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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条约机构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将于6月1日至19日举行第五十五届会议

2015年5月28日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

背景信息

专家将审议吉尔吉斯斯坦、委内瑞拉、蒙古、泰国、爱尔兰、智利和乌干达的报告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将于2015年6月1日至19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举行会议,审议吉尔吉斯斯坦、委内瑞拉、蒙古、泰国、爱尔兰、智利和乌干达为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标准而采取的措施。

在6月1日(周一)会议开幕当天,委员会将听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或他的代表的发言。委员会随后将通过议程,讨论组织事宜和工作方法,并将与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举行一场会议,听取有关会上接受审议的国家报告的信息。下午,委员会将开始审议吉尔吉斯斯坦的报告。

此外,6月16日,委员会将举行关于公约第七条享受公平与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的一般性意见草案的半日一般性讨论日。

国家报告、共同核心文件、书面回复、议题清单、平行报告和提交委员会的其他会议文件可在委员会网页上获取。在会议结束阶段,委员会对每个缔约国的结论性意见也可在这个网站获取。国家审议的网络直播将可在以下地址观看:www.treatybodywebcast.org

吉尔吉斯斯坦将提交第二至第三次定期报告E/C.12/KGZ/2-3. 。委员会关于吉尔吉斯斯坦首次定期报告(2000年8月审议)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请见E/C.12/1/Add.49
委内瑞拉将提交第三次定期报告E/C.12/VEN/3。委员会关于委内瑞拉第二次定期报告(2001年4月审议)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请见E/C.12/1/Add.56
蒙古将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E/C.12/MNG/4。委员会关于蒙古第三次定期报告(2000年8月审议)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请见E/C.12/1/Add.47
泰国将提交其首份报告E/C.12/THA/1-2
爱尔兰将提交第三次定期报告E/C.12/IRL/3。委员会关于爱尔兰第二次定期报告(2002年5月审议)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请见E/C.12/1/Add.77
智利将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E/C.12/CHL/4。委员会关于智利第三次定期报告(2004年11月审议)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请见E/C.12/1/Add.105
乌干达将提交其首份报告E/C.12/UGA/1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由大会1966年通过并开放供签署、批准和加入。于1976年1月3日生效。

公约第一条规定,自决权是普遍的,并呼吁各国尊重和促进自决权之实现。第三条重申男女在享有所有人权方面权利平等并要求各国让这一原则成为现实。第四条和第五条为反对破坏或过度限制任何人权或基本自由的行为,以及通过错误解释公约条款来为侵犯权利或自由和限制超越公约所规定的较狭范围的行为正名提供了保障。它们还禁止各国借口本公约未予确认或确认之范围较狭,而加以限制本国领土内已享有的权利。

第六条至第十五条承认了工作的权利;享受公平与良好之工作条件的权利;组织和加入工会的权利;享受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的权利;尽力广予保护与协助家庭、母亲、儿童和年轻人的权利;获得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享受可达到的最高水准身心健康的权利;以及接受教育和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是规定投诉和调查机制的国际条约。由联合国大会于2008年12月10日获得联大通过,并于2009年9月24日开放供签署。任择议定书2013年5月5日生效,共有46个签署国和20个缔约国,阿根廷、比利时、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佛得角、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芬兰、法国、加蓬、意大利、卢森堡、蒙古、黑山、尼日尔、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和乌拉圭。

公约缔约国

已有164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了《公约》: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哥拉、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哈马群岛、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白俄罗斯、比利时、伯利兹、贝宁、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中非共和国、乍得、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赤道几内亚、爱沙尼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加蓬、冈比亚、德国、格鲁吉亚、加纳、希腊、格林纳达、危地马拉、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肯尼亚、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蒙古、黑山、摩洛哥、纳米比亚、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马力诺、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南非、巴勒斯坦国、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叙利亚、塔吉克斯坦、泰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东帝汶、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英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也门、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由以下18位专家构成:阿斯兰•库赛诺维奇•阿巴希泽(Aslan Khuseinovich Abashidze,俄罗斯联邦);穆罕默德•埃滋德林•阿卜杜勒-穆奈姆(Mohamed Ezzeldin Adel-Moneim,埃及);克莱门特•阿汤嘎纳(Clement Atangana,喀麦隆);玛利亚•弗吉尼亚•布拉斯•戈麦斯(Maria-Virginia Bras Gomes,葡萄牙);陈士球(中国);钱德拉谢卡尔•达斯古普塔(Chandrashekhar Dasgupta,印度);奥利维尔•德舒特(Olivier de Schutter,比利时);兹齐斯瓦夫•凯吉亚(Zdzislaw Kedzia,波兰);阿祖兹•克尔顿(Azzouz Kerdoun,阿尔及利亚);米克尔•曼西西杜尔•德•拉•丰特(Mikel Mancisidor de la Fuente,西班牙);谢尔盖•马蒂诺夫(Sergei Martynov,白俄罗斯);阿瑞安噶•格维达斯米•皮莱(Ariranga Govindasamy Pillay,毛里求斯);莉迪亚•卡梅丽塔•拉芬斯伯格(Lydia Carmelita RAVENBERG,苏里南);雷纳托•泽比尼•里贝罗•雷奥(Renato Zerbini RIBEIRO LEÃO,巴西);瓦利德•萨迪(Waleed SADI,约旦);尼古拉斯•斯赫雷弗(Nicolaas Jan SCHRIJVER,荷兰);申海洙(Heisoo Shin ,大韩民国);罗德里戈•乌普利尼(Rodrigo Uprimny,哥伦比亚)。

萨迪先生是主席;副主席为阿巴希泽先生、曼西西杜尔•德•拉•丰特先生和里贝罗•雷奥先生。皮莱先生是委员会的报告员。

临时工作方案——公开会议
6月1日(周一)

上午10点 会议开幕,通过议程,提交报告,组织工作,会见伙伴(官方和私人)
下午3点 吉尔吉斯斯坦的报告E/C.12/KGZ/2-3

6月2日(周二)

上午10点 吉尔吉斯斯坦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委内瑞拉的报告E/C.12/VEN/3

6月3日(周三)

上午10点 委内瑞拉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蒙古的报告E/C.12/MNG/4

6月4日(周四)

上午10点 蒙古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泰国的报告E/C.12/THA/1-2

6月5日(周五)

上午10点 泰国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泰国的报告(继续)

6月8日(周一)

上午10点 会见伙伴(官方和私人)
下午3点 爱尔兰的报告E/C.12/IRL/3

6月9日(周二)

上午10点 爱尔兰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智利的报告E/C.12/CHL/4

6月10日(周三)


上午10点 智利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乌干达的报告E/C.12/UGA/1

6月11日(周四)

上午10点 乌干达的报告(继续)
下午3点 乌干达的报告(继续)

6月16日(周二)

下午3点 关于公约第7条一般性意见草案的一般性讨论日

6月19日(周五)

会议闭幕(时间待定)

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利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0) 22 917 9466/ ethrossell@ohchr.org
更多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信息:
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escr/pages/cescr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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