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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阿富汗:需要通过改革确保妇女暴力受害者享有正义——联合国报告

阿富汗:妇女暴力受害者享有正义

2015年4月19日

喀布尔/日内瓦,2015年4月19日——一份新的联合国报告敦促称,阿富汗妇女暴力受害者享有正义的能力需要得到加强。报告指出,尽管针对这类案件的法律框架已经到位,但仍有许多因素阻碍这些妇女享有正义和补救,尤其是缺少可用的民事补救。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布的这份报告*指明了促成或阻碍妇女在涉暴力案件中享有正义的因素。它记录了110名阿富汗妇女暴力受害者在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间于国内各地通过司法系统和非司法机制——包括调解——寻求正义的个人经历。

报告中的大多数案例都接受了调解,这项程序用于各方通过彼此的协定与和解来解决争端,只有5%的已解决案例带来了对肇事者的刑事起诉和制裁。

“受访妇女表示,她们通过调解来寻求保护,以应对自己受到的暴力行为。”联合国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伊万·西蒙诺维奇说道,“不过她们的经历也显示,调解需要得到加强,使其更为一致且具有更高标准,最重要的是,它的落实应接受密切监督。”

妇女对调解的偏爱受到几个因素影响,例如刑事司法系统被认为具有缺陷,包括腐败、滥用权力和缺少专业精神的指称,还有文化和家庭压力。受访妇女还强调了调解的价值,即它是一种迅速处理其案件的方式。

报告还发现,大多数妇女主要关心民事性质上的补救,例如离婚、确定监护权或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而非寻求刑事制裁,她们担心后者会对自己和家人带来负面经济和社会后果。

报告指出,阿富汗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法院的裁判过程为面对暴力的妇女提供了有限的选择,它们注重对肇事者判处刑事惩罚,而在获取限制令和民事补救方面缺少可用的法律规定。

报告还强调,妇女的经济依赖性及其财产和其他权利所受的薄弱法律保护是阻碍暴力幸存者对虐待者采取行动的关键因素。例如,妇女若向当局投诉暴力事件,就会被迫离开属于其丈夫财产的婚房,往往无处可去。

“妇女通过这份报告表达的洞见和担忧应该有助于更好地知会和影响保护妇女所需的政策和机构改革,并改善她们在阿富汗境内享有正义的情况。”西蒙诺维奇在对阿富汗开展的正式访问期间表示。

报告建议,阿富汗政府应通过法律、机构和政策改革,更好地保护面对暴力的阿富汗妇女。这包括扩大可用的民事补救,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的能力以保护幸存者,通过各司法机制的共同标准,使用调解措施,更有效地采用2009年的《消除暴力侵害妇女法》。报告还建议雇佣和培训一些男女工作人员,带着专业精神、自尊、敏感度和尊重对待暴力受害者。

“随着阿富汗境内通过调解来获取正义的需求有所增多,政府应该确保调解做法充分保护受害者权利。”秘书长阿富汗事务特别代表兼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负责人尼古拉斯·海索姆(Nicholas Haysom)说,“对暴力侵害妇女案件进行调解的程序需要支持和监督,以使其接受同意、安全、公正和包容原则的指导。”

他强调,重大的暴力侵害妇女案件必须通过刑事司法程序来进行起诉和裁决,不得进行调解,以符合阿富汗的法律和该国的国际人权义务。

完整报告名为《阿富汗妇女眼中的正义:通过调解和法院裁决解决的暴力侵害妇女案件》,可在人权高专办网站查看: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Countries/AF/UNAMA_Afghan_Women15April2015.docx

更多信息和采访请求请联系:

喀布尔:多米尼克·梅德利(Dominic Medley,medleyd@un.org / +93 79 000 6386)

日内瓦:拉维纳·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41 79 201 0115 / rshamdasani@ohchr.org)或塞西尔·普伊(Cécile Pouilly,+41 22 917 9310 / cpouilly@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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