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和结社自由是消除仇视同性恋和变性者现象的关键要素》
日内瓦(2014年5月15日)——值反对仇视同性恋与变性者国际日之际,一组国际和区域人权专家*呼吁各国终结结束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双性人和维护其权利者的歧视和暴力。
在世界许多地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及双性人(LGBTI)人群都面临着歧视、成见羞辱及暴力行为。保护和促进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及双性人自由言论、结社与和平集会的权利对结束强加于他们的歧视、解决令人震惊的侵犯人权现象来说至关重要。这些不仅仅是基本权利。它们对个体主张其权利来说也十分关键,特别是免受歧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这也使得他们能够为社会公共辩论做出贡献。
我们谴责任何环境(公开或私下)中,基于他人性取向的表现及表达、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报复、恐吓或骚扰行为。
值2014年反对仇视同性恋与变性者国际日之际,我们要提醒各国具有毫不歧视地促进、保护和满足普遍权利的义务。社会对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多样性的不认可不能成为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歧视或暴力的理由。
因此,我们对近期几个国家存在或近期通过或存在相关法律,禁止传播关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问题的信息并任意限制结社与和平集会自由表示担忧
我们绝对反对这样一种说辞,即声称这种限制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权利的做法对保护公共道德、健康或脆弱群体福祉来说十分必要。事实上,这些法律鼓励了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的成见羞辱、侵害和暴力行为。禁止获取与健康相关的信息为整个社会的身心健康福祉带来了伤害。
在开展工作时,支持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权利的维护者往往面对严重挑战。这包括威胁、袭击、将其活动定罪和诽谤宣传。此外,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的和平集会、聚集和游行往往被禁止或限制在公共视线以外的场所。在许多国家,这些活动参与者的安全往往未能得到执法机构的合理保护。此外,支持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权利的组织会受到国家的过度监控,并面临任意和歧视性的突击检查突袭、罚款、敲诈和关停。
尽管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了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仍有77个国家将同性成人间两厢情愿的关系定为犯罪。部分国家还将一些性别认同和表现定罪,这为跨性别者带来了影响。这种歧视性法律违反国际人权准则,恶化了促使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的暴力及歧视恶化,导致有罪不罚的文化和长期敌对环境。这些法律应予以废除。
各国必须营造一种宽容和尊重的环境,使包括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双性人及维护其权利者在内的所有人都能表达其想法和见解,且不用害怕因此遭到袭击、定罪或贬斥羞辱。各国必须确保历来长期受歧视性做法或政策困扰的人参与公共事务。
相应的地,我们呼吁各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区域政府间实体中重申其解决这一重要人权问题的努力,遵守其人权义务,毫不歧视地保护、促进和满足所有人的权利。
完
(*)专家名单: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弗兰克•拉卢(Frank La Rue)先生;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伊纳•吉埃(Maina Kiai)先生;人人有权享有最佳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阿南德•格罗弗(Anand Grover)先生;以及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玛格丽特•塞卡格亚(Margaret Sekaggya)女士。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专家:非洲人权维护者问题特别报告员雷尼•阿拉比尼•甘索(Reine Alapini-Gansou)女士。
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
欧安组织专家:欧安组织媒体自由问题代表敦加•米贾托维克(Dunja Mijatovic)女士
联合国人权专家是所谓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在世界各地应对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ohchr.org/zh/special-procedures-human-rights-council
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IACHR)是美洲国家组织(OAS)下属的一个核心自治实体。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其任务源于《美洲国家组织宪章》及美洲人权公约。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的任务为,在该区域促进尊重人权,扮演美洲国家组织在该地区的顾问性实体协商机构。委员会由7名独立成员组成。他们由美洲国家组织大会选举,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不代表其原籍国或居住国。更多信息请访问:www.iachr.org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由《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设立。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他们由非盟大会从宪章缔约国的提名人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立了特别报告员、下属委员会和工作组等附属机制,以期实现促进和保护非洲大陆人权的目标。人权维护者问题特别报告员由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根据第69号决议设立。该决议于2004年5月21日至6月4日在冈比亚班珠尔市举行的大会第35次例会上获得通过。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achpr.org/
欧安组织媒体自由问题代表根据其任务所述领域内容附议本声明。
更多信息和媒体请求,请联系:
联合国专家:多罗斯•因凡特•卡聂巴诺女士(Dolores Infante-Cañibano,+41 22 917 9730 / dinfante@ohchr.org)或拉维纳•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41 22 917 9169 / rshamdasani@ohchr.org)
欧安组织代表:古纳•弗朗(Gunnar Vrang,gunnar.vrang@osce.org)先生
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玛利亚•伊莎贝尔•里维罗(Maria Isabel Rivero,MRivero@oas.org)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