将有助于修订后的《规则》(拟议标题为《曼德拉规则》)继续推进,使其在2015年12月的联合国大会上接受审议。

“通过确保所有被剥夺自由者享有一套最低要求的基本人权,这样的标题能向这位以自由和民主为名而在狱中度过多年的伟大政治家、鼓舞人心的领袖致敬。”门德斯先生补充道。

(*) 阅读特别报告员向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发出的公开信: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Issues/SRTorture/OpenLetterUNCommission18Mai2015.doc

胡安·门德斯(阿根廷)于2010年11月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门德斯先生的法律生涯致力于捍卫人权。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ch/Issues/Torture/SRTorture/Pages/SRTortureIndex.aspxhttp://antitorture.org/

特别报告员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员工,所做工作没有收入。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

更多关于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的信息,请访问: http://www.unodc.org/unodc/en/commissions/CCPCJ/session/index.html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
日内瓦:索尼娅·克罗宁(Sonia Cronin,+ 41 22 917 9160 / scronin@ohchr.org
华盛顿:安德拉·尼克莱斯库(Andra Nicolescu,anicoles@wcl.american.edu / +1 202 274 4378)

与其他联合国独立专家相关的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萨维耶•塞拉亚(Xabier Celaya,+ 41 22 917 9383 / xcelaya@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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