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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因“国家安全”拒发签证侵犯了一伊朗人的家庭生活权——联合国专家

家庭生活权

2015年4月30日

日内瓦(2015年4月30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调查发现,澳大利亚曾侵犯了一名伊朗男子的家庭生活权,此人被认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因而在该国生活16年后被迫离境,但从未获悉原因。

因为当局所谓“有说服力的国家安全理由”,伊朗人曼索尔·雷盖伊(Mansour Leghaei)申请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签证被拒。虽然他的亲属获准留在澳大利亚,但雷盖伊先生的妻子和出生在澳大利亚的女儿(当时14岁)与他一同在2010年6月前往伊朗。他的双胞胎儿子(澳大利亚公民,当时26岁)和他20岁的儿子留在了澳大利亚。

这个位于日内瓦的委员会表示,澳大利亚拒发签证促使其家人选择与他同行或留在澳大利亚,这对雷盖伊的家庭生活权构成了任意干涉。委员会在调查结果中写道,雷盖伊先生“已在该缔约国领土内合法生活了16年以上,从未因为个人行为被国内当局控告或警告”。

此外,澳大利亚并没有对中断雷盖伊先生长期稳定的家庭生活给出充分而客观的理由。委员会指出,他从未正式获悉被拒发签证的理由,“除了他构成国家安全的笼统解释,而他甚至没有收到相关评估总结”。

此外,尽管他的律师们收到了对他不利的证据信息,但未被获准与其分享任何细节,他也就无法告知律师并反驳他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指称。

委员会在2015年4月28日*公布的结论中认为,澳大利亚的行为构成了对家庭的任意干涉,因而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17条和第23条**。委员会在得出结论的过程中回顾称,任意性的概念包含缺少可预测性和适当法律程序。

澳大利亚在向委员会提交的信息中称,驱逐雷盖伊先生的决定是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做出的,充分符合《公约》,并由国内主管当局提供了可靠的解读。

人权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缔约国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它根据《公约》的第一任择议定书对此案进行审理,该文书赋予了委员会审查个人投诉的职能。  

背景:

*委员会的完整意见请见这里: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cpr/jurisprudence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
http://www.ohchr.org/CH/Issues/Documents/core_instruments/ICCPR.pdf

第17条

1.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受到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
2.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23条

1.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2.已达结婚年龄的男女缔婚和成立家庭的权利应被承认。
3.只有经男女双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4.本公约缔约各国应采取适当步骤以保证缔婚双方在缔婚、结婚期间和解除婚约时的权利和责任平等。在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应为儿童规定必要的保护办法。

了解更多关于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cpr

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个人投诉程序:
http://www.ohchr.org/zh/treaty-bodies/complaints-about-human-rights-violations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0)22 917 9434/ ethrossell@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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