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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委员会将于4月28日至5月23日在日内瓦召开第五十二届会议

2014年4月24日

背景信息

2014年4月24日

专家将审议乌拉圭、泰国、塞拉利昂、罗马教廷、黑山、塞浦路斯和立陶宛的报告,并在无报告的情况下审议几内亚的状况

禁止酷刑委员会将于2014年4月28日至5月23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召开会议审议乌拉圭、泰国、塞拉利昂、罗马教廷、黑山、塞浦路斯和立陶宛为预防和惩罚酷刑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这些国家的代表计划出席会议,以商讨各国在落实《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所载权利方面的努力。委员会将在无报告的情况下审议几内亚的情况,该国的报告已迟交23年多。

4月28日(周一)上午10点,委员会将听取一名秘书长代表的发言和委员会新成员的庄严宣誓,选举新的主席和新的主席团,并通过议程和本次届会的工作方案。

在届会期间,除了审议缔约国的报告,委员会还将于5月9日会见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并于5月14日会见援助酷刑受害者自愿基金的一名成员。委员会还将在闭门会议中审议似乎明确表明一些缔约国系统地施行酷刑的信息,以及声称为缔约国违反《公约》行为受害者个人的来文。

委员会将与来自联合国机构、国家人权机构以及其报告正在本届会议中接受审议的国家的非政府组织的代表进行私下会面。委员会还将讨论对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跟进问题,并跟进关于报复的内容。

泰国(CAT/C/THA/1)、塞拉利昂(CAT/C/SLE/1)和罗马教廷(CAT/C/VAT/1)都将提交其首份报告。

乌拉圭将提交其第三次定期报告(CAT/C/URY/3)。委员会1996年11月审议该国第二次定期报告时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在文件(A.52.44,第81至94段)中查看。黑山共和国将提交其第二次定期报告(CAT/C/MNE/2)。委员会2008年11月审议该国首份报告时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在文件(CAT/C/MNE/CO/1)中查看。

塞浦路斯将提交其第四次定期报告(CAT/C/CYP/4)。委员会2002年11月审议该国第三次定期报告时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在文件(CAT/C/CR/29/1)中查看。立陶宛将提交其第三次定期报告(CAT/C/LTU/3)。委员会2008年11月审议该国第二次定期报告时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在文件(CAT/C/LTU/CO/2)中查看。

包括本届会议中将要审议报告的链接和工作方案在内的更多信息请见委员会本届会议的网页

有关公约和委员会的背景介绍


《公约》于1984年被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于1987年6月26日生效。公约要求缔约国取缔酷刑,不能援引“特殊情况”作为酷刑的理由,也不能以“更高级别的指令”为肇事者开脱。公约为联合国打击酷刑引入了两个重要的新元素:首先,它规定如果指称的酷刑执行者如果未被引渡到另外一个国家进行审判,则应在所在国家被审判,从而确保肇事者失去避难所,不能逍遥法外;其次,根据第20条规定,如果委员会收到可靠信息,其中似乎有确凿证据显示在某缔约国领土上正在系统性实施酷刑,则可开展相关调查,包括在相关缔约国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访问。

根据第21条规定,公约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声明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某一缔约国声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本公约所规定义务的来文。

根据第22条规定,公约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声明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在该国管辖下声称因该缔约国违反本公约条款而受害的个人或其代表所送交的来文。

下列155个国家已批准或加入了公约: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道尔、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白俄罗斯、比利时、伯利兹、贝宁、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乍得、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赤道几内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加蓬、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教廷、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伊拉克、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肯尼亚、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利比里亚、利比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尔多瓦、摩纳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韩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索马里、南非、西班牙、巴勒斯坦、斯里兰卡、斯威士兰、瑞典、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泰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东帝汶、多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乌克兰、阿联酋、英国、美国、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委内瑞拉、也门和赞比亚。

下列11个国家宣布不承认公约第20条规定的委员会权力:阿富汗、中国、赤道几内亚、以色列、科威特、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毛里塔尼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下列56个国家已承认公约第21条和22条规定的委员会权力:阿尔及利亚、安道尔、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喀麦隆、加拿大、智利、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厄瓜多尔、芬兰、法国、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摩尔多瓦、摩纳哥、黑山、荷兰、新西兰、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俄罗斯联邦、塞内加尔、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多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乌拉圭和委内瑞拉。

