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贝鲁特宣言》息息相关的是“信仰促进权利”18项承诺及相应的后续行动。其中包括以下承诺:
- 防止利用“国教”概念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
- 重新审视那些似乎固守性别不平等和有害陈规定型、甚至宽恕性别暴力的宗教解释;
- 维护所有少数群体成员的权利;
- 公开谴责所有煽动暴力、歧视或敌视的鼓吹仇恨行为;
- 监测与普遍人权规范和标准明显存在冲突的解释、决定或其他宗教观点;
- 避免压制批评声音并敦促各国废除所有现行反亵渎或反叛教法律;
- 完善课程、教材和课本;
- 接触已成为或极易成为以宗教名义煽动暴力行为的受害者的儿童和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