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专题报告 A/75/178:受教育权与获得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 - 受教育权特别报告员库姆布·博利·巴里的报告 已发布 2020年7月20日 联合国文号 A/75/178 关注 教育 分享 各国有义务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教育设施符合人权标准,这需要清楚地了解受教育权与其他人权之间的协同作用,以及进一步促进落实这些权利的方法。 在本报告中,受教育权特别报告员侧重于受教育权与获得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包括个人卫生和经期健康及个人卫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她探讨了教育机构不尊重、保护和实现用水和卫生设施权利阻碍实现受教育权利的情况。她强调,反过来,与许多其他人权一样,如果不实现受教育权,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就不可能得到充分落实,因为受教育权使人们能够在这些领域获得理解、采取行动和拥有自主权。 报告载有在教育环境中提供水和卫生设施、实现受教育权的指导方针。报告最后部分向利益攸关方提出了建议。 发布方: 受教育权特别报告员 致 大会第七十五届会议 版本 查看可供下载的官方语文版本 无障碍版 English: Easy to Read Français: Easy to Read See also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education 标签 教育 水和卫生设施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English 返回顶部