另外,日本、乌干达、英国和美国只承认第21条规定的委员会权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与黑塞哥维那、巴西、布隆迪、危地马拉、墨西哥、摩洛哥和塞舌尔只承认第22条规定的委员会权利。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

2006年6月22日生效的《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任择议定书确立了一个独立机构定期走访剥夺或可能剥夺自由的场所的系统,以防止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任择议定书创新的“两大支柱”方法依靠一个国际机构:由25名独立专家组成的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小组委员会(SPT),和必须由各缔约国设立或指定的国家防范酷刑机构(国家防范机制-NPM)。

截止目前,已有72个国家已批准或加入任择议定书,分别是:阿尔巴尼亚、阿根廷、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贝宁、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智利、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厄瓜多尔、爱沙尼亚、法国、加蓬、格鲁吉亚、德国、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尔代夫、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黑山、瑙鲁、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塞内加尔、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多哥、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

联合国其他反对酷刑的行动

除了预防措施之外,联合国已采取行动援助酷刑受害者。联合国大会于1981年设立了联合国援助酷刑受害者自愿信托基金。人权委员会即目前的人权理事会也多次呼吁所有有能力的政府、组织和个人向基金捐款,以使之能够应对不断增加的援助请求。

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26条内容,已成立一个特别基金,为落实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在访问缔约国之后提出的建议和国家防范机制的教育方案提供资助。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第1985/33号决议中决定任命一名独立专家,一名特别报告员来审查有关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这项后来被人权理事会延长的任务(最近一次在第16/23号决议中)涵盖了所有国家,无论其是否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该任务包含三大主要活动:向各国发送据报告有酷刑危险的个人相关的紧急呼吁和有关过去指称的酷刑案件的通函;开展实况调查国别访问;向人权理事会和大会提交有关其活动、任务和工作方法的年度报告。

委员会成员资格和官员


委员会成员由公约各缔约国投票选出,以个人能力任职。委员会现任成员有:艾萨迪亚•贝尔米尔(摩洛哥)、阿莱西奥•布鲁尼(意大利)、萨塔亚布桑•古普特•多玛(毛里求斯)、菲利斯•盖尔(美国)、阿卜杜拉耶•盖伊(塞内加尔)、克劳迪奥•格罗斯曼(智利)和乔治•图古什(格鲁吉亚)。

新成员延斯•莫德维(丹麦)和张克宁(中国)将在开幕会议上进行庄严宣誓。尼泊尔于3月28日任命的萨帕娜•普拉丹-马拉女士将接替2014年2月6日辞职的波根德拉•沙尔马(尼泊尔)。她将于5月13日进行庄严宣誓。其他缔约国尚需在5月12日前批准其任命。

公开会议临时时间表

2014年4月28日(周一)

早上10点 开幕会议,新成员宣誓,选举主席和官员,通过议程,组织和其他事项
下午3点 闭门会议

2014年4月29日(周二)

早上10点 审议乌拉圭的第三次定期报告(CAT/C/URY/3

下午3点 与缔约国会面

2014年4月30日(周三)

早上10点 审议泰国的初次报告(CAT/C/THA/1

下午3点 乌拉圭的回复

2014年5月1日(周四)

早上10点 审议塞拉利昂的初次报告(CAT/C/SLE/1

下午3点 泰国的回复

2014年5月2日(周五)

早上10点 与非政府组织会面

下午3点 塞拉利昂的回复

2014年5月5日(周一)

早上10点 审议罗马教廷的初次报告(CAT/C/VAT/1

下午3点 问询过程(闭门会议)

2014年5月6日(周二)

早上10点 审议几内亚的状况(未提交报告)

下午3点 罗马教廷的回复

2014年5月7日(周三)

早上10点 审议黑山的第二份定期报告(CAT/C/MNE/2

下午3点 几内亚的回复

2014年5月8日(周四)

早上10点 审议塞浦路斯的第四份定期报告(CAT/C/CYP/4

下午3点 黑山的回复

2014年5月9日(周五)

早上10点 与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主席会面

下午3点 塞浦路斯的回复

2014年5月12日(周一)

早上10点 审议立陶宛的第三份定期报告(CAT/C/LTU/3

下午3点 闭门会议

2014年5月13日(周二)

早上10点 闭门会议
下午3点 立陶宛的回复

2014年5月14日(周三)

早上10点 闭门会议
下午3点 闭门会议

2014年5月15日(周四)

早上10点 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后续问题
下午3点 报复后续问题

2014年5月23日(周五)

早上10点 通过年度报告和下届会议方案
下午3点 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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