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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大会选出15个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任期三年

2014年10月21日

2014年10月21日

联合国大会今天选出了15个国家担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人权理事会是负责促进和保护全球人权的联合国机构。

所有国家任期三年,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当选的国家是:阿尔巴尼亚、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博茨瓦纳、刚果、萨尔瓦多、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拉脱维亚、荷兰、尼日利亚、巴拉圭、葡萄牙和卡塔尔。

15个离任的成员是:奥地利、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智利、刚果、哥斯达黎加、捷克共和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科威特、秘鲁、菲律宾和罗马尼亚。根据大会第60/251号决议,这些成员国有资格在结束任期后立即连选连任,已经连续担任两届成员的国家除外,即布基纳法索和智利。

15个成员根据以下分配模式选拔:非洲国家四席,亚太国家四席,东欧国家两席,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三席,西欧和其他国家两席。

在当选的国家中,阿尔巴尼亚、萨尔瓦多、拉脱维亚、巴拉圭和葡萄牙将首次参加这个位于日内瓦的小组。获得连选连任的国家有:博茨瓦纳、刚果、印度和印度尼西亚,而孟加拉国、玻利维亚、加纳、荷兰、尼日利亚和卡塔尔此前担任过成员。

以下国家将继续担任人权理事会成员: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巴西、中国、科特迪瓦、古巴、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法国、加蓬、德国、爱尔兰、日本、哈萨克斯坦、肯尼亚、马尔代夫、墨西哥、黑山、摩洛哥、纳米比亚、巴基斯坦、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塞拉利昂、南非、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委内瑞拉和越南。

他提到,根据大会第65/281号决议,从2013年开始,人权理事会于1月1日开始每年的成员周期。原本于2014年6月结束任期的理事会成员由于特殊情况继续担任成员直到年底,以此作为过渡性的措施。

联合国大会在2006年5月(第60/251号决议)创立了人权理事会,理事会是应对人权问题的主要联合国机构,由47个当选成员国组成。根据公平地域分配的基础,理事会席位按照以下模式分配给五个地区小组:非洲国家,13个席位;亚太国家,13个席位;东欧国家,6个席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8个席位;西欧和其他国家,7个席位。

关于建立理事会的决议要求直接选举理事会成员,这需要获得193个联大成员的绝对多数投票,即97票。如果成员在维护人权标准方面被认为有所欠缺,经三分之二多数票同意,其成员国资格将被中止。成员国资格采取交错任期制,向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开放,连续完成两届任期后,成员将无法立即连选连任。

大会将于10月28日(周二)上午10点继续会议,审议秘书长关于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商业和金融禁运必要性的报告。

投票结果

一轮无记名投票的结果如下:

非洲国家(4席)

当选
加纳(187)
尼日利亚(187)
刚果(185)
博茨瓦纳(183)

其他获得投票的国家
刚果民主共和国(2)
贝宁(2)

亚洲国家(4席)

当选
印度(162)
印度印度尼西亚(152)
孟加拉国(149)
卡塔尔(142)

未当选
泰国(136)

其他获得投票的国家
科威特(2)
柬埔寨(1)
菲律宾(1)
巴林(1)

东欧国家(2席)

当选
阿尔巴尼亚(176)
拉脱维亚(175)

其他获得投票的国家:
罗马尼亚(3)
立陶宛(1)
捷克共和国(1)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3席)

当选
萨尔瓦多(151)
玻利维亚(144)
巴拉圭(139)

未当选
哥斯达黎加(120)

其他获得投票的国家:
秘鲁(2)

西欧和其他国家(2席)

当选
葡萄牙(184)
荷兰(172)

其他获得投票的国家:
意大利(1)
希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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