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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简报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关于利比亚和马来西亚的新闻简报说明

关于利比亚和马来西亚的新闻简报说明

2014年11月14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鲁珀特·科尔维尔
地点:日内瓦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

(1)利比亚

我们对利比亚暴力升级表示警觉,一些报告称人权侵害事件有所增多,有活动人士遭到斩首,位于的黎波里的国家人权机构近期遭到关闭。过去几天,汽车炸弹事件大量增加,主要受害者是平民,这反映该国的安全和人权状况迅速恶化。仅在上周,舍哈特(Shahhat)发生两起爆炸,托布鲁克(Tobruk)、贝达(al-Baida)和班加西各发生三起,的黎波里发生两起,造成数人死伤。

我们对利比亚的国家人权机构——公民自由和人权国家理事会持续受到威胁恐吓和其他压迫措施深表关切。

十月中旬,一组武装人员来到理事会,要求交出驻地的钥匙和组织的公章。在另一起事件中,武装人员也试图质问多名理事会高级成员,包括现任秘书长。

10月21日,联合国人权干事在走访的黎波里时来到了这栋大楼,发现它已空无一人。

接着在上周日,即11月9日,身着军装的武装人员来到理事会,他们的领头者以支持利比亚黎明行动(Operation Libya Dawn)而闻名。根据一名目击者描述,这群人封锁了大楼,并告诉路人称,利比亚黎明行动正在关闭理事会,任何试图重新开放理事会的人都将遭到逮捕。

我们敦促控制的黎波里的一方确保理事会的办公场所能立即重新开放,允许这个关键的机构继续开展工作,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胁或阻碍。在利比亚人民面临着严重人权侵犯的时刻,联合国人权办事处强调了允许理事会顺利而独立地开展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该国境内目前急需独立的监督。

(2)马来西亚

我们欢迎马来西亚上诉法院11月7日作出判决,宣布森美兰州《沙里阿刑事法规》(Syariah Criminal Enactment)第66节违宪。

上诉法院收到请求,审查森美兰州法律的合宪性,该法律将穆斯林跨性别者(出生时被指定为男性性别,但拥有女性身份)身着女性服装或打扮成女性的行为列罪入刑,可处以罚款或长达六个月的监禁。

法院认为,第66节违反了上诉人得到宪法保障的权利,即有尊严地生活、工作、法律面前平等和受到法律平等保护、免受歧视、行动自由以及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们收到报告称,跨性别者妇女根据这项法律和马来西亚其他各州类似的法律遭到逮捕和定罪,并受到当局的暴力、羞辱和歧视性对待,报告还提到,参与本案的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行为者以及呼吁跨性别者权利的人士都受到了威胁。

每个人都有享有尊严和在生活中免受暴力与歧视的权利——包括跨性别者。以外表、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为依据而将跨性别者定罪并加以歧视的法律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各国有义务废除这类法律,并承认跨性别者的性别认同。

马来西亚当局现在应该实施这项裁决,并确保有效保护跨性别者不会受到他们持续面对的暴力和歧视。应该对呼吁跨性别者权利的人权维护者近期受到的威胁开展调查,并采取措施保护他们不会因为人权工作而受到报复。

更多信息或媒体请求请联系鲁珀特·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41 22 917 9767 /rcolville@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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