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新闻稿 特别程序

联合国柬埔寨问题人权专家欢迎进步,呼吁扩大民主空间和深化改革

联合国专家访问柬埔寨

2014年6月25日

金边/日内瓦(2014年6月25日)——联合国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苏里亚·P·苏贝迪教授周二结束其对柬埔寨的第十一次实况调查访问时指出该国在一些人权领域已有所进步,并对柬埔寨政府应对最近突然从泰国大量返回的移徙工人的方式表示赞赏。他呼吁泰国当局对有关柬埔寨人在泰国死亡的报道进行调查,并查明大量柬埔寨人突然回国的原因。

苏贝迪表示,总的来说,“我仍然坚信应对该国的长期发展保持乐观,”他指出,该国人民在人权方面的意识似乎有所提高。“民主就是为了国家更大的利益而进行对话、辩论和调整。我对柬埔寨释放25名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事件中被逮捕和拘留的囚犯表示欢迎,虽然该决定是在缓刑期内执行。”

但特别报告员为该国民主空间缩小感到悲哀,在金边自由公园附近设下围栏就是明证。他表示:“虽然该国总体情况似乎已恢复稳定,和平集会和言论自由的空间似乎在2014年1月发生的最不幸的暴力事件后有所缩小。”

“在访问自由公园这一民主的象征时,我很遗憾地看到了它周围竖起铁丝网,以防止人们进入和行使其言论与集会自由。这给人的印象是柬埔寨正试图将民主关进囚笼。我希望这一状况得到改善,并及时而充分地恢复所有柬埔寨人在自由公园等地开展和平集会的宪法权利。”

苏贝迪在原则上对柬埔寨出台三份旨在加强司法运作的基本法表示欢迎。但他对有关最高行政理事会负责人的极大权力和影响的规定以及有关司法部能够影响其他司法活动的规定表示担忧。

他表示:“我衷心地希望司法部门官员能严格审视他们与政党的关系,这对司法独立和部门独立性都是有害无益的,我还希望政府能为根据这些新法设立的新机制提供所需的额外资源,以便其能有效地运转。”

苏贝迪还鼓励柬埔寨政府确保这些重要立法经过了与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协商。他还呼吁该国加快议会改革。他表示:“一个能反映社会多方需求并能对主管官员问责的功能性议会是健康民主社会的体现。”他还指出在柬埔寨“确保反对派发挥有意义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报告员还呼吁所有政党考虑改革宪法委员会,以使之实现真正独立和非党派化,表示这将有助于其引领全体人民在处理选举争端、宪法解释(如人权在柬埔寨宪法框架中的地位)等具有全国性意义的重要事宜方面的信任和尊重。

虽然苏贝迪对柬埔寨政府在制订土地权相关政策方面的进步,如通过国家住房政策和一份有关土地政策的白皮书,并起草一份评估环境影响的法律等表示欢迎,但他仍对透明度、问责性及缺乏一个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表示担忧。

他表示:“我对2014年有关通过人身攻击、烧毁和推平房屋进行暴力拆迁的多起报道深感担忧。这表明该国亟需一项能适当规范迁离和重新安置进程的国家重新安置政策,并应对该国政府如何处理涉及住在国有土地上的贫困家庭的土地纠纷问题进行重新审查,包括那些不能提供地权证明的群体。若不对新案件和之前的强迁案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后代将长期感到不公平。”

苏贝迪还对柬埔寨在改善劳动关系方面的进步表示欢迎,特别是业界所有主要行为者已逐渐就制订最低工资标准方面的程序和标准达成共识,但他对工人和工会领袖因参与劳工运动而面临司法恐吓等威胁表示关切。他补充道,政府在一月发布的示威禁令是否解除尚不明确。

他表示:“我呼吁政府公开宣布解除一月发布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禁令。”

特别报告员还认为有必要在柬埔寨设立一个独立人权机构,该机构若能实现真正的独立便有助于扩展权利范围,充当捍卫人民权利的联络点,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利用调查侵犯人权案件的权力来捍卫和保护人民权利。

虽然特别报告员注意到“柬埔寨人民,尤其是青年、农村贫困人口和其他被剥夺公民权和财产权的人们对国家在一些承诺进行的改革方面缺乏进展深深的无奈。”但他也对该国“在落实我对一些建议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接受有关选举和议会改革等国家议程感到鼓舞。”他指出,后者是解决当前政治僵局的关键,但尚未取得实质性进步。他总结道:“柬埔寨在此关头应通过修订宪法等方式制订开展和落实改革的严格时间表,明确保证严肃落实选举改革方面的建议,以获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

阅读特别报告员在金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的完整声明,请登录:http://cambodia.ohchr.org/EN/PagesFiles/Statements/Statement2014.htm

苏里亚•P•苏贝迪教授于2009年3月被人权理事会任命为联合国柬埔寨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作为特别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他目前担任英国利兹大学国际法教授,也是该国的一名执业大律师。他还是《亚洲国际法期刊》(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编辑以及亚洲国际法协会的副主席。

(*) 查看特别报告员提交至人权理事会的最新报告(A/HRC/24/36):http://www.ohchr.org/EN/HRBodies/HRC/RegularSessions/Session24/Pages/ListReports.aspx

联合国人权国别页面——柬埔寨:http://www.ohchr.org/ch/Countries/AsiaRegion/Pages/KHIndex.aspx

所有与特别报告员相关的媒体请求可发送至人权高专办驻柬埔寨办事处。请联系布施拉·拉赫曼(Bushra Rahman,+855 012790178 / brahman@ohchr.org)或桓·塔其(Huan Touch,+855 012 476 493 / htouch@ohchr.org)。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