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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麻风病与人权特别报告员

人权理事会第44/6号决议授权特别报告员:

  1. 跟进和报告各国为有效执行原则和准则所取得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并就此向人权理事会提出建议;
  2. 与各国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开展对话和协商,确定、交流和推广有关实现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权利的良好做法;
  3. 提高对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的权利的认识,抵制污名、偏见和有害的传统习俗和信仰;以及
  4. 每年向人权理事会提交报告,并从联合国大会第七十六届会议开始向大会提交报告。
工作方法

特别报告员在履行任务时:

  1. 就受麻风病影响者及其家人权利受到侵犯的指控,向会员国转交紧急呼吁和指控信。特别报告员在提交人权理事会的年度报告中对这些来文以及从各国政府收到的回复进行总结。
  2. 进行实况调查国家访问。
  3. 向人权理事会提交涵盖任务相关活动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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